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实施方案
二、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重”建设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城[2024]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做出重要工作指示。
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科学系统、认真严谨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依托《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2024—2028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等工作。原则上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支持的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实施方案》并注明所在页码。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做好《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协调。我县提出按照《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建议清单》文件要求,匹配《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结合我县中心城区地域特色、自然地理、山丘河流、交通网络、城镇形态、产业禀赋、历史文化、城乡风貌等实际情况及地下综合管线(排水、污水、供水、燃气、电力、城市照明、通信基础)现状,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给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电力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通信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燃气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照明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基于规划建设内容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工期要求及项目预算:签订合同后9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预算价:1450000.00元。
三、服务要求: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具体以获批的《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准。
2.规划依据:
(1)《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改);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芷江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01);
(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
(9)《湖南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点》2017.04;
(10)《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2)《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
(1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
(1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16)《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1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17);
(18)《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1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20)《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
(21)《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2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2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8);
(24)《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2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
(26)《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建办城〔2022〕2号);
(27)《“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
(28)《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41号);
(29)《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0)《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修订版);
(3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
(32)《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试行)》(2011);
(33)《湖南省城市绿色照明发展规划(2012-2020)》(2013);
(34)《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35)《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JGJ/T307-2013);
(36)《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2010);
(3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3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39)《湖南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17年);
(40)《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 51456-2023;
(4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4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74-2018;
(4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44)其他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3.服务成果:
(1)规划成果
根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并充分考虑地下综合管线现状情况,合理科学的规划设计出近远期建设规划,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给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电力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通信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燃气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照明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最终成果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与标准的深度要求。
(2)方案成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城[2024]44号)要求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四、验收标准:按照签订合同的时间及国家标准来验收。
五、适用法规政策目录:合同约定。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