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1 |
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采购包1(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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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市石龙镇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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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合同款):支付比例100%,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每年90%的项目经费按季度拨付,一年内分4期付完当年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项目经费视评估结果拨付。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剩余的10%项目经费全额支付;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剩余的10%项目经费。因合同规定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敦促成交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直至购买服务合同任务完成。【注: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如果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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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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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①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②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③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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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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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1、供应商需根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需求调研情况进行理解与分析。 2、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年度服务实施计划,根据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项目的服务过程。 3、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目标与工作重点,,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需求内容制定专业的管理制度、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方案,提出培训方案(项目团队的培训、提升计划方案)等。 5、拟投入专业服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职称并具有相关社会工作管理经验。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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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内容 |
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报价应包含完成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劳保费、保险费、工具费、服务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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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社会工作服务 |
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001,400.00 |
1,001,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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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概况
二、服务目标 通过整合社区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队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以“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资源发育、链接、整合、再造的重要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效能感、幸福感、归属感,以此促进个人全面发展,达致家庭幸福和谐,逐步完善“幸福家园”社区服务体系。 三、服务群体 根据中山西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社区服务。其中,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青少年、社区婚姻家庭、社区志愿者的服务需求,逐步扩大到社区所有人群和企事业单位,满足广大居民的个性化需求。 四、服务内容 (1)长者服务领域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室和社区内文明实践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小公园等其他服务设施,为居民,尤其是“一老一少”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公益性、福利性的服务活动。 针对综合养老中心开展系列活动,链接五社资源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长者健康促进、长者关怀、长者康娱、长者能力建设等服务,让社区长者“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2)青少年儿童服务领域 协助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氛围,开展各类科普宣传及主题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三防、反诈、禁毒、环保、安全教育等宣传工作及针对节假日、寒暑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发掘和培育青少年儿童的潜能和优点,构建有益的支持网络,提升青少年儿童各方面的认知,帮助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3)妇女家庭服务领域 开展各类健身舞、合唱等技能培训服务,满足社区妇女发展兴趣特长的需求,拓展社区妇女人际交往网络,通过亲子教育讲座、亲子互动游戏、加强社区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成员互动交流,提升社区家庭幸福指数。 (4)残障人士及弱势社群服务领域 定期开展节日活动,鼓励社区弱势社群积极参与各项社区活动,为其提供绘画、手工等艺术文艺创作活动,给弱势社群培养兴趣、展示自我的机会和平台,加强弱势社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逐步形成互助朋友圈,扩展弱势社群的社会支持网络。 (5)社区文化建设服务领域 充分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及党建文化阵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社区积极向上面貌、红色革命故事及西区历史故事,讲好、展示好,加强社区居民文化教育学习,激活红色基因,发扬百折不挠、勇于创新的红色精神。 (6)志愿者服务领域 挖掘社区长者、青少年、家庭等不同领域群体成为社区志愿者,以志愿服务为抓手,培育主流价值观,把文明实践活动融入居民生活,让社区居民成为新时代文明的建设者,共同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 (7)特色服务 ①【西区人家】文化研学项目 依托举重博物馆、石龙博物馆、东征博物馆、非遗博物馆、非遗一条街、社区红色文化馆等本土文化阵地,充分利用辖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骑楼文化及人文风情等本土特色,开展针对性的文旅导赏、研学等主题文化活动,培育和孵化社区队伍参与社区文化服务,共同开发旅游路线,讲好西区文化故事,让社区历史文化得以外延,增强居民集体荣誉感及社区归属感。 ②【绒耀星动力】中山西社区妇女增能项目 项目利用传统绒线编织技艺的学习与创作,为社区退休妇女及低收入群体搭建提高技能的平台,提高妇女的创造力和动手能力,进一步激发妇女的潜能发展,提升妇女收入。同时,扩展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社区妇女社会参与能力,鼓励妇女参与社区公益,关注心智障碍人士,促进残健共融。 五、服务产出数量与质量
备注:以上服务指标及内容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做适当修订调整。 六、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依据行业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或服务项目内容及指标,科学合理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数量,配置4名社会工作者和提供1名兼职督导人员。 (备注:项目配置的社会工作人员薪酬根据东府办〔2021〕8号文件薪酬体系执行。) 1.供应商按需配备4名社会工作者,提供1名兼职督导人员。 2.所有工作人员须精通普通话和粤语,督导人员须为具备东莞市认可的督导资质人员。同时,项目所配备社工人员需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采购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热爱社工服务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采购人的管理制度。 3.供应商需与项目配置人员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并提供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考核管理 1.中标供应商接受市社区领导小组及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购人积极协助供应商的评估工作。 2.中标供应商要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日常管理。中标供应商每月对中心的所有收支费用进行决算,编制年度会计报告,并公开接受监督。 3.中标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月度报表,同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形成良好的定期汇报、沟通机制。 4.如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调换服务人员,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服务人员15%以上),采购人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协调。 5.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6.中标供应商应对派出的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促进服务人员能力的不断提升。 八、服务产出保障 中标供应商应在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14个工作日主动提供项目服务期间的服务对象档案、服务记录台账及产出的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及研究成果、商标、品牌服务流程、工作制度等有关台账纸质档案)能够体现项目成效的产出等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九、责任划分 1.采购人具体负责协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支持和督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项服务计划的落实,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中标供应商作为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负责中心的运营与管理,为居民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并接受市、镇、社区的指导与监督。 3.中标供应商作为负责运营的社会组织,在协议期内享有服务设施使用权。需改变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布局、硬件结构的,应获得采购人的同意,并报业务指导部门备案。 4.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间,需爱护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备,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具有对社区综合中心服务设备定期进行维护的义务,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采购人。 5.采购人负责提供社区服务设施、活动设备及社区人力资源整合等,同时反映居民需求,提出工作建议,协助中标供应商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并代表广大居民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市、镇评估中标供应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6.在日常办公及服务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计划外开支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按照服务期限开展服务,但在下列情况下除外: ①采购人强烈要求更换中标供应商机构的;②中标供应商提出中止履行协议的 十、市场退出机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供应商有权临时召回服务人员或解除协议并向采购人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采购人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②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中标供应商同意的; ③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④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服务人员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向中标供应商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中标供应商未按计划和标准实施服务的; ②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 ③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④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服务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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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