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为:无
优先采购清单为:无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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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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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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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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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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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若成交人为中小企业,在成交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余款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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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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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安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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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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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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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安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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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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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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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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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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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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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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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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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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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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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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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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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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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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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光器类型:半导体激光器;
2.输出波长:808±5nm;
3.激光器输出功率:≥600W;
4.激光条数量:≥6个;
5.能量密度:5-50J/cm²,连续可调,双脉冲模式可加倍输出;
6.脉冲频率:0.5-10Hz,以0.5Hz步进;
7.单脉冲宽度:10-100ms,连续可调,双脉冲模式可加倍输出;
★8.原光斑尺寸:≤11×9(mm2);
★9.工作模式:专业、滑动、飞点多重工作模式;
10.皮肤冷却方式:接触式球面蓝宝石导光晶体;
11.治疗头制冷温度:2℃-6℃;
12.冷却系统:内循环封闭水冷,外循环风冷;内置双过滤洁净装置;
★13.≥10英寸触摸屏,具备智能系统;
14.具有温度、液位、水流、水量等各种智能化自动检测和控制功能,确保设备长时间有效工作;
15.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治疗参数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
★16.安全保护功能:激光器具有自动保护功能;
17.开机自检:具有激光功率电流监测功能。
★18.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证书(或凭证)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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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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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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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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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参数须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响应无效。
未标★参数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