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东胜城区、街、路、巷道、居民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公厕化粪池产生的粪便垃圾进行处理服务。将生活垃圾通过筛选、磁选、固液分离等工艺流程,将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物料进行回收利用,将有机垃圾进行联合厌氧发酵。将粪便进行固液分离,将粪便中的泥沙处理后,液态物质进行联合厌氧发酵。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胜区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3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4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5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6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7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8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9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10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11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12期:支付比例8.37%,服务费计划按月支付,每月度末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在下一月根据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用对绩效结果进行打分评级的方法确定验收结果,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说明: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标采购预算金额:18539500.00元,仅为第一年采购预算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
垃圾处理服务 |
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8,539,500.00 |
18,539,5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东胜城区、街、路、巷道、居民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公厕化粪池产生的粪便垃圾进行处理服务。将生活垃圾通过筛选、磁选、固液分离等工艺流程,将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物料进行回收利用,将有机垃圾进行联合厌氧发酵。将粪便进行固液分离,将粪便中的泥沙处理后,液态物质进行联合厌氧发酵。 |
|
2 |
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综合考虑项目涉及各单位具体情况和诉求,承接主体需要按以下服务标准进行执行。 1. 承接主体日产日清,及时加工处理。 2. 承接主体在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垃圾无遗撒、遗漏。 3. 承接主体如实、准确地做好生活垃圾的加工、处理台账。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佩戴专业防护装置,安全作业、规范作业。 5. 承接主体每月必须对在职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强化作业人员对工作的安全防范,作业熟悉程度,专业技能。 6. 收集与加工:使用标准化、密封性好的收集容器,明确标识。确保加工装备具有防泄漏、防异味设施,定期清洁消毒。 7. 处理设施与技术:承接主体需具备相关处理资质,采用先进、成熟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定期维护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 8.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排放达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气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鼓励使用环保技术和设备,降低碳足迹。 9. 承接主体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工人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确保公司及人员内部稳定。 10. 具有运营本项目相应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熟悉服务内容,能够胜任和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以及一线工人。 11. 承接主体实际拥有现场使用的各种设备、车辆,满足本方案最低配置数量要求,设备完好率100%,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营需要。 12..安全与环保要求:确保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遵守当地环保法规。 13. 职业健康安全: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14. 承接主体应做到无安全事故、设备仪表正常、环境卫生良好、附属设施无损坏。 |
|
3 |
其它具备的条件: 1. 以国家卫生文明城市相关工作为中心,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东胜区塑造更加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档次,高标准地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2. 承接主体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工人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确保公司及人员内部稳定; 3. 具有运营本项目相应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熟悉服务内容,能够胜任和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以及一线工人; 4. 承接主体实际拥有或实际使用的各种设备、车辆满足本方案最低配置数量要求,设备完好率100%,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营需要。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