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国家、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编制故城县全县1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故城县全县1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包括郑口镇、夏庄镇、青罕镇、故城镇、武官寨镇、饶阳店镇、军屯镇、建国镇、西半屯镇、房庄镇、三朗镇、辛庄乡和里老乡。规划分为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12.《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1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
14.《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若干措施》;
15.《河北省片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6.《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7.《衡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故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9.《故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四、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基础
梳理各乡镇现状基础,包括地理位置与交通、土地利用、人口社会等现状情况,总结问题,总结各乡镇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定位目标
落实故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和职能,衔接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结合自身特色、发展条件,明确乡镇发展总体定位。结合自身发展条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等目标。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树立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理念,严格落实故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人口、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乡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自然要素和村镇、产业、基础设施等发展类要素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化空间结构,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布局。
4、农业空间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立足各乡镇资源禀赋,划定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生态休闲农业等农业发展主要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的农产品类型和规模布局,引导农业差异化发展,合理布局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加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5、生态空间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生态廊道和网络,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明确流域和水生态治理、国土绿化工程以及草原、湿地、矿山修复范围、目标。
6、建设空间
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辐射范围等因素,按照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细化镇村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划定乡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范围,确定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和人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指标;提出产业培育的方向和类型、重点和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划分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确定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和联合编制村庄规划名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7、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管控
对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风貌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域,明确范围边界,提出空间保护引导方向和具体措施,细化落实故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城乡总体风貌指引和管控要求。
8、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合理规划乡镇域和政府驻地的道路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安全防灾体系等基础保障体系规划,打造便利、高效、韧性的城乡设施体系。
9、乡镇政府驻地
通过对乡镇政府驻地在用地结构、蓝绿开敞空间、空间形态引导、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地下空间等方面的规划,引导乡镇政府驻地发展方向,优化用地布局。
10、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提出生态、农业、建设用地等空间布局传导要求,明确对村庄规划的传导。
五、成果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编制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包括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由规划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