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的委托,就 苏州高新区2025-2026年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822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2025-2026年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柒拾捌万元整(¥978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佰柒拾捌万元整(¥9780000.00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结束。
六、招标内容:
打★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决策依据,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实施与管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下简称资规分局)对高新区范围内征地勘测定界、工业用地勘测定界、上市地块净地调查及航拍、建设项目规划验线、日照参数测量及日照分析、方案面积规划指标复核、停车位指标复核、施工图面积规划指标复核、绿地率复核、规划审批图纸标准化处理、规划许可公示公布、停车位指标核实、竣工面积规划指标实测、建设项目竣工测量、绿地实测、市政工程管线验线测量、管线竣工、管线现场核实、管线精探(陀螺仪/导向仪)、管线数据处理入库、高新区数字化地形图动态更新测量、苏州高新区三等水准网测量、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测量、森林资源测量、不动产实地查看、不动产权证配图及不动产图形测量数据更新维护、日常地籍调查更新等进行集中服务采购。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征地勘测定界:满足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征地公示、征地报批等需要,在征地阶段,进行征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标单位调查征地范围内权属情况,修测地形图,用现势的地形图作底图,附加权属信息编制征地公示图用于征地公示。在征地报批时,核实征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国有建设用地未扣除及确定征地面积,并使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高新区集体土地数据核定规则,比对报批单位提交的土地地类权属调查表信息,编制征地勘测定界报告。符合要求,中标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征地公示图及征地勘测定界报告。
(2)工业用地勘测定界: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前根据土地供地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而进行的勘测定界工作,成果应正确全面反映勘测地块内的用地信息及面积。符合要求,中标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并及时在相应数据平台上对供地地块勘测定界数据更新维护。
(3)上市地块净地调查及航拍:在地块预审之后,供地之前,对地块现场情况进行调查与测绘,内容包括:获取空中多角度照片原始数据,根据地块周边重点信息加工空中多角度照片,地块周边重点信息包括:道路、学校、医院、小区、商业、公园、轨交等关注数据;调查完成后,结合地形图及测绘内容绘制地块调查成果图,并生成基于多角度照片的地块内示意图,地块周边示意图。接到资规分局任务后,中标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4)建设项目规划验线: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场地开挖后,垫层浇注完成并在垫层上放出建筑物的角点位置,向资规分局申请垫层验线。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要保证在资规分局受理建设单位提出验线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场验线,在现场施工符合验线条件的前提下,中标单位应两个工作日内出具验线报告。
(5)日照参数测量及日照分析: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分别在报批规划设计方案及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建筑设计图纸。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图纸及时进行分析,并对是否需要对周边已经存在的建筑物进行日照参数测量及日照分析做出判断,如需进行建筑物参数测量,应及时进行测量并于五个工作日出具日照参数测量报告。同时,在建设单位提供材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展日照分析等工作,并使用正确分析方法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及场地进行计算与分析,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在日照参数测量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日照分析计算报告。
(6)方案面积规划指标复核: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工业类项目及资规分局指定项目,在办理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批复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方案建筑设计图纸。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图纸及时进行分析,对建设项目开展建筑面积容积率规划指标复核工作,包括房屋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首层面积、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比等进行计算。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后,中标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展指标复核工作,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方案建筑面积容积率规划指标复核面积计算报告。
(7)停车位指标复核: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及停车位设置专项图纸,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要保证在资规分局受理建设单位报建,且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后二个工作日内开展停车位指标复核工作,包括停车位尺寸复核、停车位位置类型、停车位间通道宽度复核、停车位个数计算及统计等,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停车位指标复核测量报告。
(8)施工图面积规划指标复核: 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图纸及相关指标要求,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要保证在资规分局受理建设单位施工图建筑面积容积率规划指标复核,且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后二个工作日内开展指标复核工作,包括房屋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容积率等进行计算。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建筑面积容积率规划指标复核面积计算报告。
(9)绿地率复核:苏州高新区范围内非工业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绿地景观平面图,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要保证在资规分局受理建设单位的报建,且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后二个工作日内开展绿地率复核工作,包括地块中所有绿地的类别及面积列表表示,并汇总总面积和计算绿地率。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中标单位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绿地率复核测量报告。
(10)规划审批图纸标准化处理:苏州高新区范围内项目,在办理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批复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总图,中标单位需与资规分局保持无缝对接,且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后二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中标单位根据规划指标审核要求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图进行标准化处理,中标单位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处理后总图给资规分局。
(11)规划许可公示公布:规划公示是一项专业的技术性工作,为保障公示成果的正确性、一致性及延续性,需严格按国家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公示制度执行。项目公示包括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意见收集反馈等。中标单位根据资规审核的公示图制作公示牌,至现场张贴并拍照,安装意见箱,要求批前公示期内(10天),每天进行一次现场拍照;批后公示,拍取一张照片即可。公示结束后,取回意见箱交还管理部门。
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信息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信息、临时用地信息进行整理录入;对建设用地报批的批后信息进行整理录入。
(12)停车位指标核实:苏州高新区范围内资规分局指定建设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前,建设单位需向资规分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及相关竣工图纸,中标单位需与建设单位对接,要保证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且现场施工作业完成具备测绘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展停车位指标实测工作,包括停车位尺寸实测、停车位间通道宽度实测、停车位个数实测及统计等。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现场车位设置与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施图纸及竣工图纸一致,中标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停车位指标实测测量报告(期间建设单位现场整改时间不包含)。
(13)竣工面积规划指标实测:苏州高新区范围内资规分局指定建设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前,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及相关竣工图纸,中标单位需与建设单位对接,要保证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备,且现场施工作业完成具备测绘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展竣工面积规划指标实测工作,包括房屋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容积率等进行实测与计算。若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现场施工与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施图纸及竣工图纸一致,中标单位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面积规划指标实测计算报告(期间建设单位现场整改时间不包含)。
(14)建设项目竣工测量:苏州高新区范围内资规分局指定建设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前。建设单位在场地竣工后,申请竣工测量,中标单位需与建设单位对接,在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申请,且建设项目场地符合竣工测量要求的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测量,包括资规部门需要的要素数据测量,如建筑物檐口高度、室内地坪高、建筑物角点坐标、建筑间距等。根据建设项目大小及时完成外业测量工作(2万平方米以内5个工作日、2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10个工作日、5万平方米以上15个工作日),外业测量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测量报告。
(15)绿地实测:苏州高新区范围内资规分局指定建设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前。建设单位在场地竣工后,申请绿地实测,中标单位需与建设单位对接,在建设单位提出绿地实测申请,且建设项目场地符合绿地实测要求的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测量,根据建设项目大小及时完成外业测量工作(2万平方米以内2个工作日、2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4个工作日、5万平方米以上8个工作日),外业测量工作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绿地实测报告。
(16)市政工程管线验线测量: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方案的新建改建管线,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完成灰线布设工作后申请管线验线,中标单位在建设单位提出验线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场验线,验线结果及时和资规分局反馈,在管线验线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出具验线报告。
(17)管线竣工、管线现场核实、管线精探(陀螺仪/导向仪)、管线数据处理入库:
管线竣工: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方案的新建改建管线,建设单位在施工完成后,中标单位需与建设单位对接,及时进场竣工测量,并出具管线竣工测量报告。对于埋设较深、复杂的PE管、顶管等覆土后难以测量的管线采用施工过程中跟踪测量,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及时进行覆土前跟踪测量。
管线现场核实:中标单位对于拟上市地块、预划红线地块等周边市政道路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现场核实,针对可能有影响的顶管管线进行陀螺仪/导向仪高精度测量,查明可能影响地块出让、预划红线的地下管线情况,出具管线场地报告供资规分局使用。
管线数据处理入库:管线测绘数据需满足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入库标准,并定期更新维护高新区专业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及数据库,更新频率不得低于1次/周。遇到特殊项目需求,能及时(2天之内)响应资规分局的需求,对需要更新区域进行测量,并及时更新管线数据库。
(18)高新区数字化地形图动态更新:苏州高新区范围内数字化地形图动态更新,除日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测量区域外,通过实时巡查或影像图比对等方式确定修测区域,按1:500地形要求对修测区域进行数据采集及成图编辑,形成1:500和1:1000地形图成果,对资规分局1:1000地形图数据库进行更新,同时将1:500地形图成果逐步建库,保证地形图的现势性,更新频率不低于1次/周。遇到特殊项目需求,能及时(2天之内)响应资规分局需求,对需要更新区域进行测量,并及时更新地形图数据库。
(19)苏州高新区三等水准网测量:对苏州高新区进行三等水准网测量,包括三等水准点埋设,水准网网形优化与测量。三等水准网每年复测一次,需在苏州市二等水准网基础上进行三等水准网复测。中标单位应对三等水准点进行完好性检查,对不合格水准点重新埋设或加密后完成水准网测量,平差计算符合要求,出具苏州高新区三等水准点点之记、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苏州高新区三等水准成果表等成果报告。
(20)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测量、森林资源测量:为满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云台、监控、森林消防蓄水池、消防栓、消防通道等)和森林资源(如古树名木、山体数据等)的地物地貌测量需求,提升林业数据信息的实时管理。中标单位根据林政管理处要求,确定具体范围,使用GPS和全站仪等设备,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森林资源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及成图编辑,经检查合格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成果。
(21)不动产实地查看、不动产权证配图及不动产图形测量数据更新维护:1)不动产实地查看是根据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的需求,依据资规分局审批图纸及相关资料,对房地一致性、房屋改扩建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查看类型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私房查看;其他必要的查看等。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任务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出具相应成果。2)不动产权证配图是根据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的需求,进行分户图与宗地图的权证配图服务。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任务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出具相应成果。3)不动产图形测量数据更新维护是根据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的数据管理要求,对高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图形测量数据进行更新维护,更新类型包括:不动产新建、变更、灭失等;更新内容包括:不动产地理信息、分户图、宗地图等。中标单位应按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实时更新数据库。
(22)日常地籍调查更新:根据苏州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需要,对区内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宗地设立、灭失、界址调整及其它地籍要素的变更等进行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编制宗地成果及地籍调查表等工作,并及时反馈与审批资料不一致的现场情况。资料齐备、场地满足测量条件后中标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宗地测量报告、地籍调查表,并实时更新地籍数据库。
(三)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配备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和解决问题能力,投入项目团队总人数(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不低于20人,其中注册测绘师不低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配备人员需为地理信息系统或测绘相关领域资深工作人员。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注册测绘师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四) 本项目工作量表:
序号 |
费用项目 |
单位/数量(单年) |
|
1 |
征地勘测定界 |
15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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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用地勘测定界 |
65万平方米 |
|
用地数据更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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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市地块净地调查及航拍 |
15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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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规划验线 |
5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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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照参数测量及日照分析 |
测量:5幢 |
|
分析:5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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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标复核 |
方案面积规划指标复核 |
10000平方米 |
7 |
停车位指标复核 |
机动车:90个 |
|
非机动车: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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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图面积规划指标复核 |
10000平方米 |
|
9 |
绿地率复核 |
1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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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
10个 |
|
11 |
规划审批图纸标准化处理 |
年度服务 |
|
12 |
停车位指标核实 |
机动车:200个 |
|
非机动车:2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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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竣工面积规划指标实测 |
10000平方米 |
|
14 |
建设项目竣工测量 |
1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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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绿地实测 |
1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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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政工程管线验线测量 |
2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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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管线竣工、管线现场核实、管线数据处理入库 |
管线数据处理入库:9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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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管线竣工:1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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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陀螺仪精密管线探测: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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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导向仪精密管线探测: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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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管线现场核实:3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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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新区数字化地形图动态更新 |
6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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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苏州高新区三等水准网测量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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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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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测量、森林资源测量 |
基础设施测量:5件 |
|
地物点测量:1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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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不动产实地查看、不动产权证配图及不动产图形测量数据更新维护 |
年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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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高新区年度日常地籍调查更新 |
国有土地:35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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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数据更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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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确权年度更新 |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结束。
2.付款方式:
(1)针对合同生效后,乙方每季度按照甲方要求的形式对甲方委托的各类测绘项目进行汇总和统计,经甲方确认后以此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之一。
(2)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支付申请书及汇总统计资料,核对无误后,按照乙方考核评分结果支付本季度合同款项;乙方开具经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给予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经确认的测绘服务费。
(3)如在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未超过中标的投标报价(总额),甲方根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集体土地确权年度更新服务付款按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对应费用。
3.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中标人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根据《项目考核评分表》中的评审内容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1)优秀 情况正常,基本达标(85-100),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不作处罚;
(2)良好 情况尚可,评分标准在(80-84),每扣1分折合当季度测绘费人民币500元;
(3)合格 情况一般,评分标准在(60-69),每扣1分折合当季度测绘费人民币1000元;
(4)不合格,评分标准在60分以下,扣当季度测绘费10%,累计两次考核为不合格,则中止合同。
测绘服务考核办法如下:
项目考核评分表
测绘单位名称:年第季度
(一)测绘成果质量(40 分)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成果准确性 |
完全符合相关规范、技术要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无数据错误或遗漏。得 20分;存在少量可修正的误差,但不影响整体使用,得 15 - 19 分;误差较大,对后续工作有一定影响,经督促能整改的,得 1 - 14 分;存在严重数据错误,导致成果无法正常使用的,得0 分。 |
20 |
|
成果完整性 |
提交的测绘成果包含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各类图表、文档齐全。齐全完整得 10分;缺少少量非关键内容,得 7 - 9 分;缺少重要部分,影响成果完整性和使用价值的,得 4 - 6 分;缺项较多的,得 0 - 3 分。 |
10 |
|
成果规范性 |
成果格式、标注等符合行业规范及项目要求,文档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得 10 分;存在个别格式或标注不规范情况,得 7 - 9 分;规范性问题较多,需要较多调整的,得 4 - 6 分;严重不符合规范的,得 0 - 3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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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计划执行情况 |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开展工作,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得 15分;出现轻微(非客观因素如天气、不具备测绘条件)延误(不超过2天),但未对整体项目造成影响,得 10 - 14 分;延误较严重(超过2天但小于5天),影响后续相关工作衔接的,得 5 - 9 分;延误严重,打乱项目整体部署的,得 0 - 4 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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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沟通反馈 |
主动、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进度问题提前预警并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沟通及时、反馈有效得 10 分;能基本汇报进度,但沟通不够主动或预警不及时的,得 7 - 9 分;很少主动沟通进度,出现问题后反馈不及时的,得 4 - 6 分;几乎不进行进度沟通反馈的,得 0 - 3 分。 |
10 |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专业人员素质 |
测绘团队人员专业资质齐全,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能高效完成各项任务。人员资质、能力均符合要求得 10 分;部分人员资质或能力稍欠,但不影响主要工作开展的,得 7 - 9 分;存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或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的情况,得 4 - 6 分;人员素质严重不达标,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得 0 - 3 分。 |
10 |
|
设备配备情况 |
配备了满足项目测绘精度、范围等要求的先进且完好的仪器设备,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工作开展。设备齐全且状态良好得 5 分;设备基本能满足需求,但存在部分老旧或偶尔故障情况的,得 3 - 4 分;设备配备不足,影响测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得 0 - 2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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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服务响应及时性 |
对甲方提出的疑问、需求等能在承诺时间内做出响应并积极处理。响应及时得 5分;偶尔响应稍慢(超过承诺时间 4小时内),但最终能妥善处理的,得 3 - 4 分;经常响应迟缓,影响问题解决效率的,得 0 - 2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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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能力 |
与甲方及项目相关各方沟通顺畅,能积极配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态度良好。沟通协调高效且无矛盾冲突得 5 分;基本能沟通协调,但偶尔出现不畅情况的,得 3 - 4 分;沟通存在较大问题,协调困难,影响工作氛围的,得 0 - 2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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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安全生产措施 |
在测绘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安全措施到位且无事故得 5 分;有安全制度但执行稍有欠缺,未造成事故的,得 3 - 4 分;出现轻微安全隐患或小事故的,得 0 - 2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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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执行 |
对测绘涉及的相关数据、资料等严格保密,无任何泄密情况发生,符合保密协议要求。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得 5 分;基本能遵守保密规定,但存在个别保密意识不强的情况,得 3 - 4 分;出现泄密风险或已发生泄密事件的,得 0 - 2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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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考核总分(满分100) |
综合评价等级 |
评价意见 |
[各项得分汇总] |
优秀(85 分及以上):测绘单位在各方面表现出色,成果质量高、进度把控好、服务优质,值得继续合作。 |
[简要说明测绘单位整体表现情况、突出优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
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4.服务要求
4.1进度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结束。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4.2质量要求
1)要求具有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保证项目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成果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文件的规定。
4.3安全与数据保密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中由标人承担。
2)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服务成果准确、真实,并对相关的成果、资料负责保密责任。
3)妥善保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所有资料,同时应按服务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将相关资料归档成册,在项目工作完成后全数移交给采购人。
4.4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依据服务响应承诺,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按时完成相关的服务任务、提交服务成果。
2)在服务期内,对于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应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需提供现场服务的,相关中标人的项目工作人员应按投标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的办公地点。
3)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或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作出有效响应。
七、综合说明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此次投标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八、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
九、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
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