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上海市政府令第64号)和《关于编纂浦东新区街道志和新一轮镇志的工作方案》(浦史办〔2024〕4号)要求,上钢新村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上钢新村街道志》编纂工作。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上钢新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上钢新村街道志》编纂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承办《上钢新村街道志》的编纂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业务指导、资料征集、编校审稿、排版设计等。
二、项目要求
编纂《上钢新村街道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存真求实、通鉴后世,做到思想性、资料性、著述性、地域性、广泛性、连续性和时代性的统一;须从传承上钢新村街道历史文脉的责任出发,收集和讲述区域发展故事,展示丰富的人文底蕴,全方位、立体化向域内外读者呈现街道历史积淀,讲述发展历程中的城乡历史,反映城乡生活形态。
《上钢新村街道志》必须要秉承可读性、真实性、权威性相结合的原则,不仅仅只是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变化轨迹的平铺直叙,不做历史文献的简单堆砌,而应当依据科学分类的基本原理,体现志书的科学性、严谨性,使它不光成为域内乃至区级、市级文史研究者们的信息查询与资源共享平台,同时也填补和完善相关资料系统积累方面的不足,为后世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项目标准
《上钢新村街道志》编纂须确保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特色鲜明;视觉设计、排版须切合志书风格,做到图文并茂,质朴大方;文稿须通过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审核验收。
四、服务要求
(一)前期培训准备阶段
组建专业方志顾问团队,为编纂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指导;邀请地方志专家为编纂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为编纂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资料收集及志书撰写阶段
指导编纂人员通过档案查询、访谈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搜集上钢新村街道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历史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梳理。根据《上钢新村街道志》整体框架,划分篇目,设置章节,对内容进行详细编写,要求保持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三)编校阶段
对志书内容进行专业严谨的审稿和校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行文协调统一,确保志书整体性。根据审核意见指导编纂人员对志书初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保障志书质量。
(四)设计排版阶段
对志书封面、卷首彩页等进行专业设计,并根据各单位、部门审核意见,对初稿内容再次修改调整,按照相关标准设计排版。将修改完善的稿件提交编纂委员会审定,同时呈送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查验收,确保志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印刷阶段
印刷服务供应商需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品制作规范,印刷质量需符合行业标准。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收到等额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合同金额;
(2)街道收到《上钢新村街道志》初稿样书、等额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金额;
(3)《上钢新村街道志》经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验收合格,获得同意出版的批复,街道收到等额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金额。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
七、履约管理
验收评价按照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