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粤北片区监狱(韶关、北江、武江、乐昌)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的采购,供货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为29690136.46元,其中,韶关监狱采购金额为6175613.82元,北江监狱采购金额为10761522.04元,武江监狱采购金额为6258431.10元,乐昌监狱采购金额为6494569.50元;如实际采购数量未达或超过需求计划的,以实际为准。
3.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合同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 |
预算金额 |
广东省粤北片区监狱(韶关、北江、武江、乐昌)2024-2025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合同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
29690136.46元 |
注:1.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点。
2.最高限价为:投标折扣率大于100%或超出商品清单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报价采用统一报“折扣率(%)”的方式(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即:该品种结算价=该品种最高限价×折扣率(%)。例如:投标人报折扣率为80%,结算价为该品种最高限价×80%。
(二)类别及商品名称:
序号 |
类别 |
商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供应量 |
1 |
调味品 |
食盐 |
定制包装 |
公斤 |
3.83 |
47840 |
2 |
生抽 |
定制包装 |
升 |
4.74 |
27680 |
|
3 |
老抽 |
定制包装 |
升 |
5.84 |
46080 |
|
4 |
白醋 |
定制包装 |
升 |
3.98 |
1952 |
|
5 |
蚝油 |
定制包装 |
公斤 |
7.78 |
46720 |
|
6 |
白糖 |
定制包装 |
公斤 |
7.63 |
33200 |
|
7 |
味精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1.60 |
6992 |
|
8 |
五香粉 |
散装 |
公斤 |
16.70 |
2248 |
|
9 |
胡椒粉 |
散装 |
公斤 |
45.00 |
1688 |
|
10 |
辣椒干 |
散装 |
公斤 |
37.67 |
2144 |
|
11 |
柱侯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2.32 |
4080 |
|
12 |
八角 |
散装 |
公斤 |
45.67 |
628 |
|
13 |
豆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2.60 |
3920 |
|
14 |
豆瓣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9.70 |
15920 |
|
15 |
生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5.48 |
3304 |
|
16 |
(红)片糖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0.17 |
10320 |
|
17 |
陈皮 |
散装 |
公斤 |
22.33 |
312 |
|
18 |
卤料 |
散装 |
公斤 |
42.33 |
552 |
|
19 |
辣椒粉 |
散装 |
公斤 |
29.00 |
328 |
|
20 |
叉烧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42.52 |
1760 |
|
21 |
排骨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28.52 |
1760 |
|
22 |
酸梅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1.01 |
1232 |
|
23 |
陈醋 |
定制包装 |
公斤 |
5.13 |
796.8 |
|
24 |
桂皮 |
散装 |
公斤 |
28.33 |
544 |
|
25 |
蛋类 |
鸡蛋 |
散装 |
公斤 |
11.45 |
182112 |
26 |
咸蛋 |
散装 |
个 |
1.52 |
136000 |
|
27 |
皮蛋 |
散装 |
个 |
1.59 |
37600 |
|
28 |
豆类 |
大豆(黄豆) |
散装 |
公斤 |
6.63 |
15040 |
29 |
眉豆 |
散装 |
公斤 |
15.87 |
2080 |
|
30 |
绿豆 |
散装 |
公斤 |
8.37 |
13040 |
|
31 |
花生米 |
散装 |
公斤 |
11.53 |
44320 |
|
32 |
豆制品 |
豆腐 |
散装 |
公斤 |
4.98 |
51760 |
33 |
豆腐干 |
散装 |
公斤 |
11.73 |
52320 |
|
34 |
油炸豆卜 |
散装 |
公斤 |
13.03 |
20320 |
|
35 |
腐竹 |
散装 |
公斤 |
28.47 |
21120 |
|
36 |
风干食品 |
木耳 |
散装 |
公斤 |
42.83 |
3808 |
37 |
海带 |
散装 |
公斤 |
25.98 |
1888 |
|
38 |
冬菇 |
散装 |
公斤 |
78.07 |
7440 |
|
39 |
紫菜 |
散装 |
公斤 |
84.33 |
1536 |
|
40 |
红枣 |
散装 |
公斤 |
20.50 |
2208 |
|
41 |
雪耳 |
散装 |
公斤 |
73.67 |
1184 |
|
42 |
粮食制品 |
中筋面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6.92 |
0 |
43 |
高筋面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6.99 |
169440 |
|
44 |
面条(挂面) |
定制包装 |
公斤 |
8.72 |
3360 |
|
45 |
△面饼 |
定制包装 |
公斤 |
9.27 |
228480 |
|
46 |
新鲜河粉 |
散装 |
公斤 |
6.70 |
76480 |
|
47 |
薏米 |
定制包装 |
公斤 |
20.17 |
2640 |
|
48 |
汤圆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8.17 |
22400 |
|
49 |
水饺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9.97 |
51600 |
|
50 |
豆沙粽 |
定制包装 |
100g/个 |
6.67 |
31200 |
|
51 |
鲜肉粽 |
定制包装 |
100g/个 |
8.33 |
30880 |
|
52 |
八宝粥米 |
散装 |
公斤 |
12.43 |
11360 |
|
53 |
米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1.57 |
105600 |
|
54 |
腌制食品 |
萝卜丁 |
散装 |
公斤 |
9.13 |
30800 |
55 |
榨菜丝 |
散装 |
公斤 |
9.39 |
26800 |
|
56 |
雪菜 |
散装 |
公斤 |
8.31 |
23600 |
|
57 |
酸菜 |
散装 |
公斤 |
8.99 |
25600 |
|
58 |
酸豆角 |
散装 |
公斤 |
9.97 |
35200 |
|
59 |
食品添加剂 |
酵母 |
定制包装 |
公斤 |
41.42 |
1312 |
60 |
泡打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17.33 |
976 |
|
61 |
肉制品 |
腊肠 |
定制包装 |
公斤 |
49.24 |
40880 |
62 |
腊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64.74 |
31920 |
|
63 |
鱿鱼干 |
散装 |
公斤 |
114.40 |
1232 |
|
64 |
猪腐皮 |
散装 |
公斤 |
74.33 |
2800 |
|
65 |
奶制品 |
纯牛奶 |
250ml/支 |
支 |
3.28 |
345680 |
66 |
奶粉 |
400g/袋 |
袋 |
36.97 |
19520 |
|
67 |
其他 |
塔塔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44.54 |
1.92 |
68 |
低脂鲜奶 |
定制包装 |
公斤 |
23.73 |
0 |
|
69 |
奶油 |
定制包装 |
公斤 |
36.54 |
17.6 |
|
70 |
色香油 |
定制包装 |
升 |
54.68 |
0 |
|
71 |
拉线膏 |
定制包装 |
公斤 |
39.57 |
11.2 |
|
72 |
果味酱 |
定制包装 |
公斤 |
27.73 |
8.8 |
|
73 |
蛋糕盒(大) |
定制包装 |
个 |
28.33 |
1080 |
|
74 |
插牌 |
100个/包 |
包 |
21.05 |
11.2 |
|
75 |
挤花袋(大) |
100个/包 |
包 |
23.52 |
17.6 |
|
76 |
猪红 |
散装 |
公斤 |
5.70 |
23520 |
|
77 |
日用杂品 |
洗洁精 |
定制包装 |
升 |
7.45 |
81120 |
78 |
洗衣粉 |
定制包装 |
公斤 |
8.48 |
19840 |
原则上中标供应商应按最低供应量要求供货,如遇上级要求、政策变动等客观原因,采购人将相应进行变动,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采购包1(广东省粤北片区监狱(韶关、北江、武江、乐昌)2024-2025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合同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韶关、北江、武江、乐昌)监狱罪犯伙房。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比例100%,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定价项目,按月据实结算。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每月货款先行从预付款中抵扣直至抵扣完。若合同生效后双方终止合同,预付款扣除监狱应付金额后剩余部分须返还给监狱。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投诉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三)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且中标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物。 (四)监狱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质量出现争议时,应在双方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将争议货物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监狱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各片区每季度选取一个监狱单位,将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时监狱应通知中标人代表到场,如中标人代表无法到场的,监狱应当做好取样的视频记录及样品备份。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送检单位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说明:(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10%(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10%的额度缴纳违约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低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不含本数)的; 3.未经与监狱协商同意,当批次货物实际供应金额占比低于监狱该批次采购计划金额50%(不含本数)的; 4.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至少提前一日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正常供应的除外); 5.未按监狱指定地点、秩序卸货的;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溯源及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中标人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20%的额度缴纳违约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高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 4.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5.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监狱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中标人及时整改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从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30%的额度缴纳违约金: 1.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供应,造成监狱无法按时供应罪犯伙食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中标人未经书面申请监狱同意,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相关服务人员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50%的额度缴纳违约金: 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第二次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因中标人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的原因,导致监狱物资供应出现中断或短缺的。 (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属中标人严重违约,监狱应立即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违约所造成相关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在此情形下,中标人不得向甲方追索任何费用或主张任何权利义务: 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第二次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货物);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或是第三次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三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6.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无故不能完成监狱应急保障相关要求,导致监狱出现重大安全风险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并继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60%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40%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如中标人没有提前告知终止合同或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须承担监狱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双方正式终止合同之日为计算扣除履约保证金比例的时间节点)。 (九)如监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将经监狱验收确认的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除此以外,监狱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配送要求 |
(一)交货地点:(韶关、北江、武江、乐昌)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中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货物运输整个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确保货物不被挤压变形导致质量受到影响,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用于包装货物的容器(框、箱、袋)需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送货时间:监狱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求,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至少提前一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采购费用差额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2 |
应急保障 |
(一)中标人要有自己的货物来源保障能力,即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自有或租赁的生产线或生产车间,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仓库、冷冻库、冷藏库等,相关场地面积及运输距离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二)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特殊情况应急保障方案,承诺在合同期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保持24小时沟通联系,在收到监狱需配送物资的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完成配送。 (三)中标人需具备足够的运输车、冷链车及相关设备、配送人员,确保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否则监狱有权拒收。确因市场流通问题需变更的,须向监狱书面提出申请,监狱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应急保障内容,导致监狱出现供应中断等重大安全风险的,监狱有权采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
3 |
中标人管理要求 |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的,监狱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违规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不具备承接中标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5.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6.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未覆盖项目合同期,或续保的保额低于投标时所购买保额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护理、康复等费用)。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对监狱验收认为不符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凭生产商出具的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选择替换的品种、规格,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中标人协商予以更换。 (五)中标人须按所供应商品的实际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六)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保障:1.中标人应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具有农产品或食品质量追溯平台、农产品质检管理类软件、农产品物流监控类软件、物品自动分拣管理类软件、农产品供应链采购类管理软件等,通过信息化手段高效地管理整个服务链条,便于采购人查询及监管。2.中标人应保障产品的来源、追溯、加工、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的食品溯源管理机制,有相应的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链条清晰,源头可控。 (七)检测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中标人配备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真菌霉素检测仪、细菌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油品油料检测仪、面粉粉质仪等。 (八)管理体系:为做好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等内控管理,中标人或生产企业具有相关体系认证,确保在品质控制、食品安全等方面管理的规范性。 (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要求:中标人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在食品采购、存储、配送过程中的财产人身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下,具备一定的风险抵御能力和偿付能力。 (十)服务团队要求:中标人拟对本项目投入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十一)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1.与食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合同;2.食品生产企业的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3.与经销商/代理商的采购合同、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 (十二)其余未尽事项由监狱和中标人另行商定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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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密要求 |
(一)未事先得到监狱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涉及服务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中标人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中标人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二)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监狱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三)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监狱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监狱对中标人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
|
5 |
进出监管区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狱方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服刑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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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包含广东省乐昌监狱、广东省北江监狱、广东省武江监狱、广东省韶关监狱四个监狱,由广东省乐昌监狱牵头采购,中标后,中标人与各监狱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面饼 |
批 |
1.00 |
2,118,009.60 |
2,118,009.60 |
7.13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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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 |
项 |
1.00 |
27,572,126.86 |
27,572,126.86 |
92.87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面饼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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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面饼,与附表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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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量及包装要求 1.各商品符合相应品种的质量标准。标注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每种定制包装商品允许投报不超过三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投报品牌须为国内常见、普遍销售、流通的品牌,投报多个品牌的商品,取所投品牌中质量管理体系等级最低的生产商品牌作为该品种的评比商品参与商务技术评比。 3.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渗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4.各商品需符合《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1886.2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等相关标准。 |
▲ |
2 |
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