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兴田镇镇区道路巷道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服务类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为切实改善城镇乡村的环境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认真研究和严格测算,拟将兴田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运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承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运营管理,镇政府对承包公司作业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按月拨付给承包公司相应的服务经费,逐步建立健全全镇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清扫保洁区域及工作量:
保洁范围:兴田镇区(兴田村)主次干道、背街巷道、镇政府大院(含政府办公大楼、公租楼)、皇亭小区(含公厕)、崩山路公厕、李家坪公厕、防洪堤步行道、体育公园(含公厕)、狮子山公园,镇区清扫保洁作业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
(二)垃圾清运作业范围:
兴田镇区(兴田村)主次干道、背街巷道、镇政府大院(含政府办公大楼、公租楼)皇亭小区(含公厕)崩山路公厕、李家坪公厕、防洪堤步行道、体育公园、狮子山公园。
(三)道路清洗作业范围:
兴田火车站—皇亭小区路口路段每月须保证冲洗2次、兴田中学—镇政府桥头路段每月须保证冲洗4次,如遇突发情况须增加冲洗次数,实际增加趟次另行按实结算。
(四)乡道垃圾巡捡作业范围:
建阳界至枫坡高速公路口沿线,马布头道口至城村博物馆沿线,三合一路口至南岸村口公路沿线巡捡保洁。
(五)公厕保洁:现有4个公厕清洗(不含公厕维修和水电费);
(六)公园保洁:现有公园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不含绿化管养)。
(七)服务期限:三年。(根据每年保洁面积要求,保洁需求的变化,每年对合同细节进行相应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清扫扫作业要求:做到“六无”、“六净”。“六无”即人行道、路面、沟口、树头、辅道、公共车站周围、花圃、绿化带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沟口、排水口无污物;垃圾桶内无积压垃圾。“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树头净、绿化带及周边净、路沿净、沟(井)口净。垃圾保洁车洁净,无破损,早、晚收班时进行彻底清洗。(评标项1)
(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天必须进行至少两次大清扫,原则上早晨8:00前,下午3:00前,其余时间为日常保洁时间;尤其是“墟日”必须加强人员进行保洁,确保干净整齐。若有特殊迎检任务或专项工作检查,必须做到随时有人负责保洁。(评标项2)
(三)垃圾清运:沿街面垃圾桶必须做到每天清运一次,确保垃圾不过夜、不外溢;全部垃圾必须运到垃圾中转站,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内或其他任何地方;运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必须每天分捡,不得将未分捡的垃圾直接倒入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评标项3)
(四)垃圾中转站消杀要求:压缩进料区应定期进行消杀,每月对全站的蚊蝇、鼠类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危害程度和消杀效率进行评估,如遇蚊蝇、鼠类爆发式增长,应及时调整消杀方案,根据技术要求选用软土或覆盖膜进行覆盖。中标单位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垃圾转运作业预案。大雨和暴雨期间,中标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汇报招标单位。(评标项4)
(五)人员要求:工作人员要按采购人发布的测算要求配备,且居住在兴田镇政府所在地,保证随叫随到。如需增加人员,可根据具体需求,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评标项5)
清扫保洁:
1、镇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评标项6)
1.1冬春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上午:05:00-10:30下午:13:00-16:30
上午及下午作业的10:30-13:00、16:30-17:30期间安排人员巡扫
1.2夏秋季:每年5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止
上午:05:00-10:30下午:13:00-17:00
上午及下午作业的10:30-13:00、17:00-18:00工作期间安排人员巡扫
1.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时间要求
冬春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早晨清运:05:30-11:00下午清运13:00-17:00
夏秋季:每年5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止
早晨清运:05:30-11:00下午清运13:00-16:00
2、各行政村道路保洁作业要求
建阳界至枫坡高速公路口沿线,马布头道口至城村博物馆沿线,三合一路口至南岸村口公路沿线,要求各路段每周巡捡2次以上。(评标项7)
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清运需及时,并按要求规范、整齐摆放好垃圾桶,按要求清洗垃圾桶;兴田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即每天收集清运一次到建阳焚烧厂处理,如有增加趟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大件垃圾根据实际数量安排清运(不含生产垃圾、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及焚烧厂处理费用)。(评标项8)
公厕保洁:
现有4个公厕每天清洗一次(不含公厕维修和水电费)。(评标项9)
备注:
1、镇区和沿线收集清运至建阳焚烧厂按每天一次计算,不含垃圾焚烧处理费用。(评标项10)
2、大件垃圾由快保人员日常收集到临时堆放点集中堆放,满一车由公司统一安排龙马车清运到处置点处理。每趟标准按每车人工+油费1000元,数量按实计算。(评标项11)
3、建筑垃圾清理费用另行协商处理。(评标项12)
4、甲方提供包括:环卫管理间、停车场;公厕维修、水费由甲方负责。(评标项13)
三、应急措施
1、重大活动、节假日、上级部门检查需无偿配合延长保洁时间和增加清运频次。
2、组建一支5-10人的临时清理队伍,对突发卫生污染或甲方临时要求额外增加人员、车辆,进行清理、清洗。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进行增补。
四、设备配备:采购方现有的中转站所有设备、运输车辆、保洁设施,按现状移交给中标方使用,车辆所有维修、保养费用及中转站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只承担现有车辆(闽H56793)的保险费用及压缩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中标方新购买车辆设备按5年折旧,合同到期后须无偿移交给采购方所有。
五、保洁人员、设备要求:
人员要求:镇区保洁人员不少于16人,垃圾桶/小广告清理保洁员不少于1人,机动保洁员不少于2人,垃圾清运员不少于2人,转运站操作员不少于1人,垃圾转运车驾驶员不少于1人,管理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须为专职)。
设备要求:快速保洁车不少于2辆(配置48V/600W以上),三轮垃圾收集车不少于1辆,3吨以上(含3吨)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车,6吨以上(含6吨)高压冲洗车不少于1辆。
六、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采购最高控制价为万元人民币。当年承包服务费按月支付,招标人在次月1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的作业经费。
2、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员工的各种补贴、清理乱张贴涂写费用、工具材料费、服装费、设备维修折旧费、机械作业费、税费、管理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全部费用。上述费用要求中明确或未明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不予增补。
3、由于普通灾害原因而造成的道路清扫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兴田镇 |
2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
3 |
★ |
交货条件 |
按采购人要求 |
4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5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6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合同执行 |
7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合同约定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33% 2、按合同约定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33% 3、按合同约定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