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7.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注: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评标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投标单位二次报价时,须先电话联络后,以传真方式确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陵县籍山镇新建、新坝、石铺、长塘、尹塘、界山、茶丰、沈亭及增补仓溪(搬迁撤并村),9个行政村范围。其中:新建村村域面积5.66平方公里,新坝村村域面积7.12平方公里,石铺村村域面积4.87平方公里、长塘村村域面积5.2平方公里,尹塘村村域面积5.28平方公里、界山村村域面积5.0平方公里,茶丰村村域面积9.5平方公里、沈亭村村域面积6.21平方公里、仓溪村村域面积10.99平方公里。
二、资质要求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规划编制具体内容
1.规划层次
1.1村庄规划宜分为村域空间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1.2村域空间规划
村域空间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落实市县空间规划的要求,明确安排村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各类生态和农业用地布局,对村域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指导。
1.3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分为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期建设规划。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以整治规划为主,具体落实近2~3年内的建设项目;远期建设规划和村庄空间规划年限一致,对村庄规划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做出明确的指引。
2.村域空间规划内容
2.1村庄发展现状分析
认真总结村庄特点,分析资源利用状况、用户需求、现存问题等。
2.2村庄发展定位
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传统风貌等因素,确定村庄分类,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进一步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
2.3主导产业选择
结合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及发展现实基础,统筹规划村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确定村庄发展主导产业。
2.4村庄主要规模指标
(1)建设用地指标:依据上位相关规划,结合村庄农业生产特点及发展潜力,科学预测村庄人口发展规模及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政策要求,确定最终村庄的建设规模。
(2)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据镇乡空间(土地利用)规划所明确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确定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确保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3)生态用地指标:结合村域生态用地的调查摸底与上位规划要求,合理划定生态红线,明确分级保护要求。
(4)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对村庄特色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划定保护区域。
2.5村庄发展用地布局
以基本农田、交通廊道、生态廊道及基础设施等为框架,明确村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布局,合理安排村庄生态空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6公服设施规划
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服务中心、卫生、教育、文化、商业、邮电等生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
2.7基础设施规划
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防洪排涝、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
3.村庄建设规划内容
3.1村庄布局规划
依据村域空间规划要求,在现状村庄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充分利用原有用地,统筹合理安排各项设施与农房布局。
3.2道路交通规划
充分考虑村庄的动静态交通需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3.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充分考虑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平面布局。
3.4基础设施规划
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讯工程、清洁工程、节能工程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3.5绿化环境与水体规划
合理确定村庄绿化环境建设内容,明确水体保护与岸线驳岸设计。
3.6村庄整治规划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近期解决村庄最突出问题。村庄整治规划主要包括农民住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特色风貌展现、防灾减灾措施等。
4.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4.1村庄规划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
4.2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编制保护规划。严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妥善处理新建农民住房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5.投标报价包含较大自然村测绘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四、编制成果要求:
1、编制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皖自然资〔2020〕63号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成果要求。
2、图纸成果:提交的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皖自然资〔2020〕63号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要求,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例如包括内容:区位图、规划用地现状图、土地使用规划图、交通道路及竖向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图、地块编号图、地块控制图及表达设计意图的其它图纸、近期整治的内容及概算、1:1000村庄地形测绘成果、农村建房户型图(60、75、90、120、160、180、200平方米)等相关图纸。
3、投标报价包含通过规委会之前的所有要求专家评审的服务费用。
五、付款方式
设计成果方案经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价的70%。县规委会通过后余款30%待提交最终成果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付款不计息)。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六、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除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收集,投标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何不了解实际的情况导致设计失误、费用增加、索赔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承包费或索赔等要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2022年南陵县籍山镇村庄规划编制(二次招标)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2022年南陵县籍山镇村庄规划编制(二次招标)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