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航空港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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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发布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航空港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项目概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航空港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53

2、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航空港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43,700.00元

最高限价:13437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3-5301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航空港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1343700 1343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统筹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按资料清单收集辖区内各部门的专题数据和资料,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通过内业解译、外业调查,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完成水网、路网相关要素监测更新,掌握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航空港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2)服务期限:工期为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通过质量检查;

(3)服务地点:航空港实验区;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5)履约验收标准:成果资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对公转账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雍州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锦荣国际中心

联系人:安慧丽

联系方式:0371-58551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段明涛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段明涛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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