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建立政府防止返贫工作与社会保险辅助保障相结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模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我局拟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00万元,为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购买防返贫保险。
采购包1(海丰县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防返贫保险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防返贫保险采购手续。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提供保单和正式发票,采购人1个月内向县财政局申请一次性付清保费拨付手续。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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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海丰县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防返贫保险项目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海丰县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防返贫保险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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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1、项目名称:海丰县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防返贫保险项目 2、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3、项目概况: 为建立政府防止返贫工作与社会保险辅助保障相结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模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我局拟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00万元,为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购买防返贫保险。 三、主要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保险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防返贫保险采购手续。 3、服务要求 (1)保险险种:“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救助方案”、“教育资助方案”、“困难群众特别补助方案”。 (2)保险对象: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在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内,人口减少不予退费,享受保险待遇期限至保险期限结束为止;新增人员自动纳入被保险人范围,不予增加保费,增加人员享受保险待遇期限自资格、待遇确认当日开始计算。 (3)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救助方案 ①自然灾害救助责任: 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由于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寒潮、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人身伤亡救助金、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②意外事故救助责任: 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伤残,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人身伤亡救助金、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③保障标准: 每人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4万元,基本生活补贴2000元/人。每次赔偿限额500万,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 (4)教育资助方案 ①资助对象: 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子女,具体以保单载明为准。 ②保险责任: 保障对象当年通过高考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录取,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予以资助。 ③资助标准: 1)保障对象当年通过高考被全日制大专院校录取资助0.6万/人。每户限额1.2万。 2)保障对象当年通过高考被全日制本科(含)以上院校录取资助0.8万/人。每户限额1.6万。 (5)困难群众特别补助方案 ①资助对象: 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集中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共7950户25500人。具体以保单载明为准。 ②保险责任: 承保对象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困难导致家庭生活遭受严重困难,经本人申请并经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确认,保险公司按保单约定进行资助。 ③资助标准: 每户最高资助金额以4万为限,保单年度累计资助金额以70万为限。 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提供保单和正式发票,采购人1个月内向县财政局申请一次性付清保费拨付手续。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故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5、验收要求:按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6、保险服务承诺 (1)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简单、方便的理赔程序,优先处理本项目的承保、理赔等事项。 (2)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人负责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承保、理赔和咨询等服务。 (3)收到理赔资料后,中标人将及时短信通知采购人已立案;理赔结束后,中标人将短信通知采购人已结案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 转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采购人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可以代替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险人办理保单各项索赔事宜。 (4)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在申请理赔时,中标人若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提供。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