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室气体核查项目
2、采购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付款方式及条件:1)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30%合同款;2)完成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80家企业核查工作,并提交80家企业的《***企业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后,支付乙方40%合同款;3)提交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剩余企业的《***企业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及《抚顺高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且按照专家意见要求完成修改,支付乙方30%合同款。
6、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审核,可作为抚顺高新区碳核查整治进一步开展的重要依据。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项目背景:
1)碳核查必要性
碳核查是落实碳达峰、实现碳中和的前期工作、基础工作,中国碳达峰的目标时间是203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时间是2060年前。
高新区产业以石油化工为主,该产业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产业之一,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控制管理的主要产业,同时也是耗能监控重点行业,对高新区进行碳核查势在必行。开展碳排放核查是确保企业碳排放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途径,也是制定碳排放配额基准、确认企业年度履约碳排放量的重要依据。
2)碳核查目的意义
通过对高新区入住企业的碳核查,全面摸清入驻企业、产品碳排放量,掌握企业碳排放和管理水平,对高新区乃至抚顺市高质量实现碳达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碳核查有助于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有效管理重点排放环节的减排;
(2)碳核查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准确的评价,并进行综合管控,有利于企业的绿色发展,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社会形象;
(3)碳核查可以发现降低碳排放量及能源消耗的潜在机会,推动企业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4)碳核查可以确定高新区主要碳排放源、碳排放量,有利于高新区和企业控制管理碳排放风险、识别碳减排机会;
(5)全面掌握企业碳排放源、碳排放量,找出潜在的碳减排环节和方式,提高了企业碳控制管理的能力,对企业及高新区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至关重要;
(6)高新区碳核查是抚顺市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是提升社会形象和竞争力的有效工具。
2、服务要求
以高新区企业法人单位为基础单元,对企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逐一核查,对企业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基础数据的可靠性,汇总形成高新区碳核查报告,为园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基础。
1)高新区及现状企业调研
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所需人员配备的专业团队,对高新区碳排放源和现状企业进行调研、分析,重点掌握企业行业分类、主要产品产量、资源能源消耗及来源、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配置、并对企业进行规模、行业分类。
2)确定碳核算范围及核算边界
(1)确定核查对象
根据高新区及企业现状调查分析结果,确定核查范围为:高新区企业,初步确定核查企业约为110家、污水处理厂1家、热电厂1家,具体核查家数以实际情况为准。以企业法人单位为基础单元,对企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逐一核查。
(2)确定碳核查边界
纳入国家碳交易市场行业企业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核查边界,未纳入行业核查边界以企业法人为界。
(3)核查年限
初步确定核查年限为2023-2024年。
3、核查依据
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办法与报告指南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制碳核查报告。
4、成果文件:
1)编制完成抚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法人企业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提交抚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纸板一份,并提供电子备份一份;
2)编制完成《抚顺高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2024年碳核查报告》纸板一份,并提供电子备份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