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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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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270001603624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地下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要素,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垃圾填埋场作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具有污染物浓度高、空间扩散大的特点,涉及无机重金属污染、有机类污染以及两者的复合污染,在未做好防渗漏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对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屡次发现部分省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长期滞后,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已经成为领导重视、公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2014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强调要遏制住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状况,要有预见性、早动手,拿出几条硬措施。2016年,对地下水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强调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坚决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2021年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环境监管”。《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以“……垃圾填埋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有序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位于广东省最大的饮用水源地之一新丰江水库集雨区范围内。已开展了填埋场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评价,存在特征污染物指标氨氮超标,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等要求,需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工作,系统分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趋势,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管理提供支撑。

采购包1(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50%,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提交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2期为(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完成以下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①完成《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技术方案》;②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水质检测报告,包含118件地下水(含平行样,下同)、16件地表水、6件渗滤液样品检测报告。

第3期为(3期):支付比例10%,支付时间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预期成果且全部成果通过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2. 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请款书; (3)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通过河源市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由成交方代为支付项目预算编制费14248元至预算编制单位。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风险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人力、财力、技术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保密要求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成交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3

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自觉接受连平县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质控要求,应重新开展及整改相关工作。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控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

 

4

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或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拒收及验收,采购人同意成交成交供应商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验收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项目成果并完成验收的,均视同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1.00

3,632,556.99

3,632,556.99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主要目标:

根据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结果,系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工作,通过地下水质量评价、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识别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趋势,并基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研究制定地下水污染管控对策并形成污染管控方案,为垃圾填埋场后续修复治理或管控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2

工作要求和内容:

1.补充资料收集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前期地下水污染现状初步调查评估成果,补充开展垃圾填埋场资料收集及踏勘工作,完善“一企一档”。

2.专项水文地质测量

在实施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前,应通过对基础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分析,了解测区内的地貌、地层、构造基本轮廓和隐伏断裂构造。同时,在室内综合分析区域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工作后,进行野外专项水文地质测量,为对工作区内水文地质条件有较好的把控。本次专项水文地质补充测量,主要是基于初步调查的工作基础,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染边界外污染扩散区域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工作,调查面积约0.837km2,调查精度不低于1:2000。

3.专项环境地质测量

本次补充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同步开展详查范围内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在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范围内岩石、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植被等在自然和人类活动环境下发生变化的地球化学作用和其他现代地质作用等开展调查工作,查明调查区内的基础地质、地下水和地表水、土地资源、地质灾害等的存在状态、性质与特征。

详查范围内环境地质调查工作主要通过充分收集区域已有的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地球化学、遥感、气象水文、土壤、资源开发、生态等方面的资料和综合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开展环境地质野外调查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地貌与第四纪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土地资源调查等,调查面积约0.837km2,调查精度不低于1:2000。

4.地球物理勘探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填埋场北部区域存在多条断裂构造带,为辅助查明填埋场底部渗漏情况和及填埋场周边导水断裂带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以往工作经验及现场工作条件,判断填埋场是否存在渗漏点及渗漏点位置,同时结合现场钻探工作判断填埋场周边断裂带分布状况,开展地球物理勘探,为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风险管控方案的编制提供工作基础。高密度电阻率法调查布设高密度测线不少于4000m,物理点不少于2000个。

5.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

针对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超标点位为调查对象开展周边详细调查评估工作,通过对垃圾填埋场开展详细调查,结合前期初步调查结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布点、分析测试、补充调查、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结合污染源的分布状况、特征污染物指标以及污染源所在区域包气带介质的渗透性等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地下水污染指标在空间上的浓度变化情况,从而掌握地下水污染发生的潜在风险、污染途径、污染发展趋势等,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5.1点位布设与监测井建设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结合地下水流向、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物迁移能力,确定详细调查的地下水采样点数量,针对水文地质单元内,垃圾填埋场红线范围内外区域结合现场踏勘、山谷地形走向及施工条件采样单元面积不大于1600m2布设1个监测点。本次详细调查需新建不少于42个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标识、验收与资料归档要求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相关要求执行。监测层位以浅层地下水为主,钻探深度以揭露浅层地下水,且不穿透浅层地下水隔水底板为准,若前期已有的监测结果显示浅层地下水已被污染,可在做好分层止水的条件下增加一口深层地下水监测井。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区域设置地表水采样点,对地表水、渗滤液进行监测。

5.2样品采集与监测

(1)样品采集

据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监测井使用功能,结合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地下水埋深、地下水流向等实际情况,本次详细调查采样以地下水样品采集为主,兼顾地表水和渗滤液样品的采集,于丰水期和枯水期开展2次监测,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要求执行;地表水和渗滤液样品的采样要求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T 91-2002)的要求执行。

(2)监测指标

详细调查阶段地下水监测项目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的要求,综合考虑初步调查污染识别确定的特征污染物指标及历史超标指标,共设置19项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数量(项)

综合前期监测超标及污染识别确定的特征污染物指标

氨氮、耗氧量、铁、锰、pH、溶解性总固体、镉、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硝酸盐、氟化物

11

地下水八大阴阳离子

钾、钙、钠、镁、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离子

8

5.3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状况评价

(1)地下水质量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调查结果,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最新标准执行。以地下水质量检测报告为基础进行地下水质量单指标评价以及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对于未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最新标准的指标,需指明检出组分名称和检出值,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是反映地下水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污染程度。评价过程中,在除去对照值的前提下,以《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标准为对照,能直观反映人为影响,同时反映水化学指标超过国际公认危害标准的程度。本项目需采用污染指数法进行地下水污染评价。

5.4地下水环境状况补充调查

若地下水详细调查阶段显示需进行风险评估,且现有监测不满足评估需要,则开展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主要目的是完善调查结果,获得满足风险评估、模拟预测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工作所需的参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的调查,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具体可参见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5.5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

在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基础上,参照《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开展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构建和污染趋势预测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建立的概念模型、数学模型以及数值模型进行模拟计算,分析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地下水污染途径,评估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的迁移趋势。

5.6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初步、详细阶段的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结果,在查清地下水污染源特征、污染羽与空间分布和趋势基础上,判断污染物是否为有毒有害物质,然后判断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相关功能标准,参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进行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的风险评估准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计算等,评估地下水的致癌或非致癌风险。

5.7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下水污染管控对策研究

基于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明确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程度和范围,针对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从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和管理机制。

 

3

工作进度要求:

(1)2025年3月-4月,完成垃圾填埋场补充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

(3)2025年5月-6月,完成技术方案编制与评审工作;

(4)2025年7月-8月,完成监测井建设、水文地质试验及地球物理踏勘等工作;

(4)2025年9月-10月,完成采样与测试分析工作;

(5)2025年11月-12月,完成数据分析、报告编制,项目成果评审验收、修改及最终提交,通过专家验收。

4

预期成果要求

包括工作内容1至4项要求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技术方案 1 份

(2)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报告1 份

(3)河源市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风险管控方案1 份

(4)新建监测井≥42个

(5)区域1:2000水文地质补充调查面积≥0.837km2

(6)水文地质钻探总进尺≥1260m

(7)地下水样品数量(含10%平行样)≥118件

(8)地表水样品(含10%平行样)≥16件

(9)渗滤液样品(含10%平行样)≥6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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