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汤泉街道2025年度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外包服务
二、服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汤泉街道2025年度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外包服务,服务内容为桶边督导、垃圾收运、氛围营造等,具体小区为:泰来家园、三泉家园、高华幸福家园、水墨苑、杨山雅苑、幸福家园四期、五期。
2、具体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全职服务人员不少于28人。其中专职督导员不少于19人,巡查员不少于7人,项目经理、数据员各1人。(提供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以上人员不可一人兼任多职,必须定点定岗。)
★中标人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各岗位的人员配置表,次月须提供相关人员(项目经理、数据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每月至少组织1场职工培训,每月20日前向街道提供当月培训照片、培训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运行管理要求:
1、目标任务:中标企业应按照街道要求,垃圾分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任务。
2、运行管理:按照市、浦口区及街道对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要求,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收运进行规范化管理,承担收集点点位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备维护、桶只更换、保洁劳保用具配置等。
3、日常管理:对市、区及街道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市、区及街道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数据。
4、宣传培训:对居民7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资料齐全。完成各类宣传、媒体等采访报道工作。
5、中标企业应协助配合浦口区及汤泉街道开展并完成各类迎查迎检工作。
(三)分类收运要求:
1、中标企业不得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分拣可回收物,作业时保持环境卫生、不得散落。
2、中标企业必须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在汤泉街道备案,同时纳入浦口区垃圾分类全要素平台,运输过流程中杜绝混装混运、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做好分类转运和规范处理,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3、有害垃圾收运应按《南京市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置导则及作业规范》执行。
(四)活动组织:
1、每月发布1篇汤泉街道垃圾分类的央媒宣传报道。
2、每月至少开展1场垃圾分类“小区微宣传”活动,内容涵盖入户宣传、桶边邻指导、广场活动、校园微宣讲等,志愿者人数4人/次以上,活动时长1小时/次,参与群众达30人/次。每月20号前将小区微宣传活动文字材料和照片(单独打包,要求体现志愿者服装或队旗标志标识)及下月活动计划表报送至街道。
3、每年开展1次《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周年庆主题活动,组织市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办出亮点、特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宣传报道进行汇总,并报送至街道,具体活动费用需按实际情况结算。
4、根据街道要求每年完成2场新闻发布会活动,主动宣传策划,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至街道,具体活动费用需按实际情况结算。
5、按要求协助汤泉街道完成本年度浦口区布置的其它宣传任务。
四、考核要求:
1、未完成服务要求中分类宣传活动的,每月未向考核单位提供活动照片、总结及媒体新闻链接的。缺失一项扣款1000元。
2、每月1场督导员培训,按月向考核单位提供培训照片、培训总结。缺失一项扣款1000元。
3、加强督导员指导、分类能力,小区居民人均厨余分出量0.2千克/天、人均低附加值可回收物1.5千克/月,并按照考核部门要求提报收集量数据。指标未达成,每降低5%,扣款1000元,上不封顶。
4、配合考核部门做好点位环境卫生工作。区级督查一个问题点扣款1000元,市级督查一个问题点扣款1500元。
5、如乙方未按照规范作业,给甲方造成舆情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000元。如给甲方造成严重权益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五、居民小区清单
社区 |
小区名称 |
详细地址 |
一类收集点(房)数量 |
二类收集点(亭)数量 |
收集点位置 |
其他垃圾桶数量 |
厨余垃圾桶数量 |
有害垃圾桶数量 |
可回收物桶数量 |
|
1 |
泉西社区 |
泰来家园 |
银泉路60号 |
2 |
2 |
一类收集点位于门卫旁、27栋旁,二类收集点位于10栋旁和20栋旁 |
12 |
6 |
3 |
3 |
2 |
三泉社区 |
三泉家园 |
三泉社区金丝路 |
0 |
1 |
二类收集点位于门卫旁 |
3 |
2 |
1 |
1 |
3 |
高华社区 |
高华幸福家园 |
木星北路 |
1 |
2 |
一类收集点位于门卫旁,二类收集点位于一期2栋和二期4栋 |
6 |
3 |
3 |
3 |
4 |
三泉社区 |
水墨苑 |
水墨西路 |
2 |
1 |
一类垃圾收集点位于门卫旁、13栋旁,二类垃圾收集点位于3栋旁 |
7 |
5 |
3 |
3 |
5 |
三泉社区 |
杨山雅苑 |
湾塘路 |
1 |
1 |
一类垃圾收集点位于22栋旁,二类垃圾收集点位于24栋旁 |
5 |
4 |
2 |
2 |
6 |
九龙社区 |
幸福家园四期 |
汤泉街道水仙路西侧 |
2 |
0 |
一类垃圾收集点位于2、10栋旁 |
4 |
4 |
2 |
2 |
7 |
九龙社区 |
幸福家园五期 |
汤泉街道水仙路东侧 |
4 |
0 |
一类垃圾收集点位于1、 5、 18、20栋旁 |
8 |
8 |
4 |
4 |
六、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专职督导员 |
19人 |
1、督导员工作时间段为每天6:30-9:30、下午16:30-19:30,工作内容为桶边指导; |
2 |
巡查员 |
7人 |
1、巡查员工作时间段为每天9:30-16:30,督导员下班后,巡查小区道路两侧、小区垃圾房亭周边暴露垃圾,发现送至就近点位分类处置; |
3 |
垃圾分类项目经理 |
1人 |
1、负责7个小区垃圾分类、收运、宣传等工作开展,工作时间为,7:30-17:30; |
4 |
垃圾分类数据专员 |
1人 |
1、工作内容:一是数据收集与分析:负责收集小区垃圾分类相关的数据,包括分类数据、参与率等,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便制定更有效的小区垃圾分类策略。二是技术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站,可实时查询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确保垃圾分类系统的顺畅运行。工作时间为,7:30-17:30; |
5 |
可回收收运 |
336次 |
1、将19个房亭分类收集的可回收物运输至规范化场地处置; |
6 |
有害垃圾收运 |
336次 |
1、将19座房亭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运输至规范化场地处置; |
7 |
厨余垃圾收运 |
7个 |
1、将19座房亭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运输至规范化场地处置; |
8 |
小区硬件宣传更换 |
7个 |
服务内容包含垃圾分类宣传栏,小区出口、单元楼道及相关公示栏的宣传标识标牌更换等 |
9 |
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
1年 |
服务内容为宣传氛围营造包:每月发布1篇汤泉街道垃圾分类的央媒宣传报道;每月至少开展1场垃圾分类“小区微宣传”活动;每年开展1次《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周年庆主题活动;根据街道要求每年完成2场新闻发布会活动;按要求协助汤泉街道完成本年度浦口区布置的其它宣传任务。不超100000元/年,每年活动费用需按实际情况结算。 |
10 |
垃圾分类亭房保洁用品 |
19个 |
包含7个小区19座分类亭房的保洁用品、垃圾袋等劳保用品 |
七、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发票。
3、付款方式:从合同生效起,按季度根据甲方考核结果付款。每次付款前扣除当季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