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503030001604566 文档页数:132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采购内容

选取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业务中标服务单位,服务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

本项目已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于2024年12月16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发布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服务范围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三)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采购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所属行业

1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1

1项

405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2

1项

395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3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3

1项

390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4

1项

385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5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5

1项

380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6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6

1项

375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7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7

1项

370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所投包号内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各采购包兼投不兼中。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各采购包结算总额累计达到该采购包采购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该采购包合同服务期限随之终止。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项目分配方法

(一)设置四个独立分档区间,由各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在各档范围内分别依次接受安排委托评估任务。每档范围内按照包组顺序,根据项目委托时序自动匹配,进行安排任务。各档设置如下:

第一档:评估金额在3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二档:评估金额在3000万-30000万元(含)之间的项目;

第三档:评估金额在3000万以下的项目。

(二)项目单位的申请函到达采购人后,按项目分档情况,分别顺次分配给中标供应商,分配项目后该中标供应商的排号顺次递延到该类项目排号的最后,其他中标供应商排号均向前累进一位。

(三)如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存在回避事项的情况,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

(四)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家中标供应商的项目数量,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和项目数量非固定,可能会因为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预算金额,中标供应商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供供应商参考)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的管理,提高评估工作质量与效率,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业务科室对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开展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以项目为单位,服务期内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均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评分及结果应用客观、量化;考核结果向被考核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公开。

(2)奖惩结合原则

依据考核结果,对优秀者予以奖励,对未达标者予以扣罚服务费、暂停或终止委托业务等处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具体见本办法附表:

(1)工程咨询服务重大责任考核。主要针对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切实履行回避原则、擅自转包、分包等重大违规情形。工程咨询服务重大责任考核采用判断方式进行。

(2)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情况考核。从组织措施、评估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情况考核采用评分方式进行。

(三)考核实施

(1)考核方式。

项目服务情况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该项目的业务科室负责考核。

考核结果向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公开。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评估业务主管科室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评估业务主管科室复核并决定是否更改考核结果。

(2)考核计划安排。

考核工作在支付工程咨询服务费前开展,范围为具备服务费支付条件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需提供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重大责任自查声明,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项目服务费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工程咨询服务责任考核分项出现1项或以上情形的,不再进行工程咨询服务考核打分,并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结束之日停止委托项目。

(2)工程咨询服务责任考核分项中1-5项所述情况均不存在的,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考核打分。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扣分项按对应条款扣分;有15分的加分项,按对应条款加分。考核得分为基础分减去扣分项、加上加分项后的得分。

单个项目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的,该项目服务费全额支付;60≤考核得分<80的,考核得分调整系数为考核得分×0.01。

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扣减该项目全部服务费,并暂停一个季度新委托工作任务。暂停时间自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计算,暂停委托期间的新委托工程咨询任务按循环递补原则由对应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接。

(3)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通报并追责。

附表:工程咨询服务考核表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表

项目名称

 

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工程咨询服务重大责任考核

1.是否存在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采购文件要求的需要回避情况而未申请回避

存在:

□未发现

2.是否存在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情况

存在:

□未发现

3.是否存在超出资信、资质范围承接委托项目

存在:

□未发现

4.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项目

存在:

□未发现

5.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开展受托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行为

存在:

□未发现

结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是否存在重大咨询服务责任

存在:

□未发现

存在重大咨询服务责任的,不再进行下述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情况考核打分

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情况考核

阶段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分值

备注

扣分项

 

 

评估组

1

专家组长未参加现场踏勘的(-3分)

 

 

2

参加现场踏勘的专家占专家组人数比例低于40%的(-3分)

 

 

3

咨询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评估会迟到的(-2分)

 

 

4

专家缺席评估会,评估单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3分)

 

 

5

未经同意不按已审定的评估工作方案组织评估会的(-3分)

 

 

6

投标文件中报送的项目负责人均未参加评估会的(-3分)

 

 

7

上会报告与正式送审报告规模、内容、重要方案、投资、资金筹措方式不一致,咨询服务单位未在会前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的(-3分)

 

 

评估效率

8

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未在90分钟内响应,且未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未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或项目团队成员未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5分)

 

 

9

自评估任务接收人收到评估任务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提交评估工作方案的(-5分)

 

 

评估质量

10

送审项目存在不符合政府投资方向、缺少建设依据、与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发布的投资建设标准明显冲突、编制深度明显不足等重大问题,未在评估工作方案中提出的(-3分)

 

 

11

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初稿未核实项目必要性和功能定位依据的(-5分)

 

 

12

送审报告与国家、省、市的投资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不一致,咨询服务单位在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初稿未提出的(-5~8分)

 

 

13

送审报告与发展改革部门印发的相关指引、要点、通知在内容、格式等方面存在明显不一致,咨询服务单位在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初稿未提出的(-5~8分)

 

 

14

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初稿与我局印发的相关指引、要点、通知在内容、格式等方面存在明显不一致的(-5~8分)

 

 

15

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初稿未经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的(-5分)

 

 

16

我局业务科室人员明确提出修改意见,评估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3分)

 

 

17

建设规模、内容、投资等重要评估意见未经我局业务科室审核,擅自反馈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的(-5分)

 

 

18

评估意见中投资估算表存在计算错误的(-5分)

 

 

 

扣分合计:

得分(100-扣分合计):

 

 

加分项

 

 

评估质量

1

项目前期预审或现场踏勘发现送审报告中未反映的重要信息和事项(+5分)

 

 

2

发现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或提出较好的方案优化建议的(+5~+10分)

 

 

总分

(得分+加分)

 

业务科室

经办人

 

科室

领导

 

 填表说明:

1.考核发现重大工程咨询服务责任时,在对应情况右侧的“存在”栏中具体说明,如未发现对应重大工程咨询服务责任的,则在“□未发现”栏勾选。结论为存在重大工程咨询服务责任的,在“存在”栏中汇总全部存在情况,如均未发现的,则在“□未发现”栏勾选。

2.总分=得分+加分。

采购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1

1.00

4,050,000.00

4,05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1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2

1.00

3,950,000.00

3,95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3

1.00

3,900,000.00

3,9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4)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4

1.00

3,850,000.00

3,85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4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5(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5)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5

1.00

3,800,000.00

3,8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5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6(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6)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6

1.00

3,750,000.00

3,75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6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7(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7)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以实际委托项目工作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支付比例10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按实结算,详见“报价方式、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按照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定、规范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上。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7

1.00

3,700,000.00

3,7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包7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要求

 

2

1.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组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及相关服务。

3

2.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评估咨询服务费的下浮率(单位为百分比)。(提示:供应商报价时注意区分下浮率与折扣率!供应商在云平台填报的应为下浮率,举例:如填报20%,则是指下浮20%。)

 

4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5

1.对项目建议书、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计划的(预)评估;2.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评估;3.对建设方案的(预)评估;4.造价咨询评估;5.再评估: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文件,校审评估成果文件;6.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7.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和市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估;8.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9.重大项目投资控制和效果评价,投资控制执行情况核查;10.专项规划评审,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11.特许经营方案评估;12.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项目后评价;14.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15.对其他类型工作任务进行(预)评估;16.按招标文件回避与递补规则所承担的评估咨询服务。

6

★三、回避与递补规则

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中标供应商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与所评估项目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2.采购合同到期或者继续委托下一评估项目将导致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不含等于)该包采购预算的;3.按照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考核后,供应商被暂停或停止委托项目的;4.在执行回避与递补规则过程中,供应商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不包括评估项目专业的;5.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与递补的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某项目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委托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则顺延为下一个单位。此次未委派任务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下一个项目的评估任务(详见项目分配方法)。

 

7

四、咨询评估工作要求

 

8

1.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对应的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人员。

 

9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结合接收评审项目的情况派遣一名人员驻采购人工作现场开展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该驻场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项目咨询评估业务,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

10

★3.服务期间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情况,故中标供应商应有充足的团队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人数应不低于2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4.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不超过10人,其中不少于1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会。

 

12

5.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

6.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①至少10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和②至少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职称的人员。

 

14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多于2名指定任务接收人,用于接收采购人分派的任务、项目资料。任务接收人须为中标供应商正式员工,能满足工作时间内按中标供应商响应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接收要求。当任务接收人需要更换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15

★8.中标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应急服务响应能力: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90分钟内响应,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到达项目现场处理突发情况,且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

16

★9.在接受评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等成果。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17

★10.涉密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执行的方式进行保密管理。

 

18

11.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中标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求项目单位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按照一次性告知原则,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应当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报送采购人。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19

12.采购人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技术复杂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时限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中标供应商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加强服务团队力量,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评估任务。

 

20

1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相关要求规范评估工作行为,并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相关材料。

 

21

14.中标供应商具备可供本项目使用的评审专家库,专家数量、专业品目、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评审需求。

 

22

五、咨询评估质量管理

 

23

1.采购人受理对中标供应商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4

★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25

3.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26

六、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7

★1.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70%。

其他项目评估实际结算评估咨询服务费=项目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1-下浮率)×考核得分调整系数。

 

28

2.项目送审金额对应收费标准,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表1项目送审金额对应计费标准

估算投资送审金额(亿元)

0~0.3

0.3~1

1~5

5~10

10~50

50~100

100~200

≥200

项目建议书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近期实施计划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3

33-37

37

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评估(万元)

6

6-12

12-18

18-25

25-33

33-41

41-50

5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万元)

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30

30

 

 

29

3.专项规划的评审评估、项目验收核查(含产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等项目评估(表1未出现的项目评估)按以下方式计算服务费:

 

30

(1)按下表标准计算服务费;

根据项目工作时间、机构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按“工程咨询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其他成本+管理费用”计取,详见下表。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

人员费用

一、高级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注册师等称号)

2000元/人/工日

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500元/人/工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元/人/工日

二、其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差旅、会务等)

据实测算

三、管理费

总费用的20%计算

注: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

(2)无对应具体标准或特殊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同类项目计费。

 

32

4.相关系数的确定原则

 

33

(1)下浮率: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确定。

 

34

(2)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按《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确定。

 

35

5.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情形

 

36

(1)项目在服务期结束时未完成正常审核审批程序的,应出具对应阶段的评估报告,并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

工作实际完成程度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比例;

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但未批复的100%;

联审决策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下,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的100%;

工程费用3亿元及以上,已召开联合评审会的80%;

工程费用3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协同会审阶段有关工作,但未召开联合评审会的60%;

参照联审决策程序开展技术审查的或传统审批程序项目,已召开评估会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但未完成全部评估工作的60%;

已下达委托评估函并开展预审等评估前准备工作,但未正式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10%。

 

37

(2)评估过程中项目超过1年未开展下阶段工作的,评估单位可提出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申请。在服务期内已申请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的项目,评估单位须按要求继续配合完成后续评估工作,可继续申请剩余评估服务费。

 

38

(3)承接其他单位已按阶段结算评估服务费(60%或80%)的项目剩余工作时,按委托函要求的阶段开展工作,评估服务费按剩余比例(40%或20%)计算。

 

39

6.其他

 

40

(1)专家评估未通过的项目,视为该项评估任务已完成(联审项目视为完成协同会审),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41

(2)对投资进行再评估或需结合可研批复情况开展造价咨询的,出具评估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后,按评估服务费的50%结算。

 

42

七、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43

工程咨询服务考核管理方案仅供投标人参考,视实际工作要求而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