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氧气供应项目公开招标
2、招标人:廊坊市人民医院
项目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完成预防保健、医疗救治等重要的任务,为适应医院发展,择优选购市场占有率高,性价比较好,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耐用产品,保障医疗安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应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医用液氧、医用氧气标准,氧含量大于等于99.5%。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医用液氧、医用氧气标准,氧含量大于等于99.5%。
22、对医用氧要优先供应,及时供应要有保障,保障24小时不间断供氧,如发生医院管道氧气泄漏,供氧公司要急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液氧罐及其配套设施维护、维修、年检由中标人承担。
33、投标人具有正常供货的能力,医院出现紧急需氧(含医用液氧、瓶装医用氧)需求时承诺30分钟内到达,承诺所投入储罐出现泄漏等事件时30分钟到达现场处理。
44、液氧罐及附属设备由液氧中标人免费提供。
5、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
6、中标人负责供氧全套设施和液氧站及运输途中的各项安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因本项目的产品的特殊性,其生产、储存、运输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要求的合作单位或自身具备符合要求的能力,确保能及时供货。
8、为预防医用液氧运输过程出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问题,投标人需配备备用医用液氧运输车辆。
9、因我院新院区正在建设中,如合同未到期前我院搬迁新院区,中标人需正常供货至新院区,不得改变中标价格。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需求24小时不限时进行供货。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数量:医用液氧按吨计量,600吨/年,三年共计1800吨;40L瓶氧3000瓶/年,三年共计9000瓶;40L高纯氮气15瓶/年,三年共计45瓶;40L高纯二氧化碳40瓶/年,三年共计120瓶;液氮500升/年,三年共计1500升。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指定时间、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氧气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氧气质量符合法律法规、招标人使用的要求,能够保证医疗安全。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2、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采购需求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用量按月结算。
3、单价最高限价为医用液氧1550元/吨,40L瓶装医用氧45元/瓶,40L高纯氮气88元/瓶;40L高纯二氧化碳900元/瓶;液氮5元/升。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投标单价不能超过货物采购单价上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货物成本、利润、税金及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