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14,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14,3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C21050000 土地管理服务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睦坝镇整乡镇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1.00(项) |
414,3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睦坝镇整乡镇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1.00(项) |
414,3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睦坝镇整乡镇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1、技术要求 (1)规范标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9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83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2260-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 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规程(试行)》(农办政改〔2023〕7号) (注: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延包数据规范 延包数据需满足以下规范,以及满足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最新的延包相关规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办经[2015]13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13号) (注: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3)测绘规范 延包工作涉及到一定数量的地块修补测工作,测绘需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等部、省两级相关规范。 2、主要精度指标 (1)比例尺:1:2000 (2)地块分布图上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 表1界址点精度指标
(3)面积计算 面积计算采用水平投影面积,面积相对误差5%以内。 (4)界址点测量 以图解法为基础,辅以实地勘测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即利用工作底图到实地核实解译界址点的正确性,对解译界址点与实地不符的,经实地标绘或测量予以纠正。 (5)界线来源 区县级行政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限。镇、村(组)级行政界线,采用最新确定的界线。县、镇、村、组级行政界线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注:如有最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3、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范围 睦坝镇向阳社区、西河村、武胜村、老君村、虹管村、浩山村、线坝村、柏树村、五岭村、太安村、洞山村,涉及59个村(居)民小组。 (2)人员及培训驻场服务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完成,投标单位需组建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培训主要分为工作流程培训及系统操作使用培训,要求是通过技术服务单位的培训指导,镇、村组,可充分熟悉并掌握延包工作方法及依托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完成延包合同网签工作。 在合同期内如发现数据错误,供应商应给予修正,至正确为止。本文件对技术服务单位的具体次数及培训时间安排,要以延包工作成果为导向,延包合同签订完成率达不到要求驻点人员不得离场。 (3)摸底调查 收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颁证成果相结合生成延包摸底表,协助指导村组人员完成调查摸底、整理制作延包摸底调查资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4)录入摸底成果 汇总统计摸底数据并使用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摸底成果数据。 (5)延包方案拟定与审核公示技术服务 根据摸底成果数据,向村组提供拟定延包方案的技术支持。并协助村级使用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延包方案的审核、公示、上报等流程。 (6)延包测绘调查与数据处理 根据摸底情况汇总统计需调查测绘的地块信息,依据延包方案,按照分类开展补充调查测绘工作,并按部、省两级相关确权规范处理相关测绘数据。结合摸底数据、延包测绘调查数据、延包方案,依据部、省两级相关质量检查要求进行处理形成调查成果,协助村级使用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调查成果数据。 (7)公示技术服务 协助村级使用四川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整理公示图表,培训并指导村组顺利开展延包公示工作。对公示过程中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配合村级使用省级系统平台及时修正完善公示图表,并再次公示。 (8)延包网签技术服务 提供延包网签技术服务,包括网签鉴证服务。协助村级在延包网签平台注册及申请电子签章,并指导村级完成签章的日常使用及管理。培训并指导村组开展延包合同网签,提供农户网签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支持。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将11个村的延包合同网签率完成100%(不含有争议未解决的农户),数据准确率达100%。在合同期内如发现数据错误,供应商应给予修正,至正确为止。 (9)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处理:按照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延包工作要求,对延包工作中涉及县、乡、村、组的资料、档案进行整理,档案整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摸底表、公示表及公示图、归户表、延包合同等,但最终要求是符合农业农村部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总体质量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有关规定等要求,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注:如有最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10)成果资料: 1)摸底调查表册(电子一份、纸质一份) 2)土地权属信息变更或土地调查登记材料(一户一档) 3)延包花名册(电子一份、纸质一份) 4)延包调查成果(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 5)地块变更矢量数据(电子一份) 6)公示图表(电子一份、纸质一份) 7)延包合同(电子一份、纸质四份) 8)延包汇总台账(电子一份、纸质一份) 9)延包数据库(电子一份) 10)全部工作内容的项目工作总结。(电子一份、纸质一份) 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均按照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规定及成果要求完成。 (11)服务要求: 1)方案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应针对本项目编制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并用编制的技术实施方案指导,开展相应工作。 2)制度要求:参加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需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和保密措施等。 3)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售后服务服务期限1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需2小时内响应,并于4小时内处理相关问题,本项目实施完成后仍需提供包括咨询、复测、评估、资料移交等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人员实施售后服务,并进行技术培训及服务。 4)设备要求: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以测量和绘图为主,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测量设备和绘图仪器并保证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 5)人员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工作)、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技术服务工作)、一名项目质检负责人(负责数据校验、复核相关工作)、一名项目数据库负责人(负责数据核对、录入和平台应用相关工作)和若干名测绘工作人员(负责测绘和数据记录相关工作)。 6)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履约经验。 (12)考核制度:
★(1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延包工作的调查摸底、资料收集、外业调查、面积量算所需人员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经费和所有人员的误工补助(按照每个组 1000 元的标准)。承担此次延包试点工作省、市、区竣工验收所需费用。 2.服务期间,具体进度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作出的调整安排,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修改,直至提交最终成果,不再另行收费(如因国家政策、规范等工作需新增内容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3.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设备费、检测费、成果编制费、报告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估算错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严格保密制度。投标人承诺严格监督管理延包试点工作各环节,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的相关资料,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其他调查、处理的数据、图表等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投标人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规定的验收标准。 (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后续验收时,若部、省两级有延包成果验收规范出台,则按照出台的规范执行,最终是要符合农业农村部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内容中摸底调查成果的整理和录入、延包方案拟定与审核公示、延包测绘调查与数据处理、延包结果公示后、合同网签率达到70%以上,正确率100%,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拨款申请、工作完成报告和对应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尾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拨款申请、工作完成报告和对应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①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③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①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单位所在地方法院仲裁;②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④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违约责任:①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将按最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