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校区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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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3
宝山校区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费

  项目概况

宝山校区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08116215-00021437

项目名称:宝山校区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费

预算编号: 0023-W000321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8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8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宝山校区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本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实施及开办相关内容总协调、总管理、总控制,对参与建设各方的合同管理,协调其相互关系及配套单位、磋商单位、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按期将本工程项目交付建设方验收使用。本次拟建新建工程位于上海市漠河路1168号城建职院宝山校区内,拆除第一教学楼、办公楼、4号楼、活动中心楼等校园内现有老旧建筑,新建学术楼、文体楼、门卫及地下车库,并实施相应室外总体工程。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09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6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02万元。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到项目整体竣工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且组织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概算调整、竣工档案归档及固定资产入账且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后结束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咨询资信、工程设计资格、工程监理资格之一;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得在本项目中,承担项目评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其他相关业务,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相关业务的;
2)企业出现严重信用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的;
3)近3年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的;
4)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财大科技园5号楼105B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财大科技园5号楼105B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 并电话联系:13917282762。
2、代理机构将在约定的时间前统一发布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
3、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联系方式:021-57401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联系方式:1378893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1378893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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