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柳林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411252025CCS00002
(三)项目预算:211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10个月
(五)服务地点: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七)付款条件:合同约定。
(八)其他要求:结算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基础收费按送审总金额的1.5‰计算,不分档累进,效益收费按核减金额的4%计算,核增、暂列金不计取费用。最高折扣不超50%。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结算时,如果服务费总价小于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则按照实际结算审计费结算;如果服务费总价大于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则实际结算审计服务费最多为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柳林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位于柳林县北大街新建路南侧贺昌村、毛家庄村。项目规划用地73000m2(约109亩),建筑面积93836平方米,总床位数600张。总体建筑分为:1.新建门诊、急诊、医技楼栋,建筑面积为35717平方米,建筑高度22.4米。地上四层,地下两层,框架结构。2.新建住院楼1栋,建筑面积53966平方米,建筑高度57.8米,地上12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3.新建传染病房楼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87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4。新建污水处理站95.5平方米,高压氧舱556平方米,锅炉房57平方米,传达室81平方米,太平间547平方米垃级站124平方米,发电站120平方米。5配套完成场地内外照明、给排水、供热、供配电、景观绿化等全部附属工程。
林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配套设施设备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医疗配套设施设备及智能化系统两部分。其中:
1、医疗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医疗设备购置安装和医疗设备配套设施(精装修工程、净化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实验室配套系统工程、防辐射工程、医疗用水及直饮水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尸体解剖室工程、制氧机房工程、机电安装防震系统工程)。2、智能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病房探视系统、婴儿防盗系统、会议系统、GPS 时钟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机房工程。
柳林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新建地下停车库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2513.81 ㎡,总建筑面积为 12560.68 ㎡。拟建 1栋地下一类汽车库,规划停车位 343个,其中:普通停车位 319 个,面积11561.83 ㎡,充电桩停车位 24 个,面积为 998.85 ㎡。本项目地下车库划分为四个防火分区,其中充电桩车位区域划分为一个单独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有两部疏散楼梯、一间补风机房、一间排风机房。车库内布设有变电室、配电室等设备用房。
2.工作要求
(1)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2)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3)深度和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4)成果文件编排科学、合理,能满足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
(5)成果文件中的重点、难点、要点阐述明确且恰当;
(6)成果文件中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合理且可靠;
(7)服务保障措施得力;
(8)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计划科学、合理;
(9)编制内容全面,符合规定和要求。
3.供应商对出具的成果文件内容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负责,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内容。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泄露甲方提供的工作资料,因供应商及包括但不限于其工作人员、劳务人员等泄露采购人的工作资料,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供应商已完成项目的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并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
5.成果文件要求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说明、相关图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