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价均分为12 个月支付,次月 10 号前支付成交供应商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含月考核扣款),成交供应商提供税票。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中庙街道全域范围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年度最多不超过2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2025年巢湖市中庙街道全域(含姥山岛)保洁及环境整治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作业范围为中庙街道全域(包含姥山岛);主要作业内容为:全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及保洁,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及降尘,河湖沟塘渠坝水库(埂面、坡岸)水面清理及保洁,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洁及管护,公厕的管理维修,姥山岛绿化管护等内容。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1、本次服务范围为中庙街道辖区内所有区域(包含姥山岛)。包括中庙街道辖区内所有街巷、村庄及村庄内道路(包括入村道路)、小区(包括所有安置小区,开发小区除外)、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步行街、政府办公楼及大院、文广中心、员工宿舍周边、停车场、公厕、景区、党建公园、农民公园、山口公园、大庙广场、昭忠祠内外、李公祠内外、旅游设施、窨井内、边坡、空地、商铺门前、公路沿线、巢湖水面(中庙段)、花塘河水面及护坡、沟塘渠坝水库的水面(埂面、坡岸)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护。
姥山岛景区保洁(含景区道路、游步道、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带、水面湖面可视范围内的保洁)、景区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垃圾外运、基础设施检修、供水保障、防火防盗、协助景区摊位整治、协助乱堆乱放情况治理等环境整治服务。
2、垃圾集中点、垃圾桶的垃圾收集运输。
3、乱倒的建筑渣土、装潢装修垃圾清理及“牛皮癣”(墙体广告)、破损的横幅、店招的清除。
4、公厕清扫保洁和管理维护。
5、政府及直属机构办公场所庭院、员工宿舍周边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6、集镇绿化带杂树杂草落叶与垃圾清除、空闲地杂草清除、枯死树清除。
7、生活垃圾每天压缩后,及时进行转运,采用桶装车载直运的方式运输垃圾。
8、集镇与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送往散兵中材或肥东中节能或主管单位指定的其它垃圾处理场所(根据巢湖市城管局统一要求)。
9、主次干道路面污染清理保洁、铲雪除冰。
10、主次干道(含绿道)沿线路肩(1.5米范围内)杂草、入村道路及村内主支道路两侧杂草(1米范围内)进行清理。
注:由于中庙为4A级景区,人流量较大,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寒暑假、周末及法定节日人流量的变化,自行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科学安排保洁人员作业,保洁频率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环境卫生达到景区标准。
11、道路清单
道路分布情况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m) |
道路面积(㎡) |
1 |
滨湖大道 |
肥东交界处 |
黄麓交界处 |
5649 |
104076 |
2 |
烔中路 |
中庙加油站 |
黄麓交界处 |
3100 |
27900 |
3 |
焦姥路 |
山口红绿灯 |
十八沓入口 |
2010 |
27045 |
4 |
荷塘月色支路 |
环巢湖大道 |
焦姥路 |
490 |
4753 |
5 |
纬二路 |
鸣凤路 |
新船塘 |
400 |
3200 |
6 |
派出所支路 |
7号地 |
中庙派出所 |
200 |
1800 |
7 |
美食街路 |
焦姥路 |
鸣凤路 |
320 |
2240 |
8 |
青云饭店东巷 |
原中庙居委会 |
焦姥路 |
220 |
1606 |
9 |
青云饭店西巷 |
焦姥路 |
码头片区 |
390 |
2145 |
10 |
阳光街 |
鸣凤岗 |
十八沓入口 |
320 |
2240 |
11 |
美食街路 |
焦姥路 |
鸣凤路 |
320 |
2240 |
12 |
经七路 |
滨湖大道 |
半岛大道 |
1040 |
37440 |
13 |
经八路 |
滨湖大道 |
龙周 |
750 |
21000 |
14 |
经九路 |
滨湖大道 |
半岛大道 |
2000 |
50000 |
15 |
滨湖大道 |
鸣凤岗 |
黄麓交界处 |
7280 |
48776 |
16 |
中庙社区门口道路 |
碧波三街 |
肥东交界(河口杨村入口) |
1000 |
6000 |
17 |
党建公园路 |
焦姥路入口 |
新船塘 |
900 |
5400 |
18 |
纬四路 |
经七路 |
经八路 |
500 |
5000 |
19 |
中梅路 |
经七路 |
经八路 |
500 |
5000 |
20 |
中三路 |
滨湖大道 |
中梅村 |
500 |
3000 |
21 |
绿道 |
中庙全域 |
中庙全域 |
全域 |
全域 |
22 |
半岛大道 |
佰和佰乐 |
黄麓交界处 |
3000 |
40000 |
23 |
龙周一期 南门 |
滨湖大道 |
龙周一期 南门 |
200 |
1800 |
24 |
规划支路 |
焦姥路 |
碧桂园 |
280 |
2146 |
注:以上道路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中庙街道实际情况为准,供应商自行踏勘确定。合同签订之后如有新增道路自动列入服务范围,采购人不增加相关费用。
12、公厕清单
序号 |
厕所名称 |
地理位置 |
1 |
山门李公厕 |
山门李村口 |
2 |
山口公厕 |
山口停车场 |
3 |
澳门新村公厕 |
澳门新村 |
4 |
农贸市场公厕 |
农贸市场 |
5 |
纬二路公厕 |
新船塘停车场 |
6 |
公交停车场公厕 |
公交停车场 |
7 |
接待中心公厕 |
接待中心 |
8 |
码头公厕 |
十八沓下 |
9 |
文化中心公厕 |
文化中心 |
10 |
信用社后面公厕 |
信用社周边 |
11 |
公交车站公厕 |
公交车站内 |
13、河长制工作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工作范围 |
花塘河中庙街道段右岸1.5公里,巢湖水域中庙巢湖大堤7.5公里,胜利河全段及中庙范围其他沟、渠、塘、坝。两个取水口。 |
2 |
工作内容 |
对范围内的河湖、水库、沟、渠、塘、坝(水面、堤埂、护坡等)岸线无杂草、无荷叶、无野生菱角、水葫芦等野生植物、无杂树、无垃圾、无牲畜粪便、无固体废弃物、无秸秆、无渔网渔具、无枯死树枝、无动物尸体、无开垦种植、无成片浮游水生植物、常态化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标准,两个取水口100米范围内24小时重点保洁到位。 |
3 |
注意事项 |
水面保洁员不得兼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水面分布情况:中庙街道辖区总面积13.2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130.7公顷,包括花塘河中庙段右岸1.5公里,巢湖水域中庙巢湖大堤段7.5公里,胜利河全段。
14、村庄人口情况收集表
行政村 |
自然村 |
户数(户) |
人口(人) |
常住人口(人) |
村庄面积(k㎡) |
中庙居委会 |
后湾 |
140 |
378 |
1857 |
2.39 |
鸣凤岗 |
38 |
138 |
|||
居民安置点 |
536 |
1341 |
|||
胜利 |
荆塘河 |
303 |
817 |
1913 |
2.04 |
三份童 |
148 |
385 |
|||
|
西周村 |
96 |
279 |
||
周村 |
71 |
182 |
|||
郑村 |
86 |
250 |
|||
河西 |
王咀 |
142 |
380 |
1638 |
2.73 |
吴村 |
109 |
304 |
|||
大赵 |
64 |
166 |
|||
大庄房 |
95 |
246 |
|||
金村(含金村安置点) |
153 |
449 |
|||
旭东 |
山门李 |
216 |
622 |
1350 |
2.63 |
乱石谢 |
87 |
234 |
|||
小陈 |
75 |
186 |
|||
山梅 |
106 |
308 |
|||
龙桥 |
三户梅 |
166 |
434 |
932 |
1.36 |
中梅 |
68 |
193 |
|||
龙周 |
89 |
235 |
|||
古塘 |
檀树袁 |
129 |
365 |
908 |
2.07 |
中庙街道人口情况:户籍人口9550人、常住人口8598人。
15、中庙姥山岛全境,姥山岛景区位于巢湖中庙姥山岛,约0.86平方公里,景区包括景区渔村(内含一横四纵道路、文化广场、两个观景平台、一个茶楼)、环岛沿湖岸线水面、湖岸面及岛上水塘、一期环岛路(临湖占道、组合厅、四方亭);二期环岛路(内含一个茶馆、一个卫生间、两个亭子、150米长廊);沿湖沙滩;接待中心(内含接待区、卫生间、售票区、二层公共部分);夫子洼服务点及观赏小溪沟(内含一个卫生间);回车场及回车场服务点(内含一个卫生间);文峰塔(内含六条游步道、望姑亭、三友亭、状元亭、月亮亭、一个卫生间)。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道路机械清扫洒水、斜坡及空地、水面及沟渠人工保洁、姥山岛景区管护,区域内生活垃圾、窨井内、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垃圾清扫、清运。
2.快车道实行机械清扫、洒水及垃圾收运。
3.快慢车道、人行道不定期实行水洗作业等。
4.道路两侧配置的环卫设施(果皮箱、240L垃圾桶)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常管理、维护。
5.道路两侧立面、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灯等牛皮癣清理保洁。
6.如遇降雪、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安排人工和机械除雪,达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的要求作业。非机动车道上的积雪要清除1/2——2/3的路面;暴雨造成路面污染的清理工作等。
7.加强河湖长制工作
花塘河中庙街道段右岸1.5公里,巢湖水域中庙巢湖大堤段7.5公里,胜利河全段;
集中饮用水取水口2个。对范围内的河湖、水库(水面、堤埂、护坡)岸线杂树、杂草、垃圾、开垦种植 、固体废弃物及水面漂浮物、成片浮生水生植物等及时清理整治到位。清扫保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街道辖区河湖、沟渠、塘坝、水库达到“河畅、水清、岸绿”的总目标。
8.姥山岛管护服务
①景区保洁
1.1 渔村(内含一横四纵道路、文化广场、两个观景平台、一个茶楼、渔村沿湖岸线5米范围内水面及20米内的湖岸面)卫生保洁:
1.1.1 一横四纵道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及配套附属物保洁、道路两侧绿化带(草坪)保洁修剪、道路两侧的乔灌木修剪、雨污水检查井及管道清掏疏通、化粪池清掏。
1.1.2 文化广场、两个观景平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及配套附属物的保洁、绿化带(草坪)保洁养护。
1.1.3 茶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茶楼周围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外墙面保洁。
1.1.4 渔村沿湖岸线5米范围内水面及20米内的湖岸面垃圾清扫清理保洁。
1.2 北码头及北码头沿湖边50米范围内的水面及20米内的湖岸面保洁。
1.3 一期环岛路(临湖占道、组合厅、四方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配套附属物保洁、道路两侧绿化带(草坪)保洁修剪、道路两侧的乔灌木修剪、两侧排水沟清扫疏通。
1.4 二期环岛路(内含一个茶馆、一个卫生间、两个亭子、150米长廊)卫生保洁:
1.4.1 二期环岛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配套附属物保洁、道路两侧绿化带(草坪)保洁修剪、道路两侧的乔灌木修剪、两侧排水沟清扫疏通。
1.4.2 卫生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墙面、室内地面、天棚、卫生洁具及管道的保洁疏通。
1.4.3 茶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茶楼周围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外墙面保洁。
1.4.4 两个亭子、150米长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亭廊内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茶楼外墙面、亭子长廊外表面保洁。
1.5 沿湖沙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沙滩地面及相应游泳区域水面保洁。
1.6 接待中心(内含接待区、卫生间、售票区、二层公共部分)卫生保洁:
1.6.1 卫生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墙面、室内地面、天棚、卫生洁具及管道的保洁疏通。
1.6.2 接待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区内外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外墙面保洁。
1.6.3 售票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售票区外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外墙面保洁。
1.6.4 二层公共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墙面保洁。
1.7 夫子洼服务点及观赏小溪沟(内含一个卫生间)卫生保洁:
1.7.1 夫子洼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外墙面保洁。
1.7.2 观赏小溪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沟底杂物清扫保洁。
1.7.3 卫生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棚、卫生洁具及管道的保洁疏通。
1.8 回车场及回车场服务点(内含一个卫生间)卫生保洁:
1.8.1 回车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及附属配套附属物、外墙面保洁。
1.8.2 回车场服务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点周围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及外墙面保洁。
1.8.3 卫生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墙面、室内地面、天棚、卫生洁具及管道的保洁疏通。
1.9 文峰塔(内含六条游步道、望姑亭、三友亭、状元亭、月亮亭、一个卫生间)卫生保洁:
1.9.1 文峰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塔内地面、墙面、天棚及附属配套附属物保洁。
1.9.2 游步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游步道地面、两侧种植的乔灌木、草坪、配套附属物保洁修剪,两侧的乔灌木残枝修剪。
1.9.3 望姑亭、三友亭、状元亭、月亮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亭内地面及配套附属物、内外墙面、天棚保洁。
1.9.4 卫生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周围地面、墙面、室内地面、天棚、卫生洁具及管道的保洁疏通。
1.10环岛沿湖岸线水面、湖岸面及岛上水塘的保洁。
1.11景区道路、游步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视范围内的保洁及乔灌木残枝修剪。
备注:1)以上保洁修剪所需物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2)姥山岛现属于发展阶段,如岛上新建设施(厕所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洁、检修。
② 绿化养护
2.1须达到《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二级养护标准。
2.2 垃圾处理
绿化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垃圾杂物及时处理清运。
2.3 树干涂白
涂白时间一般在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
2.4 检查记录
每半年检查植物生长情况1次,并对养护工作内容进行记录。
备注:1)以上养护需物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2)以上乔灌木、草坪养护若属于施工单位养护期内的,仍有施工单位负责养护,养护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养护。
③ 垃圾外运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对渔村住户每天发放垃圾袋(根据实际需求)并负责堆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垃圾箱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及现场实际需求提供,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及维修维护)。
3.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垃圾外运到散兵中材或肥东中节能或主管单位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运至垃圾处理场的车辆及运输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3.3垃圾离岛外运船只由采购人提供,运输船只的驾驶人员费用、燃油、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单位支付,包含在报价中。
3.4垃圾外运车辆(船只)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车辆(船只)维修及赔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④ 共用部位和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器电线等维修维护、宣传栏维修维护,雨水篦子、雨污水窨井井盖井圈等维修或更换、车棚维修维护、垃圾池维修维护、消防系统维修维护、电力系统维修维护、卫生间墙地面及卫生设备维修维护、景区公共配套附属物维修维护、对消防栓、门卫室、物业管理处、卫生间等共用部位用水电进行管理并承担水电费(进场后当天现场抄录水、电表读数,作为缴费依据)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及时修复,满足正常使用功能并承担相关费用;非人为损坏,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按照采购人规定要求执行,成交供应商对维修项目进行维修,配品配件及材料由采购单位购买提供。
⑤ 供水保障
因姥山岛上无自来水,现有一套供水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供水设备,必须保障岛上公厕水源供应正常,如因遇到蓝藻爆发时期,成交供应商将增加净水程序环节,保证岛上公厕用水质量。
⑥ 协助防火防盗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6.1公共设施、旅游景点配套物品、花草树木防火防盗。
6.2姥山岛全境林木防火防盗:加强景区及小渔村防火防盗,协助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关防火防盗方案及措施,安排专职人员管理。
6.3防火防盗所必备的相关物品设备由成交单位自费采购。
6.4 每年至少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两次防火演练。
⑦ 协助景区摊位整治、协助乱堆乱放情况治理等。
7.1配合采购人对乱摆乱搭,占用通道、非法经营等有损游客权益及景区形象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摊主进行劝导教育,向他们宣传景区旅游环境及市场秩序的重要性,通过整治,有效规范景区摊位经营行为,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从而提升景区整体文明旅游形象。
9.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如专项任务保障、服务区域内临时性、突发性的建筑垃圾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扫清理,混凝土搅拌车、工地建筑材料运输车轮带泥造成路面污染等垃圾的清理,渣土运输路线临时性、突发性垃圾的清理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等采购人指派的其他事件。
10.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督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采购人等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三)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以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巢湖市关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
1、道路机械清扫标准
1.1机械清扫作业前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不下降,清扫后的路面见本色;机扫每天不少于2次。
1.2机械清扫作业分早、中两班次,清扫时间:
主干道、景区(集镇建成区)
春夏季:上午7:00前清扫结束;下午14:00前清扫结束;2、秋冬季:上午7:30前清扫结束;下午13:30前清扫结束。
次干道、农村
春夏季:上午7:30前清扫结束;下午14:00前清扫结束;2、秋冬季:上午8:00前清扫结束;下午13:30前清扫结束。
1.3机械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时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作业时应喷雾降尘,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砑无浮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机械清扫产生的垃圾应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卸。
1.4所有道路全天保洁,主干道路面一天清扫三次(包括机械及人工清扫),次干道路面一天清扫两次(包括机械及人工清扫);主干道路面一天冲洗三次,次干道路面一天冲洗两次,其他应急需要冲洗和清扫须服从安排调度,村级道路路面每天冲洗清扫一次,逢检查及重大节假日除外。下雪及气温2度以下天气不作业,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加水时要到指定地点加水,严禁浪费水源)。
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得开警报器;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行人,避免将水喷溅行人和其它车辆。冲刷作业时先中央后两边,要及时调整高速水枪位置,作业车速不超过 12公里/小时,洒水宽度以道路宽度为准(对于道路较宽的路面,应实行半幅路面洒水),喷水口喷水有力,避免出现断续喷水现象。道路的快车道全部进行洒水,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保持道路湿润。
2、道路人工保洁标准
2.1服务区域内机械清扫的死角、绿化带、道路隔离栏、环卫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清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
2.2保洁路砑时要站在砑下依次顺序作业。
2.3严禁往雨水口、窨井口、河道等扫(倒)入落叶等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中。
2.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内甬道无烟头、无瓜果皮核、无纸屑、无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绿化带每百平米不得超过两块污物和杂物;园林施工造成的树枝树叶由园林单位负责,但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
2.5清扫保洁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巢湖市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工作服装整洁,安全标志明显。
2.6集镇、小区全天候清扫保洁,保洁人员不允许断档
保洁时间:1、春夏季:6:00~19:30;2、秋冬季:6:30~19:00。
清扫时间:1、春夏季:上午7:00前清扫结束;下午14:00前清扫结束;2、秋冬季:上午7:30前清扫结束;下午13:30前清扫结束。
2.7次干道、农村
全天候清扫保洁,保洁人员不允许断档。
保洁时间:1、春夏季:6:00~19:00;2、秋冬季:6:30~18:30。
清扫时间:1、春夏季:上午7:30前清扫结束;下午14:00前清扫结束;2、秋冬季:上午8:00前清扫结束;下午13:30前清扫结束。
3、水面保洁标准
3.1水面保洁要定员定岗,有相对固定的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兼职,配备足额的保洁船,如有变动及时上报采购人和监管部门备案。(保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送至采购人备案)
3.2水面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并使用有统一标识的船只。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船只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3水面保洁作业要确保河道水面无垃圾、无漂浮杂物、无枯死树枝、无秸秆、无动物尸体、无水生漂浮植物、无渔网渔具等。打捞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应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垃圾过夜,垃圾临时堆放点无积存垃圾。
3.4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4、斜坡及空地保洁标准
服务区域内的斜坡及空地上生长的杂草和灌木根据采购人要求,要及时清理,并将清理的杂草和灌木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处理。
5、垃圾桶、果皮箱保洁管理标准
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240L标准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2次以上(含每天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大小桶内侧无明显污渍,即满即清,满桶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必须每日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标准垃圾桶进行巡查,如发现无盖、倒伏、损坏,影响使用或有损美观,1小时内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标准垃圾桶应加盖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积水、无臭味、无杂草、无乱堆放。小型垃圾桶保证桶内无积水、外表干净整洁,放置位置合理。道路两侧配备的果皮箱、垃圾桶应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每日至少清理1次,并保持果皮箱、垃圾桶外观整洁,如发现果皮箱(垃圾桶)倒伏、损坏,影响使用和美观的,应及时更换。
6、“牛皮癣”清理标准。承接区域内所有的“牛皮癣”清理作业,包括: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杆箱、电缆线杆、宣传栏、邮箱、废物箱、垃圾箱、交通信号路灯杆、交通隔离栏、行道树等。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7、巢湖大堤、花塘河、胜利河保洁标准:巢湖大堤(包括大堤绿化带)和花塘河的湖面、埂面、迎水坡及胜利河的河面、河埂、河两侧坡岸线无杂草、无枯萎荷叶、无野生菱角等野生植物、无杂树、无垃圾、无牲畜粪便、无固体废弃物 、无秸秆、无漂浮物、无渔网渔具、无成片浮游水生植物,定期清理,常态化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标准,两个取水口100米范围内更要24小时重点保洁到位。其他沟渠塘坝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漂浮物、无成片浮游水生植物。
8、公厕管理标准
集镇区域公共厕所有专人全天候管理,内部清洁卫生,整洁明亮(具体标准为:地面擦拭不少于3次/天,做到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便池消毒1次/天,擦拭不少于3次/天,做到无污渍、无异味,整洁明亮;面盆、水龙头随时清洁,擦拭不少于3次/天,保持无污渍、无水渍、整洁明亮;所有隔板、门窗随时清洁,保持无污渍、无水渍、整洁明亮;镜面随时清洁,保持无污渍、无水渍、整洁明亮;物品摆放要置于固定位置)。
9、集镇区域、主次干道、草地、草坪、树木、道路、人行道禁止晾晒农作物、秸秆、各类腌制品,无建筑垃圾堆放。
10、农贸市场: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和垃圾桶保持清洁,全天候清洁卫生,收市后更应清洗肉行、水产行、案台、家禽粪便,市场内公共设施保持清洁,排水设施完整,下水道畅通。
11、办事处大楼(包括大院及宿舍区)、文广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大庙广场、昭忠祠门前、停车场等公共场所都要有专人全天候保洁。
12、垃圾清运
12.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散兵中材或肥东中节能或主管单位指定的其它垃圾处理场所,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12.2运输工具车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
12.3垃圾收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撒漏、三轮车超载、车貌不整洁等现象。
12.4桶装垃圾不得出现满桶、垃圾桶不密闭、桶边周围脏乱差等现象;垃圾桶及时清洗,隐蔽、归位。
12.5环卫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12.6辖区内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12.7成交供应商进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工作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3、姥山岛管护服务标准
13.1景区保洁管理标准
13.1.1保洁时间及要求:环境卫生(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调整)
淡季:从上午6点到18点
旺季:从上午6点到19点
13.1.2厕所(卫生间)卫生保洁:卫生保洁必须上班前完成。
13.1.3 保洁要求
13.1.3.1卫生标准达到《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13.1.3.2单位员工必须在每日上午8点前把环境卫生清扫干净,然后在岗期间不间断保洁。
13.1.3.3保洁区域内每日必须保持洁净,做到视线内无白色垃圾、枯枝和落叶等。同时,不得往死角或隐蔽处堆积,做到集中收集运到垃圾池。
13.1.3.4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得有悬挂物。
13.1.3.5水面不能有污染物、漂浮物和落叶,水沟边白色垃圾、枯枝、落叶要做到及时清除。
13.1.3.6厕所内要做到无异味、无蛛网、无污垢、无积水、无蛆蝇。地面要洁净无积水和污垢,墙面要无污垢、蛛网,便池内要无污垢和便迹、粪迹等,排气照明和用水畅通,做到专人管理和负责。
13.1.3.7垃圾箱、路灯和标识牌等物件要保持洁净,无小广告、蛛网等,垃圾箱垃圾要做到每日清理干净。
13.1.3.8工具摆放要整洁,不得乱摆乱放,更不准放于可视范围内。
13.1.3.9景区临时垃圾池内废弃物不得外溢,做到及时清运。
13.1.4陆地(含景区、道路、廊亭等裸露的土质、石质、水泥、喷泉池等地平面)、绿地(含草坪、灌木等有植物覆盖的地面等)等实行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13.1.5每天保持警示牌、栏杆、坐凳、台几、花台、垃圾筒等设施清洁,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做到无油迹、无灰尘,保持园区清洁整齐。
13.1.6无乱贴、乱画;无积水、沙土、碎石等废弃物。
13.1.7无果皮、纸屑、烟头、方便袋、痰迹及枯枝落叶和其他杂物。
13.1.8树木、灯杆等无蛛网。
13.1.9果皮箱内垃圾不得过半。
13.2、工作职责
13.2.1、清扫保洁实行“一扫常保”工作制和“五净”、“五无”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一扫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规定时间清扫完毕,并全天保洁。“五净”标准,即:路面净、路边净、隔离带净、花坛绿化地净、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净。“五无”标准,即:无浮土、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漫溢、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13.2.2普扫时间安排:详见时间安排要求。
13.2.3保洁员每天保持不间断对路面、水面、亭廊、桥面、台阶清扫。保洁员每天对所辖管理区卫生区进行不间断巡检。所辖承包区域要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落叶、无污水、无浮土。及时清除台阶两侧的杂草和道路两侧的挂枝。
13.2.4卫生保洁的程序应先从景区主干道清扫,后从其它地方清扫,最后清理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和挂枝。要求卫生保洁员在每天上午8:00点前完成主景道路的清扫任务。
13.2.5及时清理沟溪的白色垃圾和水面飘浮物、亭廊要求,无浮尘、蛛网。做到游人随丢随拾,白色垃圾不过夜。
13.2.6厕所每天整体清扫定岗定人,不间断清扫保洁。室内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污垢,设施保管完整,使用方便。
13.2.7清扫的垃圾要处理到位,及时清运。清扫工具要放在隐蔽处摆放整齐,做到不影响景观,垃圾箱要及时清理并保持箱外干净整洁,路灯要保持无蛛网,灯座无灰尘。景区垃圾禁止焚烧。
13.2.8卫生保洁人员禁止在景区内兼营其它商业活动,厕所严禁收费。严禁在管理的厕所房间内堆放其它杂物。
13.2.9保洁人员有责任对责任区内的驻山单位、商业网点的“门前三包”进行督促,并负责清理公共区域内的野广告。
13.2.10垃圾每天要认真收运辖区垃圾,放至垃圾池内,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在垃圾池周边抛洒垃圾。
13.3、工作要求
13.3.1作业时间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保持个人卫生,自觉维护风景区形象,自觉遵守景区规章制度。
13.3.2爱护劳动工具,不得有意损坏,不得随意摆放。
13.3.3清扫的垃圾、落叶等,应及时、就近倾倒至垃圾箱(池),严禁清扫至绿化带、草坪、果皮箱或排水道内,严禁将垃圾倒入河道或树林内。
13.3.4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按时上下岗,严禁饮酒上岗;严禁脱岗、坐岗;严禁私自换岗。
13.4、清洁规程、注意事项
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隔板(隔墙)、卫生洁具及其它室内设施的清洁等,可分为常规清洁和周期性大清洁两种。常规清洁的次数可根据具体人流量和标准要求而定,一般每日至少清扫两次;同期性大清扫可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计划,一般可每星期、每半月或每月安排一次。
13.5、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标准
13.5.1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蛛蜘网。
13.5.2目视墙壁干净,坐便器、小便器等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
13.5.3室内无异味、臭味。
13.5.4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13.6、卫生间的每日常规保洁
13.6.1卫生间每日常规保洁的主要内容是按清洁质量标准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
13.6.2清洁程序
准备工作→放水冲刷大、小便器(槽)→收集废弃物+清洁大、小便器(槽)→清洁→洗器具及其它设施→清扫地面→检查及整理。
卫生间的清洁一般应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对于单个器具的清洁,应按先内后外再对各附件进行清洁的顺序进行。
13.6.3清洁方法
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一般应安排在人流量小的晚间或清晨进行,并在物业室内其它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完毕后开始。操作程序和方法如下:
13.7.准备工作
13.7.1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用具。如:扫把、地拖、带柄尼龙刷、抹布、干毛巾、工作服、橡胶鞋、橡胶手套和口罩等。
13.7.2准备和配制好清洁剂和用品。如:洁厕水、万能清洁剂、皂液、厕纸、手纸等。
13.7.3打开门窗,启动排风扇通风换气,在门口放置清洁工作标志牌。
13.8、放水冲刷坐便器、小便器
开启冲水阀将坐便器、小便器(槽)内的粪尿冲净,用夹子将小便器内的烟头等杂物夹出。在座便器内倒入规定数量的洁厕水(小便器无法存水,故不必倒入洁厕水浸泡)浸泡一定时间,以利发挥其最佳的效果。
13.9、收集废器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13.10、清洗座便器、小便器(槽),依次逐个彻底清洗,包括各配件、附件。
13.10.1清洗蹲式座器(槽):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座便器内壁和蹲位台面,并注意入水口和出水口的清刷,然后用清水冲净,最后用干地拖将蹲位台面的水迹擦干。
13.10.2清洁坐式座便器: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座便器内壁,洗净后用清水冲净,然后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水箱,座便器的坐沿、盖子外侧、底座,再用清水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
13.10.3清洁小便器(槽):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小便器(槽)内壁,注意凹槽及出水口的清刷,并放水冲洗干净,然后用湿抹布擦洗冲水阀和外壁,必要时沾少许万能清洁剂擦洗,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
13.11、清洁洗器具和其它设施
13.11.1清洁洗台:先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台面、洗手盆、水龙头,再用湿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
13.11.2清洁梳妆镜:先均匀喷上清洁玻璃水,然后用湿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毛巾擦净。
13.11.3清洁手巾架、厕纸架、皂液缺、烘手器、空气清新剂架等:一般采用湿抹布擦拭,清除灰尘、污渍,最后用干毛巾擦净水迹。
13.12、清扫地面:先清扫地面,然后用湿地拖拖净地面,必要时可便用万能清洁剂,最后从里到外,用干地拖将地面拖干。
13.13、检查与整理:清洁作业完毕,应环视整个卫生间一遍,看是否有遗漏和不彻底之处,如有应及时补做。然后喷洒适量的空气清新剂,在小便器内放上卫生球,检查是否需要补充皂液、厕纸和手纸,废物筐放在固定的位置,清倒垃圾,更换新的垃圾袋,最后收拾好工具和用具,关好门窗等。
13.14、卫生间的周期性大清洁
13.14.1卫生间周期性大清洁是指在每日常规清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定期对卫生间的墙面、门窗、天花板、隔板(隔墙)、灯具及通风设备等进行清洁。
13.14.2清洁程序
一般而言,应遵循从上至下的原则,即从天花板开始。
13.14.3清洁方法,清洁的操作方法与室内公共卫生相关部位的清洁方法相同,这里主要介绍隔板(隔墙)及通风设备的清洁。
13.14.4清洁隔板(隔墙)
13.14.4.1先装好两桶水、其中一桶放入适量的万能清洁剂。
13.14.4.2用铲刀、刀片轻轻刮掉隔板(隔墙)表面的污垢、脏渍。
13.14.4.3用抹布浸入放有清洁剂的水桶,拿起后中等力度拧干,沿着板(墙)面从上往下抹擦。
13.14.4.4仍有污迹的地方,再用短柄刷刷洗。
13.14.4.5用别一条抹布浸透清水后,用中等力度拧干,彻底清抹一次。
13.14.4.6换清水后,将抹布浸透,用力拧干,再清抹一遍。
13.14.4.7用干地拖拖干地面。
13.15、清洁通风设备
主要是指清洁排气扇。清洁时应先关闭电源。如有擦拭不掉的污垢可用万能清洁剂擦拭干净,然后用干毛巾擦干水迹。
13.16、清洁卫生间的注意事项
13.16.1卫生洁具都为陶瓷制品,禁止使用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
13.16.2卫生洁具容易破碎,清洁时不能用工具的坚硬部位撞击,也不能让重物落下因冲击而致使卫生器具破损。
13.16.3使用洁厕水和其他刺激性清洁剂时,应戴橡胶手套,以防损伤皮肤。
13.16.4一旦发现卫生洁具或排水管道堵塞,应立即疏通。疏通时,应根据堵塞的严重程度和堵塞的部位采用相应的办法:如果堵塞不严重,堵塞部分在排水入口处,可用夹钳式铁丝钩取出堵塞物;如果堵塞物已进入排水的存水弯,可将排通器胶皮碗口树压排水,手持把柄,反复下压上抽,将其疏通,疏通时,应用湿布盖住地漏,以便形成真空而利于疏通。如果堵塞严重,应及时通知管道工疏通。
13.16.5如果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应及时通知管道工修理或更换。
由于清洁工作的疏漏或使用日久,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墙身或地面极易有粪垢、尿渍、水锈和污垢,故必须定期进行去污垢工作,以保证卫生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3.17、公厕管理标准
13.17.1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公厕内无积灰、无污迹、无异味、无蛛网、无积尿、积水等物,即时保持清洁。
13.17.2蹲位整洁,大、小便器内无积存,储粪池不满溢。
13.17.3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烘手机、冲水设备无损伤,无积灰等污物。
13.17.4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整洁,无杂物堆积。
13.17.5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
13.17.6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13.17.7公厕内管线要定时检修,并保持水电畅通,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13.18、水电及亮化设施管理标准
定期对水电及亮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具体标准:
①水电及亮化设施设备完全完好,运转正常,保证随时开启。
②电路、水管安全可靠,无任何安全隐患和运行故障。
③控制室规范安全,运转正常,符合相关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要求。
④操作程序科学规范,保证设备设施和人员安全,杜绝带病运转。
⑤每月对水电及亮化设施正常检修不得少于两次,亮化率和设施的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
13.19、内务管理标准
①负责聘用工作人员的培训,统一着装上岗。
②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加强内勤建设,建立完善各种登记和记录。
(四)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1、除中庙姥山岛以外的中庙街道辖区内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压缩车 |
8吨(底盘) |
辆 |
1 |
自有、租赁或成交后购买全新的 |
3 |
多功能洗扫车 |
8吨(底盘) |
辆 |
1 |
|
4 |
洒水车 |
10吨(底盘) |
辆 |
1 |
|
5 |
巡查车 |
皮卡车 |
辆 |
1 |
|
6 |
背桶式电动保洁车 |
至少可载 1 只240L 标准垃圾桶 |
辆 |
15 |
自有、租赁或成交后购买全新的 |
7 |
标准垃圾桶 |
240L |
个 |
300 |
成交后购买全新的,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准,服务期内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
8 |
果皮箱 |
与现有果皮箱规格匹配 |
个 |
90 |
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标准购买全新的,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准,服务期内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
9 |
船 |
清捞船 |
艘 |
1 |
自有、租赁成交后购买全新的 |
10 |
保洁工具把、锹、等)及劳品 |
满足服务现场要求为准 |
|
|
成交后购买全新的 |
2、姥山岛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参数、规格要求 |
用途 |
1 |
电动保洁车 |
3辆 |
自有、租赁或成交后购买全新的,分为室内及室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比例分配 |
环境整治、道路清扫、室内垃圾清洁等 |
2 |
垃圾车(电动车) |
2辆 |
自有、租赁或成交后购买全新的,可装4-6个240L的垃圾桶 |
用于环境整治服务范围的垃 圾清运等 |
3 |
电动汽油锯 |
2台 |
重量:大于7KG 最大功率:3.8KW/13000r/min 燃油箱容积:≥500ml 主机*1,导板*1,链条*1,护目镜*1,套筒扳手*1,锉刀*1,六角扳手*2,漏斗*1,配比壶*1,工具包*1,手套*1,说明书*1 |
伐木 |
4 |
汽油泵 |
1台 |
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
用于公厕供水 |
注:
①上述机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为应对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突发情况及特殊天气等应急情况,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成交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②本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环卫设备及车辆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有权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处罚。
(五)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职责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负责人须常驻现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负责整个环卫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人员考核管理及培训; 清运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的突击任务;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
2 |
项目管理人员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负责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并落实考核制度;负责保洁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加班核实工作;合理安排环卫职工的工作量,安排落实各种临时性、击性任务等。 |
3 |
保洁人员 |
32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保洁作业。 |
4 |
河道保洁 |
2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河道保洁作业。 |
|
5 |
姥山岛保洁人员 |
13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岛上保洁作业。 |
|
6 |
驾驶员 |
2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卫作业车辆、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标后核查人员时验证,响应时无需提供)。 |
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环卫车辆的作业任务;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作业。 |
7 |
绿化维护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1.做好辖区内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浇水、扶正、打药、施肥、修剪。 2.定时、不定时对树木病虫害进行巡查,及时防治,减少病虫害大发生。 4、病死树砍伐。 |
8 |
水电、建筑检修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定时对临电线路、电箱、用电设备和生活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并做好安全用电巡查记录、保养、维修的要做详细记录,保证岛上水电畅通,建筑物及时维修。 |
9 |
文员、财务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负责文字处理、统计及资料归档 |
|
合计 |
54 |
|
|
注:
(1)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成交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上述要求的人员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有权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处罚。
(3)本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所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项目要求,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整更换。如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中庙街道集镇、景区主要区域、路段保洁人员分布表
序号 |
区域、路段 |
在岗人数(人) |
备注: 此人员分布表在岗人数为督查考核最低人数,其他区域、路段人员数根据作业质量要求配备到位。 |
1 |
十八沓下(含内街、金泰商业街、水面及护坡) |
4 |
其中十八沓至大庙2人 |
2 |
接待中心停车场、4号地停车场、观湖长廊、水面及护坡 |
2 |
|
3 |
后湾停车场、小商品市场(含停车场) |
1 |
|
4 |
山口停车场、厕所、山口公园路 |
1 |
|
5 |
巢湖大堤(花塘河口至老船塘段的水面、埂面及护坡) |
2 |
|
6 |
阳光街路、美食街路、邮电局路(含学校路段)、农贸市场路、鸣凤路、大樟树路至美食街交界(含农民公园) |
2 |
|
8 |
焦姥路全段、澳门新村(含厕所) |
5 |
|
9 |
农贸市场(含厕所) |
1 |
|
11 |
新船塘厕所、停车场、纬二路 |
1 |
|
12 |
码头厕所 |
2 |
|
13 |
游客接待中心、接待中心厕所 |
2 |
|
14 |
党建公园、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厕所) |
1 |
|
15 |
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大院及宿舍区 |
1 |
|
16 |
昭忠祠内外、李公祠内外至景泰电子桩处 |
1 |
|
合计 |
|
26 |
|
(六)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与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每月10日之前必须把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各项费用发放达到采购要求,采购人将按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保洁服务费用,若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工人,若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奖励与处罚:巢湖市检查、合肥市检查奖励与处罚(见中庙街道全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考评办法)。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所在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避免盲目报价及其项目实施风险。
2、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本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为220.00万元/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等全部费用价格。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人身伤害意外险、重大疾病补助、防暑降温费等、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场地费、公共场所管护费、管理费、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费用、各种环卫工具、垃圾桶、服装、机械设备投入(含小船)、机械折旧费、日常维护费、人员渡运费、垃圾清运船费、燃油费、各种耗材、劳保用品费、应急保障、保洁、清理、清运作业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及成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由此产生的工伤、死亡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3、报价中,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870元/月•人)计算。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141号)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从2012年8月1日起, 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最低工资标准2057元/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6.4%,社保缴费基数为4227元/月•人(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供应商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5、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性费用时,成交供应商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该风险供应商磋商时应综合考虑并承担。
6、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等时,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要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7、不可预见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卫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道路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建筑垃圾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理、路边堆放的树枝、秸杆、杂草、新增加的生活垃圾清运、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工地建筑材料车轮带泥、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作增加。
8、合同期内新增道路保洁费用由双方后期协商核定。
9、本项目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54 |
2057 |
12 |
1332936 |
B |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
54 |
984.89 |
12 |
638208.7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46652.76 |
|||
|
小计(A+B+C) |
2017797.48 |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135595.99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153393.47 |
||||
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54 |
2057 |
12 |
1332936 |
B |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
54 |
984.89 |
12 |
638208.7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46652.76 |
|||
|
小计(A+B+C) |
2017797.48 |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
67798.00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085595.48 |
注:
(1)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2)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或官网查询截图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3)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4)政策性费用中核算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未给相关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作为工资一并发放给相关人员。
(5)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如下:
(5.1)车辆燃油费与车辆折旧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规定费用;
(5.2)所有人员工作服装费;
(5.3)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等;
(5.4)垃圾桶、环卫工具及其他耗材等;
(5.5)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发生一切费用。
注:以上其他费用内容仅供供应商参考,响应时应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供应商因未报、漏报、报价为0的,其报价视为均包含以上内容。
五、其他要求
(一)环卫人员及配置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4.清扫、保洁:8小时清扫保洁工作制度。按定额标准结合机械清扫冲洗实际情况配备保洁人员。
(二)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三)环卫工具配备标准
1.大小扫把:5把/人•月 。
2.铁簸箕:路段清扫工2个/人•年。
3.铁锹:清运工3把/人•年,清扫保洁工2把/人•年。
(四)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建设部《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要安排项目负责人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五)不可预见工作
1.临时性、突发性专项任务保障。投成交供应商应成立应急分队,遇专项任务保障时,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作。供应商准备的应急分队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理,偷倒垃圾清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天对成交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立案后,由成交供应商在2小时内清理完成。偷倒垃圾责任单位已被采购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本次清理费由偷倒垃圾责任单位支付,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落实;未发现偷倒责任人,清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对清理的垃圾应按要求送至规定处理场。
3.对相关部门设置的季节性瓜果摊点的瓜果皮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
4.对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车轮带泥、交通事故等造成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有责任单位的经采购人查处并协调责任单位支付清扫保洁、冲洗经费,查无责任单位的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清理,清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暴雨路面污染、铲雪除冰。夏季防汛工作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2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成交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将应急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发生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而造成排水不畅现象;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机械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
6.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成交供应商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回复。
(六)安全生产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进场时间要求
进场具体时间按合同要求履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成交供应商拖欠一名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成交供应商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巢湖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成交供应商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合同款按时间进度、检查考核结果和资金到帐情况按月核拨(检查考核奖惩同时在该费用中兑现)。
(六)供应商响应时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每天按时在指定地点办公,负责对每天环卫作业相关情况进行分解和处理。
(七)姥山岛须配备一名管理人员驻岛服务,特殊情况离岛须向采购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一般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每天有一半人数晚间驻岛服务,剩余人员按上下班时间上岛、离岛。成交供应商须在岛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行解决岛上人员办公、交通、食宿等。
(八)凡涉及特种行业操作的,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须完全达到对设备能够检修、检测、检验能力,并且做到工作岗位记录、确保资料齐全,因其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专业性较强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可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九)本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可能存在偏差,但供应商的参与即表明供应商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成交供应商仍有义务在其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