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 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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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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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服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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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1项 |
一、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安排项目团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员4人、维保工程师3人)驻点院区,负责维保设备的运维巡检保养、突发故障的处理等。项目经理需有固定人选,并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投标人拟派的维修工程师需接受过专业维修培训,需提供驻场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证书。 2、备件供应:投标人在国内拥有配件仓库,且所提供的备件是合格的零备件,配件更换时需遵循采购方的采购流程,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中标方享有优先供应权。 3、投标人须对医院所有的信息材料履行保密责任,未经医院允许,不得拷贝、复制或者泄露相关的材料信息,造成后果者医院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以及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设备的保养维护,制定巡检标准。 6、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对预防性维护、定期巡检、设备校验、故障维修等工作内容按照合同要求认真执行,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报告,确保资料齐全。 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总院),维保期限3年。 (一)维保范围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二)维保服务项目: ▲1、空调末端风口每年进行四次清洗,四次消毒,每年度由专业风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进行取样检测,并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年度1次)。 2、 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检查。 3、含2000元及以下日常配件更换。 4、总院区设备概况
▲备注:机组及附件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不因主机的数量变动而更改合同价格。 三、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西院•江南区人民医院),维保期限3年。 (一)维保范围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二)维保服务项目: ▲1、空调末端风口每年进行四次清洗,四次消毒,每年度由专业风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进行取样检测,并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年度1次)。 2、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检查。 3、含2000元及以下日常配件更换。 4、西院•江南区人民医院设备概况
▲备注:机组及附件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不因主机的数量变动而更改合同价格。 四、 五象医院院区设备概况 维保期限1年。 (一)维保范围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二)维保服务项目: ▲1、空调末端风口每年进行四次清洗,四次消毒,每年度由专业风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进行取样检测,并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年度1次)。 2、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检查。 3、含2000元及以下日常配件更换。 4、五象医院设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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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服务期限: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西院•江南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五象医院院区空调维保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符合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 五、服务要求: 1、清洗消毒时,应与采购方相关人员沟通,成交人应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做好服务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 2、每次作业完毕记录存档,作为巡检依据,接受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维保期间更换零部件,需报甲方确认,新更换的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4、维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现场的通信安全保密和技术安全规范。 5、维保作业完毕提交相应的资料。 6、建立客户专用档案,定期巡检回访。 7、维保期内,中标人将负责处理并解决故障。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包含相关服务、设备备件(旧件需退回)、维修、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费、调试、技术支持、检测等各项费用的总和。 七、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人根据投标承诺和采购人采购需求,根据各院区的维保期限进行分期,按季度(每3个月为一季度)履约服务,季度履约结束后,成交人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维保单据,在新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提交请款函并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交的请款函和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八、现场勘察 1.现场勘察:由于项目相关服务内容及环境涉及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交通工具、费用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1)现场踏勘报到时间: 2025年0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过时不候。 (2)现场踏勘报到地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门。 (3)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771-4808033 (4)现场踏勘须携带的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凭证、自行准备现场勘察证明表(格式附后)。 ▲(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医院情况仅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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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