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信息
1、概况
本项目为选聘经济适用房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及非SPV公租房运营管理第三方检查机构,涉及7个区22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包括:北辰区7个、东丽区2个、河东区3个、河北区2个、津南区1个、南开区1个、红桥区6个,建筑面积为3038885.49平方米。另涉及7个非SPV运营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包括北辰区3个项目、河北区2个项目、河东区2个项目,建筑面积495963.41平方米,共计3534848.9平方米。
2、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
3、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最迟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工作内容
1.检查内容
(1)经济适用房检查
1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重点对项目电梯运行状况、水泵运行状况、消防系统运行状况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时,针对各项目的薄弱环节,现场对物业企业进行指导,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2 物业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物业费补贴资金使用用途及余额情况,确保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用于项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以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等范围。通过检查,指导物业企业规范补贴资金使用,妥善保存经费收支记账凭证、收支明细表、合同和发票等相关材料,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未被挤占、挪用。
(2)非SPV运营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检查
1配合甲方通过对小区租金收缴、入住退出管理、房屋管理、内业管理、碎修修工作、专项维修等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评价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运营情况。
2提供专业人员对小区房屋及共用部位和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并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同时配合甲方监督检查项目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
③ 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每季度对运营管理费、物业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其中物业费补贴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同时,要求经营管理单位按照项目对运营管理资金和物业费补贴单独建账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妥善保存经费收支记账凭证、收支明细表、合同和发票等相关材料,不得挤占、挪用相关资金。
每季度两类项目检查后要根据实际管理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出具检查结果,对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明确各小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同时书面告知各小区整改事项并进行整改复核。
2.检查频次
(1)经济适用房项目检查频次
2025年度,乙方从一季度起,每季度按照《天津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情况检查考核表》对委托检查事项内的各项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情况以及物业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结果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整改建议。乙方书面告知各项目整改事项并进行整改复核,并在当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非SPV运营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检查频次
2025年度,乙方从一季度起,每季度按照《公租房(廉租房)日常检查表》对委托检查事项内的各项目运营管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情况以及运营及物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结果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整改建议。乙方书面告知各项目整改事项并进行整改复核,并在当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025年12月初前要完成经济适用房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及非SPV公租房运营管理检查2025年四季度检查及报告编制,同时12月中旬前要汇总2025年全年检查情况,出具全年报告。
3.检查具体要求
(1)乙方开展检查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甲方,甲方批准后乙方按季度通知被检查单位。
(2)乙方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检查工作,制定并细化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经甲方认可后,向被检查单位发放并组织学习,确保检查内容的一致性和标准化,提高检查评估与企业管理改进的效率,检查团队应认真学习委托评估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3)乙方年末负责编制检查工作的总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为甲方下一年度开展检查工作提供参考;
(4)乙方检查团队的成员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
(5)乙方每季度执行检查的人数不得低于3人,确保安全巡查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均亲自到达现场,参与检查并签字;
(6)乙方每季度执行检查结果整改复核,检查人员不得低于2人,安全和财务检查人员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与检查并签字。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检查单位收取礼物、礼金、宴请等,遇到争议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妥善解决,检查人员应承诺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检查工作的强度。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最迟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
四、合格的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如果乙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服务,或者被发现在检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扣除乙方20%劳务报酬。经整改后仍未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调配其他单位代替乙方进行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报酬 : 元(大写),(¥ 元)。
(二)支付方式:
乙方签订合同、组建检查团队、制定检查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额的50%;第1、2、3、4季度完成检查及相关后续工作,并经由甲方审核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额的50% 。
六、项目的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业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