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规资局要求,报送采矿权出让计划前需要完善出让技术报告等前期工作,现对《冀东水泥江津公司石灰石矿设置增划资源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采购。
二、服务内容
(一)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渝规资发〔2023〕12号)、《重庆市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编制技术要求》(YGZB 03-2023)的要求:“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砂石土类矿产应达到详查程度”,本次工作应按《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的要求全面收集、系统分析地质、采矿、经济等资料,需完成该矿山1.1279平方公里的矿界内进行地形测绘、专项地质测量、地质剖面测量、矿产地质钻探、岩矿鉴定样品检测、硫化物及硫酸盐样品检测、化学分析样品检测、物理性能样品检测、碱集料反应样品检测、放射性样品检测、加工技术性能测试样品检测等实物工作,编制《冀东水泥江津公司石灰石矿设置增划资源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
(二)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
(三)按采购人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进行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告。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制作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经采购人认可。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计划,并满足采购人在项目过程中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
(二)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团队,配备精干的管理人员,安排充足工作人员;开展并加强参与人员的保密教育。
(三)成交供应商需保证采购人的档案信息安全,按照相关的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安全制度,并送经采购人审核;相关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在数据迁移融合过程必须符合采购人安全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拷贝留存数据,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本条前述行为操作执行,导致档案数据的泄密、遗失、损坏等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成果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矿山开采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冀东水泥江津公司石灰石矿设置增划资源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报告一式五套需包含数据光盘。
五、其他要求
(一)专家验收评审产生的相关各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需多次评审的,则各次费用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其履行项目的员工已经购买了相关社会保险,并自行负责承担相关员工的住宿和交通事宜,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扣除合同费用千分之一。
六、安全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地质钻探等服务内容,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当、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周边环境破坏和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现场踏勘
响应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自行踏勘,以便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响应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