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建设方案
1.2020年6月30日前获得安徽省节水型城市称号;
2.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资料》编制,2022年11月底前(以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时间为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验收要求。
3.实施范围:在安庆市建成区内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二)需求描述
1.负责指导本市创建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开展公共供水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
2.负责培训用水单位的节水技术及节水管理报表填写,并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完善近三年月报表及用水台账资料等,帮助完善相关小区完成近三年用水明细台账资料等;
3.负责指导本市创建范围内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负责张贴节水宣传标语;
4.负责指导完成安徽省节水型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并编制、整理安徽省节水型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和负责现场考核迎检等工作;
5.对创建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协助进行整改;
6.指导本市做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并协助做好创建过程中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验收
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