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服务要求
一、项目采购名称
衡南县2024至2026年国土变更调查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筹开展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函》、衡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9次(18届43次)常务会议,开展衡南县2024至2026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三、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上限:6961138.2元。
四、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
根据国家图斑、省级图斑、自主提取图斑开展2024-2026年上图、入库、上报和审核等工作:
1.2024-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全面梳理各级提供监测图斑,对国家、省级监测图斑及时内业核查、外业举证核实,开展单图斑建库,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市(区)级自主图斑经内业提取后单图斑建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建立临时库。
2.2024-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收集整理年度变更相关资料,对监测图斑进行内业核实、外业调查举证、统计变化情况、建立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提取增量包上报并汇交成果。
(1)内业核实:省级下发的基本库,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县级相关资料,可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外业调查举证: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外业举证照片和视频,要能完整显示图斑范围内所有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范围较大的新增耕地,如地面照片不足以说明全域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的,需采取无人机举证。
(3)内业上图:以省级下发的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基本库为底板,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数据库更新: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3.2024-2026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以上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以及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当年所有土地整治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开展2024-2026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工作,更新形成2024、2025、2026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2)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以县为单位,选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开展年度监测,实地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指标属性信息,2024-2026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具体根据省厅统筹安排开展该项工作。
4.2024-2026年国土变更调查信息填报:
(1)所有日常变更调查图斑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统一采用“湖南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报和审核,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不再受理其他方式上报的图斑。
(2)上报时按软件提示填写完整信息,包括地类、图斑细化属性、种植属性、耕地类型等,并提交外业举证照片。
(3)涉及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增减挂钩、恢复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除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补充耕地项目填写“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验收备案时的项目编号,增减挂钩项目填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生成的电子监管码,其他项目没有编号的可不填)、地块名称等信息。
(4)审批范围内开工建设按建设用地调查的,上报时需上传建设用地审批或备案资料(含勘测定界图)。
(5)设施农业用地在日常变更调查前需完成备案及上图入库,上报时需上传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已备案的界面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号)。
(6)已建成通车道路的变更,需上传审批或备案资料(含征地范围)。
(7)新增耕地的变更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日常变更调查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报。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的,附件中上传竣工图、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并套合图斑范围;不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的,附件中上传全景照片(用红色实线标识图斑范围),可使用地面移动终端拍摄或无人机航拍。
(8)灾毁耕地的变更,上报时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民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证明、自然资源部门的灾毁情况说明、媒体报道等)。
(9)采取高清影像举证方式的,在附件中上传所使用的影像(不带坐标的图片,并用红色实线标识图斑范围)和测绘质检部门的质检合格报告(采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的无需提供)。
(10)采取类型举证方式的,在“类型举证关联编号”中填写外业图斑编码。
5.成果自查和汇总: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6.其他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采购人交办的与国土变更调查相关的其他事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五、图斑来源及纳入日常变更调查的范围
(一)图斑来源:
1.国家图斑
(1)当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2)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实地外业核查和“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
(3)季度卫片、矿产卫片、自然资源督察等图斑;
(4)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非耕地图斑;
(5)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中涉及林地、草地、湿地等变化图斑、地类对接不一致图斑。
2.省级图斑
省级综合监测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包括所有变化图斑及数据库与影像不一致图斑。
3.市县图斑
(1)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等工程或项目,或农民自主开发,形成的新增耕地图斑:
(2)管理数据范围内变化图斑,包括批准用地范围内的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设施农用地和耕地二级地类变化等图斑;
(3)生态保护修复、违法违规用地整改、退耕还林还草、河湖治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整改恢复、各项专项整治等工作实施涉及的地类变化图斑;
(4)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中新发现的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和地类不一致图斑:
(5)林草湿调查监测发现的变化图斑和林地转入转出图斑;
(6)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库地类与实地不一致的图斑;
(7)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需要变更的其他图斑。
(二)纳入日常变更调查的情形
实地现状与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应变尽变”、“能变就变”,及时纳入日常变更,包括:
(1)已符合变更要求的新增耕地;
(2)国家下发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非耕地图斑中涉及地类变更的图斑;
(3)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
(4)现状已形成的农村道路、沟渠和设施农用地;
(5)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地类对接核实确认结果涉及地类变更的图斑:
(6)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需要纳入日常变更的其他图斑。
六、工作依据、技术标准及调查精度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2.技术规程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17);
(4)《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5)《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6)《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3.数据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4.调查精度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m分辨率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m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
5.成果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提供2024年、2025年、2026年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成果,主要包括:变更调查数据库、外业调查成果、增量数据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等成果。
6.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管理标准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
七、其他
1.中标人应对项目技术、服务人员购买意外和工伤保险服务。在项目服务期间出现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认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依据年度划分,在分项价格表中进行报价,所报金额不得超出年度控制价,即2320379.4元/年。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履行,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服务。 |
服务期限、交付时间要求 |
服务期限:三年(2024-2026年),合同一年一签。 交付时间要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完成国土变更调查任务,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1、验收方式:1.1按年度分批次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建验收小组,在付款前进行验收,并按照要求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环节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及实际需求。 1.2验收时如中标人届时不能到场,则验收结果应以用户单位和相关验收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 2、验收标准:2.1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须符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并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 2.2所提供项目成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国家部、省厅规定的任务标准而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响应时间 |
提供7×24小时的咨询服务,接到通知在30分钟内进行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方式:按年度分批付款。年度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该年度合同价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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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商务要求: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投标前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