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高度关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
(2)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一项重要内容。
(3)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相关法规、规范不断完善。
(1)别具特色的南陵历史文化风貌挖掘与弘扬的需要。
(2)南陵县扩容提质需要历史文化风貌软实力支撑。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陵县所辖行政辖区范围,共包括8个镇,辖区总面积为1264平方公里。
南陵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方案期限与南陵总规相一致,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
(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2月);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年);
(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8)《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4.10);
(9)《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03);
(10)《安徽省文物保护条例》(2015.01);
(11)《安徽省古树古木保护条例》(2010.03);
(1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5.07);
(13)《南陵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14)南陵已编制完成的其他相关规划成果;
(15)其他国家、省、市有关名城保护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等。
正确处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系,既要保护具有本土特色的历史文化,又要发扬兼容并蓄的特点,融入现代文化的因素,不断创新和发展南陵的文化,保护其空间载体和社会基础,加强整理其结构性关联,不断寻求其对于当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1)深度研究南陵的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
建立南陵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库,从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化内涵等方面深度分析南陵历史文化风貌的特色与价值,突出其在区域发展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2)构建南陵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框架体系
明确南陵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发展的主题理念与定位策略,确定整体保护框架与保护体系,提出保护内容与重点。
(3)加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凸显,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与延续。
(4)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有机更新与活力复兴
深入研究南陵历史文化风貌区有机更新与活力复兴的模式,实现机理延续、新旧融合和功能再生。
(5)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并突出城市空间特色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塑造城市空间特色,展现城市风貌。
(6)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城市发展关系
一方面保护和延续南陵历史文化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另一方面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利用,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功能,使之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南陵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方案主要包括县域整体的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格局保护、特色遗迹保护三大部分。包括以下主要编制内容:
2、历史文化风貌综述(历史文化风貌要素分析、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及 历史文化风貌形象定位等)
3、保护目标与规划思路(保护目标、保护原则、保护策略与保护框架)
4、县域整体保护(县域整体重点保护山水格局、生态景观资源等本底要素,这些构成县域历史文化风貌与特色以及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依据不同生态类型采取相应的分级、分类、分区保护。)
5、风貌格局保护(保护相应的山水格局、历史环境、景观廊道等,重点保护历史文化传统肌理、传统风貌、历史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划定各风貌构成要件的核心区和协调区的具体界线,相应控制范围内的建筑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
7、历史文化展示利用指引(在县域层面重点把历史文化遗存的特色与旅游发展的需求相结合,确定历史文化体验主题。)
1、规划设计成果应包括说明书、图件两部分,成果表达应清晰、规范,能够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
2、规划文本、图件统一装订为A3格式,不少于6套;提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1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JPG格式)。成果数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