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据2024年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溧阳高新区”)作为江苏省试点园区,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试点范围:溧阳高新区规划环评审查范围,面积14.6平方公里,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能源(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高效电池及组件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取消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组织制定完善试点园区环境准入清单,探索建立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园区污染物减排量、入园企业许可排放量的精准核算、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完善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有关规划环评关于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研究确定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许可排放量;强化排污许可提前服务管理,保障对试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的承接与补位;探索加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二、 商务要求
1. 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2025年9月前完成所有工作。
服务地点:溧阳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项目资料清单并开展前期工作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0%合同款。
(2)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5.其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福利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