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采购内容
辽宁警察学院教职工6条通勤车线路用车租赁服务。
通勤车运行时间主要为法定工作日及调整工休日,每日早晚各一次,使用车型根据采购人乘坐班车人数选定。
6条通勤车线路分别为:“三八广场线”、“周水子线”、“老校区线”、“黑石礁线”、“侯二线”、“7-8课晚班车线”。
具体站点、时间见附件。
二、经费计算和结算要求
★1、单台通勤车租赁费用报价分别不得超过720元/台/天(48-56座)、660元/台/天(38座)、520元/台/天(19-28座)。
★2、工作日,校园内参观、会议用车,使用成交供应商院内通勤车,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3、如成交供应商无采购人要求车型,应使用大型车替代小型车,则按采购人要求的小型车计算费用。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款项,当月累计不足5天,累计到下月支付。每次结算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上报服务情况,待通过审核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预算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全部完成并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四、服务要求
(一)至少自有2018年以后上牌的, 56座空调大客车1台、48-50座空调大客车2台、38座空调大客车4台,以上车型统一品牌、统一颜色最佳;2018年以后上牌的19-28座小客车2台。
注:要求车辆数超出班车线路数,主要以备服务期间,院方根据情况增加班车路线或调整车型,以及大型活动保障需要。
★(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后,根据采购人需求通知,随时进场。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如需变更通勤车车型用车,需提前12小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采购人提出保障服务零星用车时,提前4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保证服务工作。
车辆要求: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大连籍车辆,车辆营运证、行驶证等各种证件齐全有效;所有车辆为自有车辆,并配备调度指挥系统和空调,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拟配备的车辆需投保第三者险保额100万(含)以上并不计免赔、司乘座位险,且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50万(含)以上。投标单位需提供每台车车外45度角5寸照片(车牌号清晰)、有效期内年检的营运证、拟配备本项目的司机驾驶证件、客运从业资格证的证明材料。
(三)驾驶员要求:要求有3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本人品行良好,负责任、安全意识强,并且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辱骂学校工作人员、危险驾驶等情况,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驾驶员,乙方无条件接受。
(四)服务要求:具体线路走向、停靠地点、发车时间均服从于学院的需要。提供的车辆外观、车厢座椅、设施需保持整洁卫生,每天交付使用前清洁一次,每周须定期深度消毒一次;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车辆外观无灰尘、无污迹、玻璃清晰干净,车内无垃圾纸屑,无卫生死角。经发车前检查,车辆卫生不合格,一次扣500元,全年累计5次,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全年提供空调;拟配备本项目所需车辆的证明资料(包括近一年的保险,车辆行驶证、省级营运证等);使用车辆车况需征得院方同意方可投运,车况不满足要求的车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无特殊理由,必须执行采购人要求更换车辆。驾驶员仪容整洁、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热情服务;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行驶中安全礼让、平稳运行;统一着装。车辆需在规定的时间准时或提前到达指定站点(全年累计3次,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不可抵抗因素除外),发车前5-10分钟开启空调。
(五)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可上岗。
五、安全要求
1)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预案。
2)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三检查”,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每月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须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始终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3)车辆必须在车厢前部贴有明显的“请系上安全带”标志,及车厢内明显标明紧急逃生门(或窗)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车辆的应急逃生设施(如应急把手,玻璃榔头等)完好齐备。
4)车内必须配备足量有效的灭火器、三角架、手电筒等紧急情况使用的工具。
5)根据市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开展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备查。
六、双方责任
1、车辆运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车辆年审、轮胎、维修、保养、燃料,公司税金、管理费,司机的薪金、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派出的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均由乙方与员工商定。如果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乙方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受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乘客候车时间如超过20分钟(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其他同等条件的车辆按原线路前往接载乘客,并扣除当日该通勤车租车费用;或者采取其它方式(四人一辆/次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为确保车辆与人员安全,甲方提供通勤车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办公地点临时停放车位供乙方使用。
6、经双方确认,如发生服务投诉和服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7、为保证行车安全和乘车秩序,甲方在每条线路设定负责人或车长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确保发车准时、站点上下客有序。
8、乙方在收到甲方汽车租用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未真正开始投入运行服务,将被视为无故终止合约。
9、对乙方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行为,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映、投诉。甲方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或违章上下客,如由此造成交通事故,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甲方人员要求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双方共同承担。
10、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果学院进行公车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无需成交供应商提供通车服务,此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内容予以结算。
11、如遇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合同外临时用车的双方本着自愿原则,按照此次成交服务和价格,签订临时合同。
本项目在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在服务内容不变、价格不变,能够保证年度预算且学院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与成交单位进行协商,经双方同意,按照原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两年。
七、拟使用通勤车服务线路(具体线路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通勤车线路、站点及时间明细
序号 |
班车线路 |
线路明细 |
备注 |
1 |
三八线 |
6:50 三八广场嘉合酒店 6:55 中南路联营公司 6:57 中南路大商 7:00 老虎滩 7:02 海军舰艇学院 7:05 解放路桥头 7:08 青云街 7:12 石葵路 7:22 太原街 7:32 美术日记 7: 40三鼎春天-辽宁警察学院 16:30从辽宁警察学院按以上路线返回 |
拟用38座-56座 |
2 |
周水线 |
7:00 周水子派出所 7:03 王家桥 7:12 金三角 7:20 松江路 7:30 玉境路 7:35 张前路 7:38 刘一手全羊馆 7:45 万科魅力之城 7:50 中冶蓝城-辽宁警察学院 16:30从辽宁警察学院按以上路线返回 |
拟用38座-56座 |
3 |
老校区线 |
7:10 春柳农行门前 7:15 周水前商业学校门前 7:22 中海英伦 37 路公交站 7:23 锦泉南园 7:30 橄榄季酒店 7:35 张前路-辽宁警察学院 16:30从辽宁警察学院按以上路线返回 |
拟用38座-56座 |
4 |
侯二线 |
7:00 黄河路家乐福 7:03 显铭酒店 7:08 五一广场 7:13 老玻璃厂 7:16 香工街 7:20 侯二小区疏港路口 7:23 绿波桥 7:25 新生桥下 7:28 李家街道 7:30 锦绣新隆嘉 7:33 锦华小学-警校 16:30从辽宁警察学院按以上路线返回 |
拟用38座-56座 |
5 |
黑石礁线 |
7:00 黑石礁 7:02 沃尔玛 7:04 数码广场 7:06 国际新城 7:08 东方圣荷西 7:10 净水厂 7:13 熟食品 7:18 辽师大 7:20 马栏广场 7:23 湾家地铁口 7:30-708 路终点站 7:32 张前路 7:34 消防队-辽宁警察学院 16:30从辽宁警察学院按以上路线返回 |
拟用38座-56座 |
6 |
晚上 小班车 |
17:20 辽宁警察学院 亿达春田 小辛寨 乐购缇香漫城 甘井子政府 橄榄季 档案局后身白色棚子 万达地铁口 老校区 |
拟用19座-28座 |
说明: 1.“★”号标记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2.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