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上述内容未标明适用合同包的条款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投标人只需对所投包据实进行响应。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包1:中梁山片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服务(2025—2027年) |
1项 |
包2:缙云山片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服务(2025—2027年) |
1项 |
(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中梁山片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服务
2.服务要求:达到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3.服务标准:通过项目验收(或考核)
(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缙云山片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服务
2.服务要求:达到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3.服务标准:通过项目验收(或考核)
包1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度秋季普查,重庆高新区中梁山片区现有松林1.86万亩,涉及松林镇街4个(西永街道、白市驿镇、石板镇、含谷镇),疫点镇街3个(西永街道、白市驿镇、石板镇),2023年度疫情发生面积0.48万亩,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累计除治死亡松木约1.67万株,详见下表。
片区 |
镇街 |
2022年度除治清理情况 |
2023年度除治清理情况 |
||||
松林面积(亩) |
疫情面积(亩) |
除治株数 |
松林面积(亩) |
疫情面积(亩) |
除治株数 |
||
中梁山片区 |
西永街道 |
0.29 |
0.18 |
1775 |
0.29 |
0.14 |
1408 |
含谷镇 |
0.17 |
0.06 |
1220 |
0.17 |
0 |
411 |
|
白市驿镇 |
0.85 |
0.27 |
9442 |
0.85 |
0.27 |
6010 |
|
石板镇 |
0.55 |
0.07 |
9803 |
0.55 |
0.07 |
8850 |
|
小计 |
1.86 |
0.58 |
22240 |
1.86 |
0.48 |
16679 |
(二)防治目标
质量目标:服务期间,每年对中梁山片区全部松林(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开展除治清理,要求枯病死松木伐除率100%、松林内1厘米以上的松树枝桠清理合格率100%、伐桩及枯病死松木焚烧(粉碎)处理合格率100%;
绩效指标:服务期间,每年的疫情监测,中梁山片区4个松林镇街不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相关指标解释及认定以市森防站最新考核认定要求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枯病死松树除治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及市森防站的相关要求,开展2024年度(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2025年度(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及2026年度(2026年10月至2027年4月)的松材线虫病枯病死松树集中除治工作,同时配合属地镇街开展疫木清理。每年预计清理数量1万株左右。预计数量作为基准数量仅供参考,如因突发地质灾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导致额外处置大量灾害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2.疫情监测调查:一是通过无人机结合人工踏查,对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取样送检,原则上每2个月1次(具体以市森防站工作要求为准),出具调查监测情况报告至采购人,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数据处理,二是负责开展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监测,按市、区两级要求购买并挂设诱捕剂及诱捕器,开展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三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至少在项目服务区内派驻1名专职技术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长期专职服务于该项目,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数据处理及相关档案资料整理等技术服务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1小时内抵达现场核实处理。
(四)服务要求
1.枯病死松树除治清理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总林长令第3号 关于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等文件要求进行除治,按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对所有死亡松树(病、枯、濒死松树等)进行采伐除治清理,并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主要要求如下:
1.1山场除治
集中对中梁山片区全部松林(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开展除治清理,清除所有伐除木、木块及直径1cm以上的枝梢。除治结束后应提供除治轨迹,除治轨迹应覆盖全部松林区域。
1.2伐桩处理
采伐疫木及枯死树时,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疫点内的树桩全部放置1~2粒磷化铝,然后用0.1mm以上厚聚氯乙烯薄膜套袋捆扎扎紧、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0cm。
2.疫木处置
2.1总体原则:按照“能粉尽粉,宜烧才烧”的原则进行。
2.2焚烧处理:严格按标准设置火场,火场应定位拍照并进行编号,按流程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再行开展焚烧,火场必须有人值守,严格执行“七不烧”要求,即(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上时不烧、焚烧场地不安全不烧、防火隔离带不开不烧、点火时间晚不烧、风力三级以上不烧、值守人员不到位不烧、扑火工具不备齐不烧),检查完全熄灭并覆土处理到位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大气监测点半径3公里范围内不能焚烧(高新区现有大气监测点3处,其中,中梁山片区1处,位于白市驿镇,按半径3公里测算覆盖松林约0.66万亩,详见参考示意图),气象预警期内不能焚烧,具体以环保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3.粉碎(削片)处理:有条件的区域内对集中除治砍伐清理的疫木,采取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枝丫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每年粉碎率(粉碎处置株数占总砍伐清理株数的比例)不低于30%。疫木运送,应按照市森防站的有关要求,做到“三见一诺”,即见影像、见轨迹、见台账、签订承诺书,确保不产生遗漏。
3.资料上传
按市级要求,疫情小班除治过程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填报基础数据并拍照上传。
4.疫情监测调查
4.1监测范围
涉及服务范围内所有松树(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重点对疫区毗邻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线电缆等地区附近松林。
4.2监测时间
服务期内,定期巡查松林,原则上每2个月1次,具体以市森防站工作要求为准。
4.3监测内容
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凡发现不明原因的枯病死松木情况,立即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疫情。
4.4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包括:人工踏查、遥感和无人机监测调查和详查等。按时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中完成上报。
5.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防治
诱捕器由中标人,按市、区两级工作要求购买并挂设,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当垂直悬挂,下端距地面1.5 m左右,并及时更换诱芯,配合开展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防治工作,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每个诱捕器应定位、编号形成矢量化成果。
6.专职技术人员应具有基本林业技术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保证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技术服务人员。
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无条件配合国家、重庆市及高新区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工作。
包2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度秋季普查,重庆高新区缙云山片区现有松林1.91万亩,涉及松林镇街4个(虎溪街道、曾家镇、金凤镇、走马镇),全部为疫点镇街,2023年度疫情发生面积0.89万亩,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累计除治死亡松木约1.51万株,详见下表。
片区 |
镇街 |
2022年度除治清理情况 |
2023年度除治清理情况 |
|||||
松林面积(亩) |
疫情面积(亩) |
除治株数 |
松林面积(亩) |
疫情面积(亩) |
除治株数 |
|||
缙云山片区 |
虎溪街道 |
0.42 |
0.39 |
4089 |
0.42 |
0.39 |
2845 |
|
金凤镇 |
0.33 |
0.18 |
6257 |
0.33 |
0.06 |
3339 |
||
曾家镇 |
0.69 |
0.38 |
8871 |
0.69 |
0.38 |
5148 |
||
走马镇 |
0.47 |
0.06 |
2829 |
0.47 |
0.06 |
3729 |
||
小计 |
1.91 |
1.01 |
22046 |
1.91 |
0.89 |
15061 |
(二)防治目标
质量目标:服务期间,每年对缙云山片区全部松林(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开展除治清理,要求枯病死松木伐除率100%、松林内1厘米以上的松树枝桠清理合格率100%、伐桩及枯病死松木焚烧(粉碎)处理合格率100%;
绩效指标:服务期间,每年的疫情监测,缙云山片区4个松林镇街不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相关指标解释及认定以市森防站最新考核认定要求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枯病死松树除治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及市森防站的相关要求,开展2024年度(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2025年度(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及2026年度(2026年10月至2027年4月)的松材线虫病枯病死松树集中除治工作,同时配合属地镇街开展疫木清理。每年预计清理数量1万株左右。预计数量作为基准数量仅供参考,如因突发地质灾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导致额外处置大量灾害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2.疫情监测调查:一是通过无人机结合人工踏查,对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取样送检,原则上每2个月1次(具体以市森防站工作要求为准),出具调查监测情况报告至采购人,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数据处理,二是负责开展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监测,按市、区两级要求购买并挂设诱捕剂及诱捕器,开展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三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至少在项目服务区内派驻1名专职技术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长期专职服务于该项目,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数据处理及相关档案资料整理等技术服务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1小时内抵达现场核实处理。
(四)服务要求
1.枯病死松树除治清理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总林长令第3号 关于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等文件要求进行除治,按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对所有死亡松树(病、枯、濒死松树等)进行采伐除治清理,并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主要要求如下:
1.1山场除治
集中对缙云山片区全部松林(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开展除治清理,清除所有伐除木、木块及直径1cm以上的枝梢。除治结束后应提供除治轨迹,除治轨迹应覆盖全部松林区域。
1.2伐桩处理
采伐疫木及枯死树时,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疫点内的树桩全部放置1~2粒磷化铝,然后用0.1mm以上厚聚氯乙烯薄膜套袋捆扎扎紧、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0cm。
2.疫木处置
2.1总体原则:按照“能粉尽粉,宜烧才烧”的原则进行。
2.2焚烧处理:严格按标准设置火场,火场应定位拍照并进行编号,按流程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再行开展焚烧,火场必须有人值守,严格执行“七不烧”要求,即(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上时不烧、焚烧场地不安全不烧、防火隔离带不开不烧、点火时间晚不烧、风力三级以上不烧、值守人员不到位不烧、扑火工具不备齐不烧),检查完全熄灭并覆土处理到位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大气监测点半径3公里范围内不能焚烧(高新区现有大气监测点3处,其中,缙云山片区2处,分别位于金凤镇、虎溪街道,按半径3公里测算覆盖松林约0.7万亩,详见参考示意图),气象预警期内不能焚烧,具体以环保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3.粉碎(削片)处理:有条件的区域内对集中除治砍伐清理的疫木,采取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枝丫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每年粉碎率(粉碎处置株数占总砍伐清理株数的比例)不低于30%。疫木运送,应按照市森防站的有关要求,做到“三见一诺”,即见影像、见轨迹、见台账、签订承诺书,确保不产生遗漏。
3.资料上传
按市级要求,疫情小班除治过程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填报基础数据并拍照上传。
4.疫情监测调查
4.1监测范围
涉及服务范围内所有松树(包括松林小班内及小班外的零散松树),重点对疫区毗邻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线电缆等地区附近松林。
4.2监测时间
服务期内,定期巡查松林,原则上每2个月1次,具体以市森防站工作要求为准。
4.3监测内容
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凡发现不明原因的枯病死松木情况,立即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疫情。
4.4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包括:人工踏查、遥感和无人机监测调查和详查等。按时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中完成上报。
5.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防治
诱捕器由中标人,按市、区两级工作要求购买并挂设,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当垂直悬挂,下端距地面1.5 m左右,并及时更换诱芯,配合开展无疫情认定及媒介昆虫防治工作,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每个诱捕器应定位、编号形成矢量化成果。
6.专职技术人员应具有基本林业技术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保证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技术服务人员。
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无条件配合国家、重庆市及高新区有关部门的检查及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