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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23-2025年运营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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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10000513747 发布时间:2023-05-11 文档页数:111页 所需下载券:10
隆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23-2025年运营维护管理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设施清单附表:

服务需求一览表

标段

无分标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参数

预算金额(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1

隆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23-2025年运营维护管理

1

一、服务内容:隆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23-2025年运营维护管理:共8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详见设施清单附表)。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要求

1.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或者设计标准。

2.确保设施运营期间正常运转,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

3.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生态塘处理模式,要对池内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

4.建立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好巡查台账,一旦发现污水管网堵塞、井盖损坏,要立即报备并进行维修,保证管网的完好通畅。

5.承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6.污泥的处置规范。妥善处理污泥及恶臭,避免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7.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情况、生态养护情况、进出水水质水量情况和污水管网巡查情况等,每季度要有运营管护总结及每年要有水质监测报告上报采购人备案。

8.在运营期间,每1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至少配备1名的巡检员,并建立相应的排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伍,负责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到位。

8.除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外,其他由运营单位承担。

9.负责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值班、设备运行巡视等。

三、委托运行维护管理范围

1.污水处理项目所有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网井、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设备等构筑物。污水管线、机房、围栏、绿化草皮、宣传牌、标志标识、安全警示牌等附属设施。

2.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供电、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电杆、电缆线、电控柜、风机、水泵、曝气器、填料、斜管等。

3.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污水井等。

四、考核办法

甲方组织项目所在地乡镇按照《隆安县村级污水设施第三方运营维护考核办法》每年每季度对乙方的委托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评分,当年四个季度的考核平均分值低于70分的,该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委托运营合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二、三)

76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乡镇

行政村

设施所在屯

数量

建设时间

备注

那桐镇

定江村

雷布屯

1

2011

 

那元村

福坛屯

1

2012

 

兰黄屯

1

2012

 

渡忑屯

1

2012

 

那门村

新街屯

1

2012

 

兰邓屯

1

2012

 

浪湾村

兰黎屯

1

2012

 

兰黄屯

1

2012

 

定江村

定典屯

2

2014年

 

上邓村

龙床屯

1

2015年

 

龙江村

岜帽屯

1

2016年

 

新则井

1

2016年

 

丁当镇

白马村

兰黄屯

1

2012

 

合塘屯

1

2012

 

板廖屯

1

2016年

 

英敏村

陇花屯

1

2015年

 

华岳村

高屯

1

2016年

 

局琅屯

1

2018年

 

社区

永安里屯

1

2016年

 

定坤村

陇蒙屯

1

2017年

 

咘坤屯

1

2018年

 

乔联村

岜钩屯

1

2017年

 

乔建镇

培正村

重茶屯

1

2015年

 

龙生内屯

1

2019年

 

屏山乡

刘家村

板化屯

1

2015年

 

雅梨村

下良屯

1

2016年

 

岜力屯

1

2017年

 

上琴村

上琴屯

1

2018年

 

屏山社区

福合屯

1

2018年

 

南圩镇

大同村

咘蒙屯

1

2018

 

花谭屯

1

2018

 

光明村

古樟屯

1

2018

 

四联村

多乐屯

1

2018

 

旧旺屯

1

2018

 

更丹屯

1

2019

 

多放屯

1

2019

 

多积屯

1

2019

 

华侨管理区

长岭联合分场

1

2015年

 

定洪联合分场

1

2016年

 

广收分场

1

2017年

 

城厢镇

那可村

渌吐屯

1

2019年

 

渌者屯

1

2019年

 

平羌屯

1

2019年

 

上渌范屯

1

2019年

 

下渌范屯

1

2019年

 

那蔡屯

2

2019年

 

宝塔村

驮吞屯

2

2012年

 

岜稔屯

1

2012年

 

震东村

花周屯

1

2012年

 

花陆屯

1

2012年

 

那旭屯

1

2019年

 

巴眉屯

1

2019年

 

西宁村

花劳屯

1

2012年

 

花余屯

1

2012年

 

那渠屯

1

2019年

 

花黄屯

1

2019年

 

渌驮屯

1

2019年

 

旺中村

岜旺屯

1

2015年

 

南圩镇

三宝村

龙内屯

1

2012年

 

龙伏屯

1

2012年

 

爱华村

坡渌屯

1

2015年

 

内厢屯

1

2016年

 

坡庄屯

1

2017年

 

南兴村

农零屯

1

2017年

 

雁江镇

红良村

汪苏屯

1

2012年

 

汪莫屯

1

2012年

 

那艾新村

1

2015年

 

那桐镇

龙江村

全塘屯

1

2016年

 

班周屯

1

2016年

 

都结乡

林利村

百念屯

1

2015年

 

古潭乡

定军村

那浓屯

1

2015年

 

社区

古楼屯

1

2016年

 

古潭社区

五冬屯

1

2017年

 

布泉乡

兴隆村

谷抗屯

1

2015年

 

巴香村

龙王屯

1

2017年

 

2017年农整项目

华岳村

 

4

2017年

 

合计

82

 

 

 

附件一 隆安县村级污水设施第三方运营维护考核办法

(一)对纳入第三方运行管理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住建部门应制定考核评估管理办法,并根据标准和《运营维护手册》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方案参见附件:运营维护考核表。

(二)运营单位应当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隆安县住建局报告上年度的运营情况,包括处理水量、出水水质、设备管理等情况。

(三)运营单位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隆安县住建局报告上月的运营情况,包括处理水量、进出水水质、电费单。

(四)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隆安县住建局可按季度运行费的5%以上数额进行罚款,出现以下第4、第5点的视情况予以终止合同:

1. 未落实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导致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2. 季度考核中出现10%(含)以上污水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3. 群众反映强烈并经过查实,确实侵害群众利益的

4. 出现重大事故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 年度考核低于70分。

附件二:隆安县村级生活污水设施第三方运营维护考核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考核说明

组织管理

(10)

规章制度

5

规章制度上墙不齐全,扣2.5分;无《运营维护手册》,扣2.5分。

 

 

考核制度

5

运营企业对运营部门考核制度不到位,扣2.5分;运营部门对各岗位考核制度不到位,扣2.5分。

 

 

服务中心维护质量(30)

维修质量及时率

30

1、 设备损坏按照正常维修时间未进行维修的扣0.5分/次;

2、 管网堵塞未能在响应时间内到场处理的扣0.5分/次;

3、 各点植被未能及时修剪的扣0.5分/次。

 

查看相应记录

安全管理

(20)

安全管理制度

2

有健全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否则扣1分;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否则扣1分。

 

 

安全事故

10

有责任安全事故扣10分。

 

 

安全规程

2

操作规程不齐全,扣1分;审批手续不严格,扣1分。

 

 

安全防护

2

工作现场配备必需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牌,扣1分。

 

 

安全培训

2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扣1分。

 

 

应急预案

2

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扣分;有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扣1分;无应急预案扣1分。

 

 

档案及信息管理(40)

设备日常维护

20

设备日常维护记录,如出现连续3天记录空白,一个点扣0.5分,直至扣完。

 

 设备日常维护记录,有则填写,无则填无,不定期对各点抽查。

污水管网日常巡查

10

污水管网日常巡查记录,如出现连续3天记录空白,一个点扣0.5分,直至扣完。

 

污水管网巡查记录,有则填写,无则填无,不定期对各点抽查。

投诉案件处理

5

处理投诉案件记录不齐全、分类建档不规范,扣0-5分;无相关记录投诉办结率按0计。

 

 

电子信息化

2

建立并完善运营维护电子信息化平台,否则扣0.5-2分。

 

 

大修档案

3

大修档案资料不齐全,扣0-3分。

 

 

应急抢险

3

应急抢险资料不齐全,扣0-3分。

 

 

档案管理

3

未设置专门档案室,扣1分;未安排专职人员,扣1分;数据上报不及时,扣1分。

 

 

水质监测

处理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原项目建设设计标准。若某个项目超标,经整改仍超标的,不付该点的运维费用,恢复达标后再继续支付相应运维费用。

检测指标:COD、BOD5、SS、NH3-N、pH

附件三: 每季度的运营维护考核结果的总分将对应每季度运营费支付系数表

每季度运营维护

考核总分

85分及以上

80―84分

70-7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每季度运营费支付系数

1

0.9

0.7

0.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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