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莱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楼、口腔康养综合楼核医学工作场所:碘 131 核素治疗(甲癌、甲亢)、敷贴治疗、碘 125 粒子植入、SPET-CT 、PET-CT 等核素诊疗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投标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 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二、评价依据及应遵守的标准:
(一)、评价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8、《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9、《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12、《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二)、评价技术依据
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HJ/T2.1-1993;
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
4、《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5、《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6、《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7、《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8、《X 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65-2005;
9、《医用 X 射线 CT 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0-2006;
10、《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78-2006
11、《放射治疗机房辐射屏蔽规范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
三、评价要求:
(一)、建设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应包括
1、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辐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评价该地区辐射环境状况;
2、对设计图纸进行预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出具预评价意见;
3、评价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对公众成员所造成的辐射影响以及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
4、评价辐射防护措施效果,提出减少辐射危害的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提供依据;
5、放射诊疗设备建设项目布局的合理性;
6、治疗机房和防护门的规划设计的防护能力、机房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有关人员的受照剂量估算、 各种安全联锁设施的有效性;各种规章制度包括防护监测制度等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7、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查数据,对建设项目进行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设备验 收检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编制符合行政部门审查规范 的评价报告书。
8、在此基础上做出评价结论,为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提出改进意见,供建设单位参 考。
9、对不利影响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措施,把辐射环境影响减少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
(二)、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评价内容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计算过程清晰,引用公式合理;评价的依据为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论真实、可靠。
2、评价公司具备的监测仪器要先进、准确,评价公司监测方法要科学、规范。
3、评价公司有良好的履约和技术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技术服务。
4、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报告书编写质量与技术规范,通过专家审查和主管部门批 复。
四、提交报告要求
1、评价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报告书,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2、评价方指导院方进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备进场及施工,并协助院方进行相关资料的准备;
3、预评收集完整资料后 20 个工作日出具预评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收集完整资料后 25 个工作日出具评价报告;
4、组织专家评审和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
五、知识产权
(1)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需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