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6405000141002167
二、项目名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抗旱保水剂、集雨补灌软体窖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机亿龙(佛山)节能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62号108之4A17
被投诉人1: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被投诉人2: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相关供应商:宁夏华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金三角现代物流市场17号楼7号营业房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对代理机构关于“宁夏华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事项”的质疑回复不满意;2.宁夏华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品牌“雅诗达”无软体集雨水窖生产销售资质,仅有的专利是安装水窖的技术专利,涉嫌专利侵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阅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等证据材料,并于4月30日邀请三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复审委员会,对投诉人提出的有关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二十九条(二)之规定,现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维持中标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原县财政局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