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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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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270001611187 发布时间:2025-03-27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

(三)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1.项目背景

近年来,四会市空气质量整体有所改善,但部分指标有所下滑,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为扭转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完成省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四会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提升四会市空气质量,拟通过聘请第三方驻场团队开展大气精准治理服务工作,依托第三方驻场团队,构建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污染减排、闭环监管、科学评估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助力政府部门解决当前区域大气突出环境问题。

2.服务范围: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提供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

4.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内容。

5.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四)项目概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所属行业

1

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1项

2,650,00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1.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四种形式。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1.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半年后,季度、月度工作已完成对应进度,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进度款;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四种形式。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40%,1.服务期结束后,所有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已完成全部进度;所有非周期性工作已提交完整有效技术成果,完成项目终期评估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四种形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 (4)履约验收程序:①由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的扣款。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5)履约验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数据成果、分析报告等进行验收。

2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 (4)履约验收程序:①由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的扣款。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5)履约验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数据成果、分析报告等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总预算为265万元。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技术咨询费、资料收集和整理、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及寄送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1.00

2,650,000.00

2,6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四会市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颗粒物监测与治理能力建设

1.1无人机搭载灵嗅飞航服务

借助无人机搭载灵嗅设备,开展飞航监测工作,实现污染物立体分布情况监测,编写1份总结性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执行时间周期为12个月。

1.2环境空气六参数及VOCs巡检监测服务

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监控对象、重点污染物进行连续的巡查溯源,辅助靶向施策,精准治理,实现污染源应急监测,编写1份总结性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执行时间周期为12个月。

1.3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运用道路尘负荷监测系统对主城区道路进行尘负荷走航,从而获取道路积尘负荷分布,用于主城区道路尘污染的评价,为管理部门考核和管理道路扬尘提供依据。服务期内每月走航2天,全年累计走航24天。评估道路每平方米的道路尘负荷量,绘制道路扬尘污染地图,清晰展示区域内道路扬尘污染情况,梳理洒水方式、频次,优化洒水方案,每月形成一份报告。

1.4扬尘源污染精准管控

卫星遥感裸土识别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四会市裸土分布情况卫星遥感监测分析,识别10×10米单元面积土地类型,筛选出裸土地块,动态跟进裸土情况变化。

通过日常巡查、卫星遥感裸土识别、走航监测等方式,建立并更新四会市扬尘源污染管控清单,每月整理未及时整改的问题清单,根据问题类型形成精细化管控建议、整改时限,形成月报、季报材料。

应用污染扩散模型,定量评估扬尘污染源对周边区域的影响程度。通过计算扬尘源排放的颗粒物在边界层内的扩散和稀释来估算浓度分布情况,评估扬尘源不少于10个。

结合扬尘源颗粒物排放量(施工阶段、施工面积、土壤类型等)、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定量评估扬尘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照对站点影响大小,开展现场调研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制定精准管控措施,编制扬尘源问题与整改建议报告5份,包括站点周边1公里扬尘污染问题总结与管控建议报告、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总结与管控建议报告、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总结与管控建议报告、裸土扬尘污染问题总结与管控建议报告、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问题总结与管控建议报告。

2.臭氧污染专项管控

2.1VOCs走航监测服务

运用VOCs走航监测系统在臭氧污染季开展四会市重点区域、工业园区VOCs走航监测与巡查,实现区域VOCs排放快速筛查,追溯污染物来源,精确判定污染区域。服务期内需累计走航24天。VOCs走航监测系统具备走航模式,系统走航监测能够自动记录GIS位置坐标信息、监测因子信息、因子浓度信息。实时获取不同物种浓度分布和变化规律,对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基于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沿行进路线污染物空间连续分布。根据走航结果,绘制走航路径上所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分布图,快速、深入了解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锁定关键物种,实时追溯污染物来源,精确判定污染区域,为实施空气VOCs污染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2VOCs组分在线监测

根据四会市臭氧污染特征,布设1套VOCs组分在线监测仪,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时定点监测,用于分析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支撑光化学污染程度、成因等的快速分析与研究,计算VOCs组分臭氧生成潜势,为四会市大气光化学污染精准治理和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以及应急措施、治理成效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分析臭氧生成速率与前体物VOCs和NOx之间的关系,识别四会市臭氧污染的主控因子,诊断臭氧污染成因及影响臭氧生成的关键前体物特征,研究环境空气中VOCs前体物的浓度水平、组成特征与变化特征、臭氧生成潜势,形成1份总结性报告。

3.企业污染减排帮扶服务

3.1重点工业源污染扩散评估

利用AERMOD模型,基于高斯扩散模式,针对站点周边敏感区域或者上风向重点污染源进行评估,定量分析污染源排放对站点或居民区空气质量影响程度。

3.2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需派2名非驻点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对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完成80家工业企业的(VOCs或NOx企业)排放量核算工作,企业以省市重点企业、排放量大户企业以及站点周边企业为主。分析企业在源头替代、过程管理及末端治理等方面污染物减排的可能性,分析企业VOCs或NOx减排潜力,形成企业帮扶指导报告。更新四会市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及效果评估等工作提供更高准确性的数据支撑。

3.3活性炭专项提升服务

借助活性炭“码上换”平台,开展活性炭使用、更换、回收等事项帮扶指导工作,提升企业使用活性炭的专业水平。帮扶企业数量不少于40家。

4.精细化管控驻场服务

4.1常态化精细化管控驻场服务

空气质量数据研判:每日数据实时监控、发布高值预警,开展日常空气质量分析和站点差异分析,总结污染物变化趋势,以及时空分布特征,科学判定污染特征,提出对策及治理方案,形成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

以站点1公里、3公里以及5公里范围敏感区域,摸清敏感区域扬尘源、移动源以及餐饮、汽修、加油站等污染排放源的现状情况,将污染源排查情况进行地图绘制,持续更新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分布图和台账。

4.2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服务

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通过模式预报和动态统计预报及预报结果人工订正,提供四会市PM2.5、PM10、NO₂、O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为开展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统计分析预报结果准确度,进一步提升预报准确性。

污染应急管控调度:实时关注全市各类监测监控数据,指挥现场人员管控调度同时开展现场督查。污染天或污染过程加强现场及预警监控的联动,及时开展应急分析和督察总结。

污染过程分析总结:当出现污染天气时,结合地面气象条件、大气扩散条件、天气过程等气象因素及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成因在污染天气结束后及时提交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成因分析报告。报告中需包含大气环境细颗粒物(PM2.5)污染分析、光化学污染分析等内容,应用VOCs来源解析、污染特征因子分析手段,形成污染过程分析报告。

污染管控效果评估:应急减排结束后,通过汇总应急相应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管控情况,并分项评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模型评估VOCs、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污染物减排成效,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应急管控措施。

4.3车辆配置

配备2辆5座汽车,其中一辆作为常驻车辆,负责日常巡查数据收集工作;另外一台作为常备车辆,在不利天气应对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成交供应商必须完全服从工作安排。

4.4人员配置

服务期间,项目总共由5人组成。3名项目组成员驻点四会市,其中包括1名具备专业项目管理能力与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统筹项目工作和数据分析;2名工程师进行数据分析/污染巡查,全方位多手段深层次协助开展各项工作,保障项目稳定运行,还需派2名非驻点工程师对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对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

5.供应商企业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规范项目人员日常操作、建立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制定贴合本项目需求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服务理念等,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服务。

6.服务质量保障要求

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是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手段。按照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系统,确保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推行知识共享机制,鼓励团队成员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提升整体项目质量。定期进行项目总结和回顾,分析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根据总结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确保报告文本编制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提供对应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制度保障方案、技术保障方案等。

7.进度安排计划要求

需制定进度安排计划,为每个阶段和任务分配具体的时间,规划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具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分析、项目进度的监督和控制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制定进度安排计划可以确保研究工作能够系统、有序地进行,并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4)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响应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

(5)按照相关规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资质证件,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资质证件真实有效、线上可查。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响应供应商应当确保检测机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委托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主体及信息一致。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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