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深化公租房属地化工作推进,提升公租房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公租房运营管理权移交属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住建保〔2020〕5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津住建保〔202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保〔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范围
65个公租房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21.64万平方米,房屋约8.3万套,涉及河东区、河北区、南开区和环城四区共7个区。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50万元,共划分为2个包,其中:
第1包:125万元;
第2包:125万元。
(二)、标段划分
1、第1包:包含东丽区、北辰区、河东区共3个辖区内的公租房,共42007套,约214.33万平方米;
2、第2包:包含河北区、津南区、南开区、西青区共4个辖区内的公租房,共41526套,约207.32万平方米;
以上2个包,兼投不兼中。
开、评标顺序依次为:第1包、第2包。第1包中标单位可以继续参与第2包的评审,但不得被再次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服务期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组建检查团队、制定检查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额的50%;2023年二季度完成检查及相关后续工作,并经由甲方审核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额的25%;四季度末出具最终成果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额的25%。上述资金支付条件成就时,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四、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每季度配合甲方对各公租房小区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监督检查。
(一)、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对小区租金收缴、经营、修缮等内业资料情况进行检查;
2、提供专业人员对小区房屋及共用部位和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并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
每季度末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分别进行专业评价,对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形成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同时配合甲方对各小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工作按季度进行,原则上检查工作必须于该季度末前完成并在该季度末前出具检查报告;
2、2023年11月15日前要完成2023年四季度检查及报告编制,同时11月底前要汇总2023年全年检查情况,出具以区为单位的全年检查情况报告。
3、如遇专项检查或政策调整需增加检查内容,乙方承诺全力配合,且不额外收取费用。
五、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履约能力要求
1、人员数量配置要求
拟投入的考核小组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物业管理检查人员不少于6名,安全管理检查人员不少于4名,特种设备(电梯)检查人员不少于4名。
2、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专业为工程类或经济类;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应提供消防或安全专业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特种设备检查人员应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电梯检验检测相关专业)。
3、人员社保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人员社保的已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份至开标前应缴纳月份)。
4、办公场所
供应商如在天津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