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
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 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对咨询单位完成的成果进行审核合格后,按季度统一支付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安庆市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安庆市发改委初步设计(可研)、节能报告委托评审项目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 |
二、服务要求一览表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初步设计(可研)评审、节能报告委托工作,拟招选咨询机构,承担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评审业务。
1.供应商须有200人以上的专家库,专家专业涉及道路交通、水利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环境工程、农业、林业、建筑、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2.项目评审会现场负责人应安排2名以上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
3.项目评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评审报告出具时限为3天内;
4.评审服务费收取:评审服务费包括审查会会务费、聘请专家费和复审费用等所有费用。
5.结算及谈判报价(费率)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法,只能报一个费率。
评估初步设计(可研)、节能报告所报费率,即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下表。(如:若供应商所报费率 75%,即最终服务费=收费标准金额*75%)。
(2)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
评估初步设计(可研)、节能报告按建设项目概算(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概算(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 |
1000万以下 |
1000万—3000万元 |
3000万元-1亿 |
1亿元-5亿元 |
5亿元-10亿元 |
10亿元-50亿元 |
50亿元以上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
0.4 |
1 |
1.25 |
1.6 |
1.8 |
2 |
2.5 |
评估初步设计 |
0.8 |
1.2 |
1.5 |
1.76 |
1.92 |
2.1 |
2.6 |
节能报告 |
1 |
注: 1、建设项目概算(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初步设计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节能报告的投资额。
2、定点咨询单位业务范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可研)、节能报告。
3、在规定期限内,除应回避情况外,被选中的咨询单位若不接受委托,则视为自动放弃;对累计两次自动放弃的咨询单位,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
4、定点评审咨询单位责任: 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查报告。
4.5、评审场所: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好的评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