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万株) |
||||||
12.65 |
733700.00 |
733700.00 |
|
|||
12.65 |
733700.00 |
733700.00 |
|
|||
3 |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3 |
详见技术参数 |
12.65 |
733700.00 |
733700.00 |
|
4 |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4 |
详见技术参数 |
12.65 |
733700.00 |
733700.00 |
|
二、采购清单范围: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1
序号 |
品目分类 |
苗木名称 |
苗木类型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万株) |
备注 |
1 |
A07031503-苗木类 |
湘林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地径≥0.75cm,高度≥65cm,一级分枝≥3个,侧根不少于6根,无检疫对象,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完好。 |
株 |
6.25 |
湘林210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0.1 |
湘林27系列 |
||||
2 |
三华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金系列 |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鑫系列 |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2
序号 |
品目分类 |
苗木名称 |
苗木类型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万株) |
备注 |
1 |
A07031503-苗木类 |
湘林210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地径≥0.75cm,高度≥65cm,一级分枝≥3个,侧根不少于6根,无检疫对象,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完好。 |
株 |
6.35 |
湘林210系列 |
2 |
三华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金系列 |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鑫系列 |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3
序号 |
品目分类 |
苗木名称 |
苗木类型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万株) |
备注 |
1 |
A07031503-苗木类 |
湘林210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地径≥0.75cm,高度≥65cm,一级分枝≥3个,侧根不少于6根,无检疫对象,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完好。 |
株 |
6.35 |
湘林210系列 |
2 |
三华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金系列 |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鑫系列 |
2023-2024年度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油茶苗木采购包4
序号 |
品目分类 |
苗木名称 |
苗木类型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万株) |
备注 |
1 |
A07031503-苗木类 |
湘林210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地径≥0.75cm,高度≥65cm,一级分枝≥3个,侧根不少于6根,无检疫对象,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完好。 |
株 |
6.35 |
湘林210系列 |
2 |
三华系列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金系列 |
||
3年生油茶嫁接容器杯苗 |
株 |
3.15 |
华鑫系列 |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48小时内须向采购人完成供货要求,可按采购方所确定的栽植单位的施工进度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 |
响应时间 |
7*24小时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方式:所有的苗木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将在一个月后付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苗品类及数量为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前乙方应提供正式、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二、供苗流程
2.1中标后依法依规签定苗木订购合同,采购人保留到苗场看苗的权利。
2.2中标人根据自己的中标数量,应充分做好随时供苗的准备。
2.3苗木检疫证随货同行,一车一证。
2.4交货数量和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采购方用苗前2天,向中标人发放苗木调拨单,中标人在接到苗木调拨单之日起48小时内负责将苗木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用苗单位凭调拨单到耒阳市林业局指定地点领苗,采购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起苗、包装。
三、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3.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四、项目验收
4.1苗木验收标准:
(1)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地径≥0.75cm,高度≥65cm,一级分枝≥3个,侧根不少于6根,生长势旺,芽饱满,无明显病虫害,侧根舒展,容器完好。
(2)树叶,树杆新鲜未脱水,苗木无机械损伤。
(3)无检疫对象,色泽正常,无病虫害。
4.2苗木数量、质量实行到货验收,供苗方需提供苗木“四证一签一说明”,否则不予验收。由苗木验收小组核实清点,供苗单位和造林单位参与,全部100%清点数量,质量须达到采购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按供苗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小组、供苗单位、造林单位三方签字,作为苗木结算依据。由采购方签发《苗木验收单》,作为最终验收货款结算依据。
4.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照用苗单位要求免费无条件进行整改更换,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苗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