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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教科技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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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180001601320 发布时间:2025-02-18 文档页数:10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教科技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直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造美丽中国的广东样板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并针对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体系构建等方面做出了工作部署。开展这些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构建美丽中国的广东样本。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本项目将根据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生态环境宣传的需要,在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服务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各采购包采购需求。

三、绩效目标

(一)预期产出成果

根据广东省当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热点和重点,通过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服务项目,预计产出成果详见各采购包采购需求。

(二)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

(1)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局面,激发全广东省各界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

(2)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激发全广东省各界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优化环境保护宣传资源

统筹环保工作宣传资料,优化宣传产品制作流程,产出高质量环保宣传产品,降低环保宣传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消耗。

(4)扩大环境保护成果价值

构建环保资料档案体系,提高自然景观的美学价值、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生物种群的科学价值等。

2.社会效益

(1)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素养

开展相关公众参与活动,坚定生物多样性文化自信,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2)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相关纪念性的公众参与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3)推动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

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

(4)通过搭建独具广东特色展区(澳门展300㎡,香港展90㎡),集中展现广东省环保产业先进技术成果和发展成就,进一步加强粤港、粤澳环保界的交流和合作,密切粤港、粤澳合作关系。同时,通过展示平台向世界各国参与的代表讲好中国生态环境理念,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5)通过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等相关科技服务工作,有效促进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进步及科学普及工作,构建广东省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支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服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增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降低环保设施“邻避效应”带来的环境社会风险,同时不断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自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理解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6)通过及时掌握社情发展动态,了解引发环境社情的风险点,减少环境社情负面影响,提升广东省生态环境社情工作能力和应对水平,为治污攻坚战营造良好社情氛围。

(7)通过制作和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影像档案和系列视频,能够直观地向公众展示广东省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果,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影像档案和视频制作有助于记录和展示广东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努力和成就,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打造美丽广东提供有力支持。

(8)为各地市开展清洁审核提供技术帮扶,助力各地市清洁生产审核提质增效。为谋划十五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点及方向提供数据支撑。

3.生态效益

(1)工作成效

集中展示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措施和显著成就,倡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广东。

(2)形成支持环保的有利社情氛围

形成良好社情氛围,持续影响带动多元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美丽广东建设。

(3)直观展示生态改善成果

系列视频可以作为环保教育的有效工具,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和解说,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素养,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4)通过向国内其他地区及参与的世界各国展示、推送广东省优秀的生态环境技术和经验,同时针对治理需求,开展精准供需对接活动,为国内其他地区及参与的世界各国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撑,提升整体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5)为谋划十五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点及方向提供数据支撑;为各地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及支撑。

(6)随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项目的开展,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在环保认知上逐渐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低碳出行、健康生活的理念,形成人人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生态环境文化氛围,同时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实际需求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得到提升,科技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为广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推进美丽广东建设提供有效群众基础和科技支撑,将促进基层生态明显改善,并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对环境社情提前预警预报,研判社情态势,及时引导社情。

(7)通过对重大、紧急的环境社情突发事件提出合理危机处置建议,快速、妥善处置环境事件,为广东省环境社情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减少社情给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8)系列视频可以作为环保教育的有效工具,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和解说,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素养,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通过展示广东省在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方面的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可以激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和长效机制。

4.可持续影响

(1)宣传效益

提高全社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激发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热情。

提升社会公众和企业守法意识、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广东实践。

提升公众的环保公民素养,倡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广东。

(2)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化管理水平

提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记录的影像化、信息化水平,为影像素材提供专项影像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营。

(3)为生态环境部门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提供技术支撑,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碳达峰、碳中和3-5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非常重视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服务项目工作,始终以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为引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通过省市机构合作联动机制,有效组织各地专家和宣传媒体,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基础

为了做好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

为更好地促进广东省生态环境宣传服务项目的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制定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相关指引,适用于活动的筹备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为全广东省积极筹备及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制定《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活动工作指南》,适用于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活动的申办、筹备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为全广东省积极筹备及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设置有环境及相关专业的主要高校42所,主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研究工作的科研机构约36个,6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已批准建设,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开始启动工作,生态环境类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有4家,已正式启动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全广东省共有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7个,生态环境类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1家,十三五科研经费以及重点企业投入经费超过250亿元,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广东省已建立一百多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各自发挥自身特色,积极传播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服务广东省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科技研究、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工作,连续十多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大学生在行动”环保科普行动活动,有效促进了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进步及科学普及工作,这为推动落实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宣教科技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提供了较强的工作基础。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还对接了专业团队开展了素材收集工作,重要素材进行了整理并入库,各地市污染防治攻坚重要影像素材也进行了入库。

在未来的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深入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素材,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三)资金保障

2025年是广东省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关键阶段,为推动广东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建设中的推动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政府资金保障。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确保项目经费使用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

(四)廉政风险防范

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按照厅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采购招标活动管理,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岗位人员及时进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合同分包。

★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成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1(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体系构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义务履行到90%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合同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各阶段的服务完成后,认为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无异议的,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内容包括: (1)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 (2)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中标人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 (3)采购人委托本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实现。 验收活动按照采购人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的验收工作,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体系构建

1.00

2,150,000.00

2,15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体系构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内容一: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部分

一、项目背景

(一)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宣传活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需要迫切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思想工作和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情、社会氛围,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美丽中国广东实践。

同时,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全民行动体系建设仍需不断深化,因此有必要通过持续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公众参与科普宣传及实践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和企业守法意识、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广东实践。

(二)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1.2025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

广东省作为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工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同时,广东省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通过开展公众参与的实践活动、生物多样性知识科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宣传和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素养,深入了解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义。

因此,有必要通过开展系列线上线下公众参与活动,加大科普力度,充分展示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动员社会公众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

2.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

推动全广东省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明确提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无废城市”建设仍需要大量的宣传引导,由广东省层面统筹开展系列“无废城市”宣传与培训,将更突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性,更有效地推动各地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更有助于民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正确认识并积极主动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3.2025年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宣传、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技术支撑

当前,广东省环境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参与环保实践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如2023年广东省民声热线节目中云浮罗定市群众反映畜禽养殖异味污染问题在线问答环节引发群众关注。与此同时,以环保问题诉求为载体的各种复杂信访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化解难度加大,若处理不当容易扩大社会影响,削弱政府公信力,如佛山三水区某固体废物信访案件、揭阳揭东区某食品站信访案件等。

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转载的《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依法按政策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中指出,推进受理法治化,信访事项转办督办要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说得明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通过相关政策解读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可以让群众更加明晰环境信访途经、受理范围、流程及时限等要求,全面了解自己的信访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形成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理性上访的良好秩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目前,广东省针对公众的环境信访科普宣传研究较少,而福建省等兄弟省份,制作了面向公众的信访宣传微视频,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被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转发,达到了良好的科普宣传效果。此外,近期生态环境部拟基于《信访工作条例》,修订《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接下来几年需要落实生态环境信访新文件、新政策、新要求的宣传贯彻。

综上,随着广东省群众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群众对环保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种复杂信访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若处理不当容易扩大社会影响。广东省针对公众的环境信访科普宣传研究较少,亟待加强面向公众的环境信访法治化科普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信访新文件、新政策、新要求,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上访。

(三)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

根据地方志工作要求,编纂《广东生态环境年鉴》,全面、系统、翔实反映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领导决策和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历史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研究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

(四)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社情监测研判

生态环境社情监测和研判是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有利于生态环境工作良好社情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工作。目前,广东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环保守法自觉和社会共治的局面尚未较好建立,环保领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成为“邻避效应”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特别是一些核电、环保重大项目建设、环评、土壤等项目工作极易引发环境社情事件,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必须做好全方位的环境社情监测和研判工作,通过对社情监测研判分析,针对性做好科学回应和正面引导,营造有利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社情和社会氛围。

二、编制依据

(一)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宣传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要求开展相关纪念性的公众参与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促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全国生态日、环境日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要求各省精心组织六五环境日宣传,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品牌,探索联合市、县人民政府开展地方六五环境日活动,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指南或实施办法等,规范化、机制化、项目化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各地要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

(二)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1.2025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1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等宣传普及,推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推动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建设,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教育警示意义和激励作用的陈列展览,面向地方各级党政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4年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COP15筹办契机,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2.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明确提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无废城市”建设仍需要大量的宣传引导,由广东省层面统筹开展系列“无废城市”宣传与培训,将更突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性,更有效的推动各地市“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更有助于民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正确认识并积极主动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严防各种形式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2025年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宣传、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技术支撑

(1)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博大精深,强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是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要求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深刻指出了法治对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要求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深刻指出了综合治理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意义,要求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

(2)《信访工作条例》

第五条提出“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规定,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研究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十一条提出“研究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重大问题和事项;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解决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3)《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

健全防范与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压实防范与化解“邻避”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涉环保“邻避”项目规划布局和选址论证,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科普宣传,健全惠益共享机制,打造优质“亲邻”“惠邻”项目。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机制,针对全广东省“楼企相邻”“楼路相近”、建筑施工噪声、娱乐业噪声和餐饮油烟“环境扰民”等热点问题,制定源头防范、过程化解、末端监管的工作指南,规范环境信访渠道与流程,探索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协助解决重大信访事项机制。

(4)《关于改革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环厅〔2019〕106号)

三是进一步抓好统筹整合,完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新体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健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定期通过开设媒体专栏、网上公告、微博跟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问题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正确社情导向,对办结的典型案例,进行积极宣传;对屡次投诉、久拖不结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五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措施。

(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加强理论研究和社情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鼓励、推动高等法学院校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高端智库和研究教育基地。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6)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国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4年,要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开信访工作法治化,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每一个环节,信访统计、通报、考核每一项工作,都要围绕目标任务、根据信访“路线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牵头推进工作,抓统筹、抓督导、抓落实,各级信访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好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

(7)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条例》,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的基础上,组织修订《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制定生态环境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和《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信息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强化贯彻落实,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推进受理法治化,信访事项转办督办要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说得明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

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信访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到位。信访工作法治化既要规范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也要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依法逐级走访、文明理性表达诉求。

(三)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

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6号)等文件,编纂出版《广东生态环境年鉴·2025》,全面客观反映2024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风采和成就,为领导决策和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历史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研究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

(四)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社情监测研判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规定》。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宣传活动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在六五环境日前后,策划开展系列面向公众的线下线上宣传活动,包括联合相关地市组织一场线下纪念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拟发布生态环境创新案例、启动环保志愿者活动等;举行两场线上环保公益活动,通过网络推广宣传,实现线上参与和观看人数不少于50万人次的目标。在主流传统媒体及有影响力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粤港澳携手打造美丽一流湾区实践成果。

(二)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1.2025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

(1)协助开展一场线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拟特聘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监督员、发布广东省珍稀动植物名录、珍稀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活动等;

(2)协助举行两场线上主题体验活动,通过网络推广宣传,实现线上参与和观看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在主流传统媒体及有影响力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等,积极动员市民朋友们加入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列之中。

2.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

协助开展1场线上公益宣传活动,1场线下志愿服务活动;在央、广东省级媒体刊登不少于2次专题报道;拍摄1条“无废城市”宣传短视频;派送不少于400套“无废城市”线下宣传产品,设计制作不少于4条线上宣传产品。

3.2025年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宣传、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技术支撑

(1)《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

(2)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宣教产品(包含不少于1条科普视频,不少于1份环境信访科普宣传手册)。

(三)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开展《广东生态环境年鉴》编纂工作,本年鉴预计编纂100万字,参与撰稿人数百人,印刷编印《广东生态环境年鉴》200册,发往21个地级以上市,赠阅全广东省数十个兄弟单位,预计阅读人数达到数百万人。

(四)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社情监测研判

1.协助业主单位组织1家第三方专业社情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开展全网络24小时社情监测,对负面社情、敏感信息等进行监测,第一时间发现社情,快速报告预警。重要社情实行每天3到6次加密监测,持续监测掌握社情动态。

2.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具有丰富社情研究和引导经验的专职新闻社情人员,对第三方监测到的社情进行多角度的核查研判,根据研判情况,向有关领导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出社情分析预警快报约400期。针对重点负面社情、敏感信息,制作重点社情分析专报约24期。必要时组织高级社情专家专题研判,共计开展约10人次的社情专家咨询。

3.协助业主单位开展社情事件的复盘反响和社情风险点排查分析,制作分析报告3期,系统分析社情发生的重点领域、经验教训等。

四、工作计划

(一)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宣传活动

2025年3月底前,围绕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初步谋划当年六五环境日的宣传方向及重点,并确定联合开展线下主场活动的地市政府及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并拨付首期款。

2025年4月至5月,根据国家公布的环境日宣传主题,策划广东省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含线上线下),拟订具体实施计划,与相关单位者进行可行性研讨,开展活动筹备的各项工作。面向全广东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广东省环保宣传月活动。

2025年6月5日前后,联合有关地市政府及单位举办线下公益宣传活动,同时在全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两微”等新媒体矩阵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公益宣传活动。

2025年6月中旬至月底,做好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总结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拨付活动项目尾款。

(二)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1.2025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项目

2025年3月底前,围绕全广东省生物多样性工作部署,初步谋划当年生物多样性日的宣传重点方向,并确定联合开展线下活动的地市政府及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并拨付首期款。

2025年3月至4月,根据国家公布的生物多样性日宣传主题,策划广东省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含线上线下),拟订具体实施计划,与相关单位者进行可行性研讨,开展活动筹备的各项工作。面向全广东省开展为期一周的生物多样性宣传周活动。

5月22日前后,联合有关地市政府及单位举办一场线下活动,在全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两微”等新媒体矩阵平台开展线上互动活动。拨付活动项目尾款。

5月下旬,做好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工作。

2.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项目

(1)每半年组织1次“无废城市”采访报道;开设“无废之窗”公众号专栏推送“无废城市”相关稿件。

(2)上半年(一季度、二季度):启动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项目,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围绕广东“无废城市”主题 logo及IP公仔,设计制作宣传产品;组织央、省级媒体开展“无废城市”系列宣传。

(3)下半年(三季度、四季度):开展线上线下公益宣传活动;拍摄制作“无废城市”宣传短视频;完成年度绩效项目评估及总结报告。

3.2025年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宣传、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技术支撑(2025年1月~12月)

阶段

时间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

2025年3月底前

项目前期筹备阶段

成立项目工作组,准备项目采购资料。

第二阶段

2025年3月-5月

项目启动、实地学习交流阶段

1、项目采购:进行项目采购工作,确定技术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启动:明确总体思路,确定任务分工,编制项目工作具体方案,细化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

3、项目资料收集、实地交流学习:挑选具有丰富信访法治化实践经验的省内外地区学习交流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提质增效,以及公众科普宣传先进地市。

4、关键章节编制:梳理环境信访工作常见问题,编制《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关键章节。

第三阶段

2025年6月-8月

宣教产品、报告编制阶段

基于前期工作基础,开展《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初稿)以及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宣教产品(初版)编制。

第四阶段

2025年9月-10月

中期汇报

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论证,探讨关键技术问题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第五

阶段

2025年11月-12月

专家评审、终稿编制及报批阶段

1、开展专家评审,根据最终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2、完成《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终稿)以及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宣教产品(成品)。

(三)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

1. 调研和准备阶段(2025年3月底前)

(1)工作内容:开展国内外公众生态环境教育相关研究资料、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的调研,明确影响生态环境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质量的主要因素,筛选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能力相关评价指标。同时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课程体系,并在特定人群中招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的培养对象。

(2)工作方法:利用中国知识总库查阅资料和文献,通过网络调查分析国内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获取生态环境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质量控制相关要素以及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能力潜在评价指标。在以往参加过环境教育教员培训,且考评分数90分以上的人员中选择确定约30名有意愿参与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养课程的学员。

(3)主要成果:集成四项标准或指南和两项综合测评体系的相关要素和指标,形成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养方案,招募到约30名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学员。

2.研究开发和师资培养阶段(2025年4-9月)

(1)工作内容:分小组分别编制《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初稿)》;设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量表”以及“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评测量表”,进行小范围试测调整后,选择1-2个珠江三角洲地级市和1个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分别进行正式施测,回收问卷后对各指标进行赋权,构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初稿)》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初稿)》;举办第一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

(2)工作方法:量表调查、信效度检验、验证性因子分析、层次回归分析、理论授课、示范性授课、实践检验、专家考评。

主要成果:《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初稿)》《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初稿)》《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初稿)》以及10-15名经考评合格的生态环境教育导师。

3.专家咨询和结题阶段(2025年10-12月)

(1)工作内容:分别召开4项标准或指南和两个测评体系初稿的专家论证会,经过修改,完成团标审查流程;总结对2-3个地级市进行试点测评的结果,根据回收的数据形成两个测评体系的试点报告;举办第二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项目结题。

(2)工作方法:专家咨询、数据统计、团体标准审查、编写报告、理论授课、示范性授课、实践检验、专家考评。

(3)主要成果:《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送审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送审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送审稿)》《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送审稿)》《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送审稿)》及其经过审核的团体标准(有编号并完成报备);《2025年度公众生态环境教育意识综合评测试点报告》和《2025年度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试点报告》;另外10-15名经考评合格的生态环境教育导师。

(四)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社情监测研判

1.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社情业务特点,面向社会筛选专业化社情监测研判机构,组建专门团队,采用智能监测+人工监测的方式开展专业化社情监测研判机构,运用快速、全面的全网络社情搜索收集,第一时间发现社情,快速报告预警,及时了解社情的发展变化,持续监测掌握社情动态,为社情研判、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专业支持。

2.对第三方监测到的社情进行多角度的核查研判,根据研判情况,视情况报送社情快报。针对重点负面社情、敏感信息,研究制作专报,提出社情应对策略,妥善处置不同等级社情。

3.不定期复盘总结分析社情事件,组织编写风险点分析报告,针对重要社情和重点工作需要,组织高级社情专家开展专题研判。

 

五、预期产出成果

(一)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宣传活动

1.组织一场线下纪念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拟发布生态环境创新案例、启动环保志愿者活动等;

2.举行两场线上环保公益活动,通过网络推广宣传,实现线上参与和观看人数不少于50万人次的目标。在主流传统媒体及有影响力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粤港澳携手打造美丽一流湾区实践成果。

(二)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主题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1.2025年广东省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项目

(1)开展一场线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特聘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监督员、发布广东省珍稀动植物名录、珍稀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活动等;

(2)举行两场线上主题体验活动,通过网络推广宣传,实现线上参与和观看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在主流传统媒体及有影响力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等,积极动员市民朋友们加入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列之中。

2.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专题宣传项目

开展1场线上公益宣传活动,1场线下志愿服务活动;拍摄1条“无废城市”宣传短视频;派送不少于400套“无废城市”线下宣传产品,设计制作不少于4条线上宣传产品。

3.2025年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宣传、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技术支撑

(1)《公众环境信访知识科普、常见问题梳理及解答》;

(2)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宣教产品(包含不少于1条科普视频,不少于1份环境信访科普宣传手册)。

(三)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年鉴编撰工作

按照项目的既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预定工作,按照计划开展《广东生态环境年鉴•2025》编纂工作,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成果。本年鉴预计编纂100万字,参与撰稿人数百人。编印《广东生态环境年鉴》200册,发往21个地级以上市,赠阅全广东省数十个兄弟单位,流传数年,预计阅读人数达到数百万人。

(四)2025年广东生态环境社情监测研判

1.组织1家第三方专业社情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开展全网络24小时社情监测,对负面社情、敏感信息等进行监测,第一时间发现社情,快速报告预警。重要社情实行每天3到6次加密监测,持续监测掌握社情动态。

2.组织具有丰富社情研究和引导经验的专职新闻社情人员,对第三方监测到的社情进行多角度的核查研判,根据研判情况,向有关领导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出社情分析预警快报约400期。针对重点负面社情、敏感信息,制作重点社情分析专报约24期。必要时组织高级社情专家专题研判,共计开展约10人次的社情专家咨询。

3.开展社情事件的复盘反响和社情风险点排查分析,制作分析报告3期,系统分析社情发生的重点领域、经验教训等。

 

六、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艺术、设计或宣传类高级(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环境、编辑、设计或美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政策宣传相关工作经验在5年或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具有环境、编辑、设计或美术等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环境、设计、美术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具有与政策宣传相关工作经验。

投标人及其人员应具备履行实施本项目、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资质、资格及条件。

 

2

内容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体系构建部分

一、项目背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工作安排的需要。

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着我国未来的发展,在人类日益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生态环境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2021年,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保障措施中也明确了“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熟模式,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的要求。因此构建广东省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评测体系并在全广东省范围内加以应用,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相关要求。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重要目标之一是“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以及“开展美丽中国监测评价,实施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等保障措施。

(二)推动《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落地实施的具体措施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教育标准和测评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师资培养和课程开发,在数字政府体系框架下建设学习平台,并向社会共享教育资源。”这些要求是《条例》实施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任务。

(三)为检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实施效果提供手段

生态环境教育的直接效果就是全面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但是,由于以往生态环境教育绩效评价未受重视,虽然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一直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加以检验。同时,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也需要通过系统测评发现各地区的特点和弱点,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为更好发挥《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作用,以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二、编制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第六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教育标准和测评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师资培养和课程开发,在数字政府体系框架下建设学习平台,并向社会共享教育资源。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提供编制生态环境教育相关标准或指南的技术支撑

提供编制《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的技术、专家、经验等支持,为形成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教育相关要素、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协助构建两个测评体系,并开展应用示范

遵循代表性强、无歧义、数量适中、采集成本较低的原则,通过对国内外生态环境教育相关研究资料、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开展调研,提取与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以及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相关的指标,通过问卷调查、专家咨询、数理统计等方法筛选和确定公认度高、特异性强、具有采集可行性的指标,协助业主单位构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测评体系》和《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测评体系》,并选择2-3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应用示范。

(三)协助培养一批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开发培训课程

生态环境教育师资培养是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的最大短板之一。本项目拟在以往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的基础上,选择约30名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培养一批能够承担生态环境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的优秀导师,并形成培训课程,增强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人才培养能力。

四、工作计划

(一) 调研和准备阶段(2025年3月底前)

1.工作内容:开展国内外公众生态环境教育相关研究资料、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的调研,明确影响生态环境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质量的主要因素,筛选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能力相关评价指标。同时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课程体系,并在特定人群中招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的培养对象。

2.工作方法:利用中国知识总库查阅资料和文献,通过网络调查分析国内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获取生态环境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质量控制相关要素以及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能力潜在评价指标。在以往参加过环境教育教员培训,且考评分数90分以上的人员中选择确定约30名有意愿参与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养课程的学员。

3.主要成果:集成四项标准或指南和两项综合测评体系的相关要素和指标,形成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养方案,招募到约30名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学员。

(二)研究开发和师资培养阶段(2025年4-9月)

1.工作内容:分小组分别编制《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初稿)》;设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量表”以及“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评测量表”,进行小范围试测调整后,选择1-2个珠江三角洲地级市和1个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分别进行正式施测,回收问卷后对各指标进行赋权,构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初稿)》和《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初稿)》;举办第一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

2.工作方法:量表调查、信效度检验、验证性因子分析、层次回归分析、理论授课、示范性授课、实践检验、专家考评。

主要成果:《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初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初稿)》《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初稿)》《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初稿)》以及10-15名经考评合格的生态环境教育导师。

(三)专家咨询和结题阶段(2025年10-12月)

1.工作内容:分别召开4项标准或指南和两个测评体系初稿的专家论证会,经过修改,完成团标审查流程;总结对2-3个地级市进行试点测评的结果,根据回收的数据形成两个测评体系的试点报告;举办第二期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培训班。项目结题。

2.工作方法:专家咨询、数据统计、团体标准审查、编写报告、理论授课、示范性授课、实践检验、专家考评。

3.主要成果:《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和教材标准(初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评价指南(送审稿)》《生态环境教育教员培训机构评价指南(送审稿)》《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评价指南(送审稿)》《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综合评测体系(送审稿)》《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体系(送审稿)》及其经过审核的团体标准(有编号并完成报备);《2025年度公众生态环境教育意识综合评测试点报告》和《2025年度区域生态环境教育实施能力综合评测试点报告》;另外10-15名经考评合格的生态环境教育导师。

五、预期产出成果

(一)编制生态环境教育相关标准或指南;

(二)构建两个测评体系,并开展应用示范;

(三)培养一批生态环境教育导师,开发培训课程。

六、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高级(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环境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具有组织大规模问卷调查研究活动的负责人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环境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投标人及其人员应具备履行实施本项目、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资质、资格及条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及系列视频制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10日完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及系列视频制作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义务履行到90%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合同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各阶段的服务完成后,认为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无异议的,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内容包括: (1)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 (2)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中标人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 (3)采购人委托本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实现。 验收活动按照采购人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的验收工作,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及系列视频制作

1.00

1,930,000.00

1,93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及系列视频制作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内容一:协助筹备与组织广东省参展团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部分

一、项目背景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重大国家战略。在党中央的关心关怀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加速布局与建设如虎添翼,《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大湾区经济总量从10万亿余元跃升至超13万亿元,以不到1%的国土面积创造出全国12%的经济总量,成为我国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区域之一。在2023年4月党中央对广东提出了明确要求: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做实,摆在重中之重,以珠三角为主阵地,举全广东省之力办好这件大事,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最高、创新驱动发展全国领先的重要区域,也是的关键节点区域,率先探索对接国际碳规则和促进绿色合作,同时推动港澳地区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到,“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绿色低碳是构建国际一流湾区的重要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第六章“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出要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第七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加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合作,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可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是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重要内容。

深化粤港澳环保合作,是建设粤港澳绿色大湾区的必然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把加强粤港粤澳环保合作作为重点工作计划。粤澳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动两地环保服务市场开放,推进两地发展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合作,共同举办环保技术和国际环保博览会,推动广东与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在环保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粤港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进两地发展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合作,举办环保博览会。支持澳门、香港分别举办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环保国际博览,被列入泛珠区域环保合作年度重点工作。

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MIECF) 是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泛珠9+2省/区政府协办,并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以及生态环境部作为特邀支持单位,其策略性定位在于促进泛珠三角地区与国际市场间的环保商务、技术及信息的交流。澳门特区政府、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每年都分别发文邀请广东省政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团赴澳参加展览及展会期间的相关活动。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香港环境局协办的“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云集各地政府机构和节能环保企业,是先进环保技术、设备、创新绿色解决方案等的交流、商贸平台,是亚洲最具影响力的展览会之一。

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模式,打造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这要求广东省抓住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对标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的目标,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借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环保国际博览的平台,可以打开广东与欧盟、东盟、葡语系国家,以及广东与泛珠省区在环保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建环保产业大市场,共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因此,组织广东环保企业参加澳门国际环保展览及香港国际环保博览此两国际性环保盛事,展示广东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同时引领广东环保企业“走出去”、促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引进来”,学习交流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大力推动粤澳、粤港,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区域的环保领域合作交流,完善合作机制等方面都很有必要。

二、编制依据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重大国家战略。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到,“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绿色低碳是构建国际一流湾区的重要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第六章“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出要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第七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加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合作,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可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是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重要内容。

深化粤港澳环保合作,是建设粤港澳绿色大湾区的必然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把加强粤港粤澳环保合作作为重点工作计划。粤澳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动两地环保服务市场开放,推进两地发展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合作,共同举办环保技术和国际环保博览会,推动广东与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在环保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粤港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进两地发展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合作,举办环保博览会。支持澳门、香港分别举办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环保国际博览,被列入泛珠区域环保合作年度重点工作。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2025年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项目,组织拥有先进技术或产品、为节能减排作出突出贡献的环保企业分别赴澳门、香港参展,设计搭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广东展区,集中展示广东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宣传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成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环保企业、泛珠区域以及国外企业间的合作交流,推动粤港澳环保产业的合作,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推进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

(一)2025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1.协助组织不少于15家有代表性的环保企业组团参加澳门国际环保展览展示,并搭建300平方米独具广东特色展区;

2.协助组织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技术交流会1场;

3.协助组织参展企参加展览主办方的对接交流活动;

4.协助组织广东省内企业赴澳门展会现场实地观展。

(二)2025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

1.协助组织不少于6家有代表性的环保企业组团参加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展示,并搭建不少于90平方米独具广东特色展区;

2.协助组织广东省环保产业的业内专家、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在“亚洲环保会议”上作相关主题发言;

3.协助组织参展企业参加展览主办方的对接交流活动;

4.协助组织广东省内企业赴香港展会现场实地观展。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政府确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包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四、工作计划

(一)2025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自合同签订之日至4月10日)

1.签订合同并生效

2.招展、展位具体位置落实、展区设计、资料收集以及与澳门方面的联络沟通

3.泛珠交流会筹备和组织

4.房间预定、交通及展览期间住房安排

5.“广东馆”资料的设计与制作,观众招募,收集对接需求

6.展区布展

7.展览期间活动参与落实、协助相关嘉宾、企业参加交流活动

8.会后参展总结

(二)2025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

1.签订合同并生效

2.招展、与主办方沟通落实展位具体位置、展区设计、资料收集(4月1日—10月1日)

3.与香港方面的联络沟通、房间预定、交通及展览期间食宿安排(8月1日—10月15日)

4.“广东馆”资料的设计与制作,观众招募(9月1日—10月20日)

5.展览期间活动参与落实(10月15日—10月29日)

6.展区布展(10月28日—10月29日)

7.展览期间活动参与落实、协助相关嘉宾、企业参加交流活动(10月30日—11月2日)

8.会后参展总结(11月5日—11月10日)

五、预期产出成果

(一)2025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1.组织不少于15家有代表性的环保企业组团参加澳门国际环保展览展示,并搭建300平方米独具广东特色展区。

2.组织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技术交流会1场。

3.组织参展企参加展览主办方的对接交流活动。

4.组织省内企业赴澳门展会现场实地观展。

(二)2025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

1.组织不少于6家有代表性的环保企业组团参加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展示,并搭建不少于90平方米独具广东特色展区。

2.组织广东省环保产业的业内专家、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在“亚洲环保会议”上作相关主题发言。

3.组织参展企业参加展览主办方的对接交流活动。

4.组织省内企业赴香港展会现场实地观展。

六、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跟进活动各项全程,专业团队人员需响应速度快,认真负责,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至少4名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艺术、设计或宣传类高级(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环境、编辑、设计或美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有组织展会项目负责人经验,工作年限至少在5年或以上。团队人员具有环境、艺术、设计或宣传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备展会项目相关经验。

 

2

内容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及系列视频制作

一、项目背景

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来,广东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不断创新政务传播模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推动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成为了环保宣传的有效途径。通过拍摄、制作短视频与素材纳入规管,可及时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传递到位,营造良好的社情民意氛围,提振广东省生态环保铁军的士气,对日后生态环保工作总结起到参考和改进的作用。

2019年开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档案库”,通过影像档案库工作手段将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创新方法、主要成果记录好、保存好、应用好。树立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宣教工作应用新思路、新方法的标杆;有效提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记录的影像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影像素材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营机制。

二、编制依据

在党中央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这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目标,为档案工作打开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中国环境保护的基石,该法律确立了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环境保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通过对污染防治的影像记录,可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直观的参考资料。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这两项分别针对大气和水污染问题,影像档案能够记录污染状况和治理过程,为法律的实施提供监督和评估手段。

《2024年广东省政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完善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优化完善土壤、环保督察等业务应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稳步提升近岸海域水质。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将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知识,培养生态环境素养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技能等教育活动。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利用先进的影像采集手段协助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采集工作及存档入库管理。包括地拍素材采集及编辑50次、航拍素材采集及编辑15次。让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有据可依、有案可寻;增强总结汇报影像的对比度、汇报内容的完整性、多样性。

(二)制作20条1-3分钟的短视频及100张宣传海报。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展示广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做法、成效和成果。

(三)面向宣传工作新媒体技能应用薄弱的地市开展不少于1场新媒体技能应用能力的培训服务,提升宣教能力建设,使广东省各地宣教工作均衡发展,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的宣教任务,形成全广东省统一的宣教动员能力。参加培训的总人员不少于200人次,总时长不少于8课时。

(四)制作2部10-15分钟的宣传汇报片,在相应的总结汇报节点,根据当时相应的汇报口径撰写文案与脚本,以影像档案库中素材为制片素材主体,对标中央媒体政论汇报片的画面风格进行剪辑成片,总结梳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肯定广东省工作成绩,鼓舞士气,展示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良好形象。

四、工作计划

(一)第一季度:制定详细拍摄计划,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第二、三季度:

1.影像素材采集,包括地面拍摄至少50次、航空拍摄至少15次;

2.存档入库管理

(1)数据库管理系统空间使用:至少10TB/年,包括原始素材和成果素材存储管理;

(2)每次拍摄素材进行图片精修及视频初编入库管理;

(3)每次成果入库:1个初编视频/不少于25的张精修照片。

3.编制短视频20条(时长1-3分钟)、100张宣传海报;

(三)第四季度:

1.根据全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编制宣传汇报片2部。

2.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将档案资料以光盘、移动硬盘等多种方式汇总提交给采购人,光盘表面附有项目名称盘贴。

五、预期产出成果

(一)利用先进的影像采集手段协助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影像采集工作及存档入库管理。包括地拍素材采集及编辑50次、航拍素材采集及编辑15次。让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有据可依、有案可寻;增强总结汇报影像的对比度、汇报内容的完整性、多样性。

(二)制作20条1-3分钟的短视频及100张宣传海报。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展示广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做法、成效和成果。

(三)面向宣传工作新媒体技能应用薄弱的地市开展不少于1场新媒体技能应用能力的培训服务,提升宣教能力建设,使广东省各地宣教工作均衡发展,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的宣教任务,形成全广东省统一的宣教动员能力。参加培训的总人员不少于200人次,总时长不少于8课时。

(四)制作2部10-15分钟的宣传汇报片,在相应的总结汇报节点,根据当时相应的汇报口径撰写文案与脚本,以影像档案库中素材为制片素材主体,对标中央媒体政论汇报片的画面风格进行剪辑成片,总结梳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肯定广东省工作成绩,鼓舞士气,展示全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良好形象。

六、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跟进活动各项全程,专业团队人员需响应速度快,认真负责,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至少5名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艺术、设计或宣传类高级(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环境、编辑、设计或美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工作年限至少在3年或以上。团队人员具有具有环境、编辑、设计、美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具备视频制作相关工作经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义务履行到90%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合同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各阶段的服务完成后,认为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无异议的,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内容包括: (1)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 (2)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中标人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 (3)采购人委托本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实现。 验收活动按照采购人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的验收工作,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服务

1.00

580,000.00

58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背景

(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加强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服务,要强化生态环境科学普及和科技支撑,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发展生态环保产业。2018年,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强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便民服务提供支撑。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2019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19〕109号),要求优化科研立项,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其中(十一)条中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进行把脉问诊”。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活力,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环科财函〔2018〕175号),提出逐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生态环境行业特点,以市场和管理需求为导向,链条完整、制度健全、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切实解决成果信息不对称、成果供需脱节、成果转化链条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环境,增强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健康发展。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印发〈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的通知》(环科财〔2021〕55号),要求积极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学研究与实际需求深度融合,调动全国生态环境科技资源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充分发挥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到2025年,建立生态环境科技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实际需求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得到提升,科技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为生态环境科普工作指示了明确的方向。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科财〔2021〕23号),强调生态环境科普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时期,亟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工作,不断培育和厚植我国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与行动自觉,从知识普及向价值引领和能力养成过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转变。2021年11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府〔2021〕76号),强调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2022年11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粤环办〔2022〕75号),以提升公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促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深化生态环境科普与科技创新、科学文化的全面深度融合,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支撑美丽广东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2025年是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十四五”时期的最后一年,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广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关键阶段。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需要更强有力的科技手段支撑保障作用,特别要挖掘科技潜力,向科技要生产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而要推动生态环境科技的发展和支撑作用,就必须做好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科技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面向环境管理、面向基层实际问题,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支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服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同时采用“互联网+科普”模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推进科普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公众了解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从而有效消除公众的疑虑,增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降低环保设施“邻避效应”带来的环境社会风险,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广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引领。

(二)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广东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创新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统一发布名单、统一审核验收流程、统一平台管理、统一奖励措施的“四个统一”清洁生产审核方式,提升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能效,实现“万企”清洁生产目标,全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四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均对全面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东省发布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中也提出要深入推进清洁生产。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又印发实施了《“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近期广东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要求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均要求,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划发展思路的关键一年。为此,总结广东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成果,提出“十五五”阶段广东省清洁生产主要工作方向及重点工作建议,为规划第十五个五年规划阶段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为提高广东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质量,解决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专门设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项目,对各地市强制性清洁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帮扶,助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广东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编制依据

(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

1.《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

2.《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3.《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4.《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5.《“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科财〔2021〕23号);

6.《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府〔2021〕76号);

7.《广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粤环办〔2022〕75号);

8.《关于印发〈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的通知》(环科财〔2021〕55号)。

(二)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提出应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令 第38号)

3.《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7.《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8.《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

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0.《“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

1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2.《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13.《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4.《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

本项目将根据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的需要,在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项目。

1.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

(1)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云科普”系列活动,其中重点节日开展相关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生态环境科普知识云竞答不少于5次;征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和优秀科普作品不少于8项;云展播展示作品、优秀事迹和新闻不少于20次;科普教育云课堂不少于5次。

(2)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大赛,选拔培育省级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15人,推荐参加生态环境部“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总决赛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3人。

(3)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大学生在行动”环保科普活动,动员和组织不少于400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活动。

(4)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实现线下和线上参与数量不少于15万人次。

2.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与科技支撑

(1)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下基层系列活动,完成派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人次,深入不少于1个工业园区和10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线上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活动。

(2)协助开展一次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先进科技成果路演活动。

(3)协助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需求调研,提供编制《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技术支撑。

(4)面向广东省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组织技术的筛选、评审工作,提出《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建议并协助发布。。

(二)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一是协助加强对地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帮扶。协助指导各地市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在审核工作开展、清洁生产方案筛选及实施、绩效核算、报告编制及评估验收申请等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协助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组织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赴各地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及时解决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在强制性清洁生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是协助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生产政策标准、审核技术方法要点和评估验收工作流程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四、工作计划

(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

1.准备阶段(2025年4月前)

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的具体开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为开展活动具体内容、组织形式、人员和时间安排,活动预算等。

2.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实施阶段(2025年4月~11月)

(1)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云科普”系列活动(2025年4月~11月)

根据国家“云科普”系列活动的进度安排,预计2025年4月~12月开展,持续推进广东省生态环境“云科普”系列活动的各项具体活动。

①重点节日主题科普活动

②生态环境科普知识云竞答

③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和优秀科普作品征集

④生态环境科普云展播

⑤生态环境主题科普教育云课堂

(2)2025年广东省“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大赛(2025年4月~9月)

面向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举办“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大赛,采取线上初赛,线下决赛的方式。

(3)2025年广东省“大学生在行动”环保科普活动(2025年5月~10月)

开展“大学生在行动”环保科普活动,组织大学生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推进生态环境“千乡万村”科普农村行,服务提升农民;生态环境科普社区行,服务提升社区居民;生态环境科普校园行,服务提升青少年。

3.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与科技支撑实施阶段(2025年3月~11月)

(1)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下基层系列活动(2025年3月~11月)

通过科技帮扶进园区、科技帮扶进企业和线上科技帮扶活动,组织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深入广东省部分地区和企业基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助力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

(2)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路演活动(2025年3月~11月)

组织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先进科技成果路演活动,有效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3)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立项技术支撑(2025年5月~11月)

开展全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需求调研,编制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4)《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征集与发布(2025年5月~11月)

面向全广东省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组织技术的筛选、评审工作,提出《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建议并协助发布。。

(5)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2月)

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的分析和总结工作,完成项目结题。

(二)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本项目拟对上述各项工作内容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

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调度梳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历史数据,形成项目研究基础数据;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推进实施(自签订合同之日-2025年10月)

深入开展本项目各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技术指导地市数量21个21次

为规划第十五个五年规划阶段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帮助地市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解决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难题。

(三)项目验收(2025年11月-12月)

形成本项目各项工作预期产出成果,并按程序验收。

五、预期产出成果

(一)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帮扶

1.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

(1)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云科普”系列活动,其中重点节日开展相关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生态环境科普知识云竞答不少于5次;征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和优秀科普作品不少于8项;云展播展示作品、优秀事迹和新闻不少于20次;科普教育云课堂不少于5次。

(2)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大赛,选拔培育省级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15人,推荐参加生态环境部“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总决赛优秀生态环境讲解员3人。

(3)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大学生在行动”环保科普活动,动员和组织不少于400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活动。

(4)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普及与传播系列活动,实现线下和线上参与数量不少于15万人次。

2.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与科技支撑

(1)协助开展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下基层系列活动,完成派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人次,深入不少于1个工业园区和10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线上生态环境科技帮扶活动。

(2)2025年协助开展一次广东省生态环境先进科技成果路演活动。

(3)协助开展全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技需求调研,提供编制《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技术支撑。

(4)面向全广东省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组织技术的筛选、评审工作,发布提出《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建议并协助发布。

(二)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技术指导地市数量21个21次

为规划第十五个五年规划阶段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帮助地市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解决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难题。

六、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跟进活动各项全程,专业团队人员需响应速度快,认真负责,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至少6名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艺术类高级(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工作年限至少在5年或以上。团队人员具有环境类或艺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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