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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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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020001584526 发布时间:2024-12-02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竞争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批复同意东莞松山湖科学城与深圳光明科学城共同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为更好推动松山湖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发展战略路径研究》《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6)》等前期改革成果文件,拟对各区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诊断并汇总各企业存在的问题,编制松山湖国企高质量发展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

采购包1(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初稿,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后0.5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终稿。常年咨询及培训服务: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后9个月。

标的提供的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中心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第一笔进度款,提交合同约定的《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初稿,包括《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综合诊断》、《松山湖高新区国企战略发展规划报告》、《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组织优化方案》、《松山湖高新区国企薪酬与考核调整方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合同进度款。

2期:支付比例30%,第二笔进度款,成果文件经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中心审议通过,并获得上级部门认可及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合同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40%,结算款,按要求提供后续常年咨询及培训服务结束后,经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中心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合同结算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无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供应商针对服务内容要求提供对应成果文件,供应商做好项目的理解情况,提出相应项目重点务分析、实施方案分析、研究方法、项目进度安排、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等投标方案作为项目评审。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

1.00

3,352,000.00

3,352,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采购内容、范围: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本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综合诊断》

服务机构应对松山湖园区国企进行全面梳理,把握园区国企的发展现状,结合《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发展战略路径研究》《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6)》等前期改革成果文件,从园区国企财务状况(包含:资产端、负债端、利润端、现金流、财务管理制度等)、土地及物业等资源资产状况、投融资状况、税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及风控状况等方面出发,对各区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诊断并汇总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财务评估

根据园区国企改革工作要求,开展园区国企财务数据质量评估。服务机构应对园区国企的财务现状进行诊断评估,基于重组整合后的股权及业务布局,整体研判园区国企的财务状况,包括直管企业及子公司层面。充分衡量企业的资产及负债现状,综合考虑重组中的税务成本等。

财务评估将充分结合财务指标,评估现阶段园区国企的盈利能力、运营状态,综合考虑未来战略部署可能存在的评级需求,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作为参考。

同时,对园区国企的资产进行梳理诊断,并提出资产盘活建议。对园区国企现有资产进行梳理,对资产规模、质量、分布情况、资产的实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明确各资产的抵押状况、未来规划、盘活的可能及空间,提出资产整合优化建议。

此外,对园区国企的融资及偿债能力进行梳理诊断。通过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指标、资产抵押、授信等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评级需求,选取重组后主要涉及融资职能的主体进行融资能力分析,推荐并协助与第三方金融机构与评级机构对接(不含相关鉴证报告出具)。

(2)税务评估

系统梳理改革前各园区国企的财税状态,了解重组整合规划的商业考虑,结合各企业的经营、财务、融资状况分析,梳理各企业的资产(比如,土地资产、无形资产的状态和估值)和债务情况,对可能涉及的产权调整进行梳理及税务分析。

同时,分析重组整合可能涉及的税务风险,以及风险管理措施。基于相关的税收法规,审阅各企业在重组整合过程中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税务处理及潜在风险,并建议风险管理措施。

此外,对重组整合方案的税务进行分析及评估。审阅各企业重组过程中向主管税务局提交的资料清单,以及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的有关材料(如,税务申报手续、纳税及扣缴税金凭证、资产/股权划拨协议等)。分析重组可能涉及的税务影响,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分析企业所得税方面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行性,分析重组方案对涉及企业的税收优惠资质的影响,并且在股权架构重组的全过程中,提供其他税务咨询以及与变更事项相关的商务咨询。

(3) 人力资源评估

全面梳理松山湖国企现有人员、组织、架构、薪酬、绩效等建设情况,分析人力资源涉及的合理性与适配性。识别不合理、不合规的人力资源组织、架构、薪酬、绩效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方案。

(4)成本费用测算

对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测算与评估,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评估、股权划转、人员调整与安置补偿、税费税金、法律服务等可能产生的成本。

(5)制度与组织建设评估

对松山湖现有国资国企各项监管、审批、流程、制度与组织建设进行系统评估,协助松山湖国资监管机构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系统规范并完善治理制度,同时顾及新制度与原有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新制度是否适应园区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打通各项制度之间的系统关联性,预防未来的经营与管理风险。

(二)《松山湖高新区国企战略发展规划报告》

立足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与发展机遇,立足当下松山湖国资国企发展实际与多维资源禀赋,前瞻思考与谋划,提出松山湖国资国企发展愿景、使命,描绘国企画像,找准发展定位,推动国企改革落到实处,具体包括:

(1)多元业务发展规划

服务机构应立足国家与地区政策、产业与自然资源禀赋,明确改革后的各级平台企业的主责主业、业务发展的支柱和商业生态模式、聚焦的行业和产业领域、发展思路和模式等内容,前瞻谋划,提出具有实操及落地性的改革方案,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作为参考。

针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政策的实施,在传统的依靠政策优惠和土地资源的招商模式逐渐式微,市场化招商成为新趋势背景下,研究各地国资成立国有招商公司,推动在招商引资领域实现专业化运作,提升地方招商效率和质量,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松山湖的适用性,并密切跟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细则出台。因此,在本次改革明确业务板块的过程中,将重点关注该领域业务板块和专业化运作的谋划。

(2)重组整合路径设计

根据园区国有资本布局规划、国企功能定位、各级平台企业主责主业和产业板块的划分,对园区国企及其下属各级企业进行业务、资产、人员深度重组整合,协助开展园区国企合并、企业变更、产权划转、管理层级调整、人员优化整合等一系列工作,设计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

(三)《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组织优化方案》

(1)组织架构设计

根据园区国企改革集团化重组整合需求,设计改革后的国资监管体系、国企组织架构、治理管控体系和各级平台企业的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作为参考,提出相关管控建议和构建思路,达到园区国资国企体系“瘦身健体”、精简高效和降本增效的目的。

(2)现代化治理和管控体系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制定改革后的公司章程,四会一层治理体系建设(股东会建设、党委会(支部)建设、董事会建设、监事会建设和经营班子建设),改革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经营管理与资本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财会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建设、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物业出租管理制度建设、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制度建设)等。

(3)人员调整安置与劳资关系管理

根据重组整合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领导班子成员和调整各企业人员,并制定人员调整及安置方案,对可能出现的人员维稳和劳资关系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有效指导重组整合改革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变动工作。

(四)《松山湖高新区国企薪酬与考核调整方案》

(1)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重新建立改革后的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包括工资总额基数确定、指标选取、计算方法、调整方式、管理方式、预算清算、内部分配、监督检查等内容,提供相关案例以供参考。

(2)绩效考核改革

基于一利五率目标体系,完善园区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模式与指标设置,突出园区国企经营发展目标与任务要求,进一步聚焦企业社会经济贡献与主营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园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

围绕绩效考核内容体系和管理体系两个方面,重新构建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考核内容体系包括考核框架设计、考核内容设计、考核权重设计、绩效标准设计等;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包括绩效管理组织、管理方式、管理流程、结果运用等。

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部门和个人),提供详细的薪酬绩效考核设计全过程实施示例,最终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

通过重新设计后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形成集团内部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收入“能增能减”机制,全面打通企业员工“能上能下”的渠道和“能进能出”的通道,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常年顾问咨询服务
为更好推动项目落地且有序开展,提供常年咨询和必要的培训服务,跟踪和指导改革工作稳步实施,以确保改革工作方向不偏离,协助落实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提出的建议与举措,推动改革后各国企顺利过渡。
同时,增加相关人员对中国新税务法规方面的认识和加强税务管理方面的合规性,以提升财税人员专业素质,以协助松山湖国企建立合规及高效的财税体系。

(六)服务人员需求

项目服务机构需组建由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团队成员组成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管理类本科(含)以上学历,团队成员应具备税务学、会计学、金融学或管理学本科以上学历。项目团队需具备经济、财务、税务、法律、统计等方面的职业资格。

二、成果交付要求

(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成果为《东莞松山湖国企高质量发展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综合诊断》、《松山湖高新区国企战略发展规划报告》、《松山湖高新区国企组织优化方案》、《松山湖高新区国企薪酬与考核调整方案》,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

(二)东莞松山湖国企常年咨询及培训9个月跟踪服务:就松山湖国企在日常业务运营中,遇到的财税问题,提供专业分析并解答相应问题,就改制所涉及的规划理念,战略定位,落地实施支持进行全年跟踪及培训服务,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后9个月。

三、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编制原则

本次高质量发展规划应立足松山湖建设国家级科学中心,坚持政资分开原则,严格规划管委会和国企界限;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大力提升国企市场化运作能力;坚持资本运营原则,积极推进国资运营专业化运营能力;坚持财税合规原则,努力形成高质量企业财税管理能力;坚持紧靠市场原则,前瞻布局重大历史性业务发展机遇。

本次松山湖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应按照“政企分开,理顺架构,整合资源,管理科学” 的改革方针, 聚焦国企核心功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松山湖国企要以推动技术革命、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构建高质量发展模式。基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科学中心,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及新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推动国企从分散到集中、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促进国企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更加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经营业绩不断提高,实现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旨在打造适配于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现代化国企,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

(一) 内容要素和体例结构要完备。规划框架内容要包括发展基础和环境、战略方针和目标 (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重点、战略支撑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 建设等基本要素,要附上规划编制的背景、过程、重点内容、重要指标等说明,并对上期发展规划思路的传承或调整做出回应和分析。

(二)明确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研究国资国企努力做强做优做大的有效路径,发挥国有企业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三)要从“三个三”入手深入谋划。即要对“三个模式”(即发展模式、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三个链”(即产业链、管理链和价值链)、成本发生的三个方面(成本的发生方式、成本的发生规模、成本的发生结构)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找准企业发展的着力点。

(四)规划编制要有系统性、层次性和实操性。除总体规划外,要细化方案,明确各业务板块定位,以及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资本运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能。要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强对标对表,深入分析每个主业板块的发展思路和措施。同时,达到公司本部及各级下属企业之间的战略协同、业务协作目标。

(五)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刚性要求。要列明资.产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主要指标,并与可比规模的企业进行财务指标对标。

(六)规划的制定要科学。要深入调研、纵横联动、集思广益,所确定企业战略目标须具备全面性、前瞻性、竞争性、系统性、可行性、适宜性、可操作性。

(七)规划编制应基于《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发展战略路径研究》《东莞市松山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6)》等前期改革成果文件进行编制,涵盖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五、咨询服务要求

应严格按照前述要求完成上述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配套的咨询服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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