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水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而建立的补充保险。采取医保部门主导、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运行模式,由天水市医保局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招标方式和程序,公开招标确定承保商业保险公司。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保险有关法规自负盈亏,履行赔偿义务,承担经营风险。中标商业保险公司与市医保局签订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二、参保范围及待遇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按规定进行保障。暂定由投保商业保险机构按90%的比例进行赔付,每人每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30万元。
三、项目包号和金额
按照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初步核算,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约为27.6338万人左右,按照现行缴费标准,预计为2763.38万元。拟划分两个包。第一包参保职工市直划分参保职工48212人,秦州区参保职工51419人,清水参保职工13765人,张家川县参保职工12604人,共126000人,保费金额1260.00万元;第二包参保职工市直划分参保职工46633人,麦积区参保职工40590人,秦安县参保职工19648人,甘谷县参保职工23121人,武山县参保职工20346人,共150338人,保费金额1503.38万元。
四、对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资格要求
1.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2.具有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资格,有良好市场信誉;
3.在市域内有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能够实现一站式服务;
4.参与管理。参与投标的商业保险机构,中标后应承诺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无偿协助医疗保障局提供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2025年度)。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