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范本)
编 制 说 明
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和确定的书面记录可参考本模板编制。
二、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关系,采购单位需履行对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三、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
五、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为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部署,扎实做好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天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计划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开展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区域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为天津高新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向社会传递未来5年我区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充分释放发展新动能。
(一)需求调查方式
通过实地调研走访、部门和企业座谈论证等方式。
(二)需求调查对象
本次需求调查对象包括供应商3家,采购代理机构1家,专家1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备注 |
1 |
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
2 |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
供应商 |
|
3 |
天津科学学研究会 |
供应商 |
|
4 |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5 |
杨靚 |
专家 |
|
(三)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是在满足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等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发展现状及未来五年的发展需求,对产业、创新、空间、产城融合、改革开放、园区治理等方面开展的详细规划设计。“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全国各地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好“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天津高新区进一步发挥和强化全市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次规划需要全面分析“十四五”时期天津高新区发展的成绩与不足,深入研判“十五五”时期外部形势变化,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天津高新区自身的要素支撑进行深入分析,研提“十五五”时期天津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战略定位、任务举措等。
2.市场供给情况
截至目前,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项目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编制单位主要为专业咨询公司、事业单位等,业务范围较为全面,能够深入了解新时期区域发展导向、改革创新方向等,具备长期跟踪研究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最新趋势、科技创新最新范式等方面的相关经验,充分了解各领域“十五五”时期关注要点,同时也能在项目实施与后期修改等方面考虑较为细致。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按照政府采购网和相关招投标平台查询结果,同类项目较多,主要以公开投标方式为主。部分如下:
东湖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研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58万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十四五”规划研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49.5万元。
长春高新区“十四五”规划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60万元。
南京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研究与编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49万元。
济南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36.2万元。
漳州高新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以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交价156万元。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本项目为规划服务,不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无
(四)未开展需求调查的原因
无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天津高新区于1988年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区,2014年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第6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9年完成法定机构改革。天津高新区由华苑科技园、海洋科技园、渤龙湖科技园三个片区组成,规划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建区30多年来,天津高新区始终坚守“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着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和北方一流科创城。目前,天津高新区已经形成以信创为首位度,以新经济服务业为特色,以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为支撑,以脑机交互、细胞与基因治疗等“X”个新赛道为前瞻布局的“113X”高端产业体系。
日前,工信部组织召开国家高新区“十五五”规划座谈会,国家发改委、天津市发改委、滨海新区分别召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部署启动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明确提出规划编制时序安排。为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部署,经济发展局计划采购规划编制服务单位负责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主要包括详实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成效与不足,拟定“十五五”时期发展重点、发展目标,聚焦科技、产业、城市、载体等角度提出发展举措,推动天津高新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释放发展新动能。
(二) 采购项目预(概)算是否已落实
已落实
(三) 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预(概)算:71.1184万元
(四) 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概)算 |
1 |
1 |
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
C23080100 行业规划服务 |
项 |
1 |
71.1184万元 |
(五)技术商务要求
1. 服务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经济发展局)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天津市及高新区发展导向和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1 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一是“十四五”发展基础梳理。回顾分析天津高新区“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等情况,全面收集并梳理高新区各个部门五年工作总结,研究提出高新区“十四五”时期发展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并挖掘深层次问题。
二是“十五五”外部形势分析。跟踪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从新一轮科技革命、国内外、京津冀、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等多维度分析天津高新区“十五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做好高新区“十五五”发展时期要素支撑分析。
三是编制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发展基础和外部形势研究的基础上,研判天津高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创新根基等,合理确定高新区“十五五”时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和方向,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
1.2 规划纲要文本
一是开展项目调研。明确调研点位,编制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了解高新区“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开放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化建设、社会民生事业、制度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建设成果,调研访谈天津高新区相关部门、代表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等对“十五五”时期发展的设想和建议诉求。
二是分模块开展专题研究。聚焦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发展思路与目标,以及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创新孵化、开放创新、深化改革、智慧化绿色化园区建设、保障措施等战略任务板块,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尤其要分析天津高新区“十四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研判“十五五”时期新举措、新招法。
三是编制规划初稿。在调研及模块研究基础上,明确天津高新区“十五五”时期在创新能力提升、产业体系构建、创新孵化、企业培育、深化改革、开放协同、空间优化、绿色化智慧化园区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形成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初稿,并向高新区相关领导汇报。
四是衔接完善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天津高新区两委各部门、区内企业、创新平台等各方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规划进行补充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天津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并结合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国家高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天津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滨海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等内容,做好与上位“十五五”规划、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对规划文本进一步完善,配合完成上会审议等,支撑规划纲要最终印发。
2. 服务要求
一是能够全面摸清了解高新区发展情况。全面总结梳理天津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培育、改革开放、社会民生等方面工作,与高新区管委会29个部门、海泰集团及公安、税务等驻区机构等组织开展座谈调研。聚焦高新区信创、生物医药、新经济服务业等主导产业,以及脑机、细胞与基因治疗等未来产业,每个产业领域选取不少于20家以上企业、创新平台或行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上述服务由投标人主导完成,调研成果及质量将作为采购人付款依据或合同绩效指标)。
二是能够准确掌握“十五五”期间国家高新区发展导向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等各项部署,系统全面分析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天津高新区所面临的内外部战略环境,研提符合高新区发展实际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及战略举措。
三是能够确保规划纲要的科学性。在开展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过程中,为确保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质量,由中标单位组织召开不少于5次项目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等,邀请不少于10家区内企业,3位曾经或正服务于工信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专家学者,3家创新平台和行业组织等共同深谋高质量发展举措、研提发展建议。
四是能够敏捷高质响应需求。有效开展规划纲要各阶段编制工作,并敏捷响应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或完善意见,确保及时按期形成各阶段性成果,对于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性过程稿,由中标单位派专人向我部门进行现场汇报。其中,规划基本思路不晚于2025年5月31日进行汇报,规划纲要初稿不晚于2025年10月31日进行汇报,规划纲要印发稿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配合报送审议。同时,为确保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及时沟通、反馈,结合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必要时安排项目团队人员在经济发展局驻场办公。
3. 商务要求
3.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规划纲要印发(预计不少于14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3.2 服务地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3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项目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员费工资及社会保险、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4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必须全面了解和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予以认可,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编制规划纲要工作的风险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或不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3.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规划基本思路完成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且完成甲方开展的绩效考核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具体付款方式和比例以合同签订情况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前30日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