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5D053C0053Z
(二)项目名称: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具体数值或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投标人所投产品除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彩页或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内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投标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7、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8、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9、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10、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12、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3、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如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14、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更多填写指引,请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中“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
15、本项目涉及跨年采购,其中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08万元,2026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2万元。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3、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判、溯源、评估、相关设备、专用工具、人工、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实现的目标
为做好天河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充分摸查天河区主要大气、水、噪声等环境污染源基础上,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并分行业提出环境污染管控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工作措施,以便采购人综合运用本项目成果及其他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形成“监测、研判、溯源、评估、整治、回头看、优化提升”环境质量保障模式,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及天河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境污染精细化管控提供科技支撑。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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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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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0%,1、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2、中标供应商完成天河区主要环境污染源摸查、排放量测算工作,并提交赛前管控对策建议报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3、中标供应商提交赛会期间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建议报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4、项目结题验收,乙方按约定提交经专家论证验收的成果材料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5、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 6、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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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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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研究成果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期间产生的专家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采购人收到专家验收意见后,向中标供应商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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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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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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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环境评估服务 |
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 |
项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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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广州市将联合举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其中广州市大部分赛会场馆坐落于天河区。因此,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天河区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广州赛区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穗文〔2023〕2号)、《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执委会综合保障工作任务清单》等相关要求,结合2024-2025年国家、省、市污染防治相关任务和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需开展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研究,通过强化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好天河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天河区主要大气、水、噪声等环境污染源摸查、排放量测算及管控对策建议(中标供应商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1、会期天河区环境质量研判及管控建议 分析会期历史同期天河区环境质量的变化特征及气象条件,重点分析空气污染发生时的气象条件、主要污染物及其传输特征等,明确天河区及周边区域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主控因子及污染重点管控区域,结合采购人已有的天河区其他相关项目成果,研判赛会期间天河区环境质量状况,提出环境污染管控建议。 2、天河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支撑 梳理天河区涉VOCs及涉烟气工业企业类型、数量、分布等信息,设计科学准确快速有效的调查表单,筛选代表性企业不少于30家,开展现场核查,摸清涉VOCs企业和涉烟气工业企业等污染整治现状,明确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核算VOCs及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产排量,评估VOCs及烟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和可行减排措施,结合赛会保障和污染物减排,提出天河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3、天河区加油站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支撑 梳理天河区加油站规模、分布、工作特点等信息,设计科学准确快速有效的调查表单,开展现场核查,摸清加油站等污染整治现状及污染治理成效,明确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核算VOCs泄漏量,评估VOCs减排潜力和可行减排措施,结合赛会保障和大气污染物减排,提出天河区加油站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4、天河区汽修企业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支撑 梳理天河区汽修企业规模、数量、分布等信息,设计科学准确快速有效的调查表单,筛选有喷漆房的汽修企业不少于30家,开展现场核查,摸清汽修企业等污染整治现状,明确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核算VOCs产排量,评估VOCs减排潜力和可行减排措施,结合赛会保障和污染物减排,提出天河区汽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5、天河区餐饮企业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支撑 梳理天河区餐饮企业规模、数量、类型、分布等信息,绘制餐饮企业分布一张图,设计科学准确快速有效的调查表单,围绕赛会场馆和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筛选规模餐饮企业不少于100家(250个餐位以上餐饮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摸清餐饮企业油烟治理现状,明确存在问题,核算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评估减排潜力和可行减排措施,结合赛会保障和污染物减排,提出天河区餐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6、天河区实验室和施工场地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支撑 设计科学准确快速有效的调查表单,调研天河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的实验室涉VOCs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VOCs收集、治理情况等,明确污染整治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赛会保障和污染物减排,提出天河区实验室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摸清天河区建筑施工场地数量、规模和分布,开展现场调研,明确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赛会保障和污染物减排,提出施工场地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7、天河区环境污染防治专题培训 开展环保专题培训教育,针对政府环保管理人员、企业环保负责人、街道/企业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开展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工业企业现场核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环境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等培训,通过环保专题培训宣传和普及相关环保政策、技术和方法,丰富相关人员的环保知识,提升环境污染管控技术水平,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 (二)天河区环境污染源联防联控落实科技支撑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基于天河区主要环境污染源摸查、排放量测算及管控对策建议研究,结合赛会空气质量提升保障要求,以减少污染排放为目标,针对天河区工业企业、汽修企业、餐饮企业、实验室、施工场地等污染源减排,从生产优化、污染治理设施性能优化提升等方面提出赛会期间天河区环境污染源防控减排措施及相邻区域联防联控建议,针对天河区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识别赛会场馆、接待酒店和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主要交通干道,从洒水路线、频次、作业时间、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洒水抑尘方案,结合走航监测和天河区主要环境污染源摸查结果及赛会举办时间,提出加强洒水喷雾降尘防治措施落实及环保巡检等相关措施建议,工作时间为30天。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对“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服务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 (二)中标人必须对“天河区体育中心和奥体等场馆环境治理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及输出文件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成果: 1、《天河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2、《天河区加油站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3、《天河区汽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4、《天河区餐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5、《天河区实验室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6、《天河区施工场地环境污染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份; 7、《赛会期间天河区环境污染源联防联控措施建议》1份; 8、《项目总结报告》1份。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中标人应合理安排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编写等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2、服务期间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参与本工作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五、项目依据(服务期间若下列依据有更新,则以最新的政策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4年第3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7.《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环监测〔2016〕107号); 8.《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的通知》(环保监测函〔2019〕324号); 9.《关于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监测函〔2019〕11号); 1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11.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 12.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 13.《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号); 14.《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15.《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广州赛区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穗文〔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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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