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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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发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2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3-201 包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6000000 6000000
2 郑港财采公开-2023-202 包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4000000 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涉铁工程和可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工程不在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内。

5.2采购内容: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

5.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施工图审查结算标准:按照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郑建文【2022】134号)要求执行。

5.5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5.6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7框架协议期限:2年。

5.8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2个包,其中包1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选取3家服务单位;包2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选取3家服务单位。

注: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的2个包进行投标,可同时入围2个包。

5.9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审查机构资质要求:包1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包2供应商具有市政(至少包括道路、桥梁专业)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具有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数字化审图的能力,能够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具备在实验区为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后期的技术咨询的能力(提供承诺);

3.5承诺遵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相关要求,自觉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督,配合购买主体开展各项检查和考核(提供承诺);

3.6近两年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等情况(提供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征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杜梅

联系方式:0371-86199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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