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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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4-13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19,429.00元 最高限价:231942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平招标采购-2024-13-1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1分包 1033753 1033753 1033753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33753
2 新平招标采购-2024-13-2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2分包 1285676 1285676 128567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28567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1标段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维,运维范围包含原武镇、祝楼乡两乡镇共计12座污水处理站。
2标段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维,运维范围包含韩董庄镇、桥北乡、师寨镇三乡镇共计11座污水处理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连续缴纳近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询网页截图)。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监督部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373-755311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平原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 联系人:段玉 联系方式:1363963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文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艺术中心底商03间 联系人:赵海潮 联系方式:1352509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潮 联系方式:1352509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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