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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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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080001593546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兴宁市2024年未完成42专业课学时的教师(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少年宫教师约8400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培训质量,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2.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

¥1,128,960.00元

3.2元/学时

/

采购包1(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04月30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在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按每个学校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人数进行计价,供应商按计价金额逐一开具正式发票给学校,由学校直接将培训费用支付给供应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04月30日。

 

2

报价要求

①本项目按学时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本项目报价应包括项目所发生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3

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培训服务

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

1.00

1,128,960.00

1,128,96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4年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全员网络培训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专业科目42学时/人,培训人次约8400人;

2.课程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安排,坚持精准施训原则,依托远程培训平台,对全市8400名教师开展全员远程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理解新课标、新教材,学科的核心素养及学科的知识重难点突破方法及技巧,深入钻研业务,巩固信息技术理论知识,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方案(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适应本地区教师特点和教育发展水平,适应国家、地方中考及学生发展性评价改革的变化,培训课程重点突出整体理解课程标准,更新学科育人理念,课程结构完整、各课程模块之间要有逻辑性,符合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与特点;

4.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教基二〔2012〕4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围绕师德修养、幼儿园办学理念、儿童心理教育、保育保教、家园合作、家庭社区教育、幼儿教育八大智能(语文、数理逻辑、身体动觉、空间、音乐、人际关系、自省、自然观察)培养以及五个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进行设置相应课程,课程结构完整、各课程模块之间要有逻辑性。

(二)培训平台要求

1.拥有独立的远程培训平台,有工信部备案 ICP、公用网络 IP 地址和域名,功能完善,界面友好,运行稳定。

2.培训机构须具备满足1万人以上教师远程培训需要的网络研修平台,平台软硬件条件优良,多网联通性好。网络研修平台的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3.具备满足培训实施的丰富网络课程资源,课程必须能支持不同层次、学段、学科教师选学需要,涵盖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所有学科(领域),每学科(领域)课程资源不少于60学时。课程呈现形式多样,需要配套相关文本资源,课程质量和师资力量较高。

课程资源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师德师风、德育教育、核心素养、信息化教学、心理健康、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2022年版)、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等。

4.具有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熟悉小学幼儿园教学实际,能有效开展网络研修服务的教师培训团队和管理团队,能满足教师、校(园)长线上学习、线下实践指导的要求。培训专家团队,主要由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的高校专家组成。学科专家水平高,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优秀教师应不低于50%。

培训专家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或以上教育类高级职称专业的培训教师。

5.具有良好的学习服务支持体系。申报单位的管理流程规范,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6.熟悉兴宁市教师培训情况,具有丰富的项目培训经验,培训效果良好。

7.申报单位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

(三)其他要求

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组织专家,结合教师和社会反映,对服务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培训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培训宣传是否真实可靠,培训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承诺是否真正落实,培训目标是否如期实现等。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将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服务商资质。

1.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

2.培训管理无序,秩序混乱,学员反映强烈的;

3.培训承诺得不到落实、培训计划得不到认真实施、培训质量低下、无记名培训质量测评满意率低于75%的;

4.擅自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

5.存在其它严重侵害培训者权益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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