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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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4547 发布时间:2020-03-07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肥东县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慨况

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地处新展社区辖区内,位于店高路徐杨段,该敬老院建成于2009年,建筑面积共约4500m,拥有床位200张,已登记入院特困供养人员68名,现有管理服务人员9名。                            (二)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石塘镇政府按入院特困供养人员数每月每人1000元拔付中标单位,同时,按入院特困供养人员每张床位电费补贴每年400元拔付中标单位,由镇政府按季度据实拔付。中标单位负责入院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费不低于500元/月、零花钱不少于100元/月(生活费、零花钱标准不得低于县民政局规定的标准)、衣被添置4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火化后放置公祭堂内即可。如其亲戚要求骨灰土葬的,由其亲戚承担安葬费,中标单位可补贴200元的骨灰运送费)、保证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发生的水电费用、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院内日常生活管理设施维护等其他费用。

  • 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中标方需在签订合同前向石塘镇人民政府缴纳运营履约保证金30万元整。
    4、租期为5年,前三年免交房租费,后二年中标单位房租费用按每年10万元予以结算,租金于每年前二个月缴纳。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包,续包期间不减免房租,续包期限可协商决定。运营期内,遇国家及各级政府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养老服务中心土地的,须无偿提供,涉及土地、拆迁补偿的,归石塘镇政府所有。如征地影响养老居住环境和经营的,镇政府可根据影响程度适当减免租赁费用。
  • 院内现有200张床位,中标单位须确保有100张床位提供给石塘镇政府安排特困供养人员,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镇政府安排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若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数超过100人,对于超过的人数,镇政府按市场运营价购买服务,中标单位需确保石塘镇安排的特困供养人员优先入住,总入住人数要严格控制在200人以内。
    5、现有固定资产双方登记造册供中标方使用,期满后须如数交回,损坏的按价赔偿。中标单位自行添置新的资产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原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未经许可不得改、扩建,承包期满后,中标单位在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内添置不动资产无偿归养老服务中心所有。

    6、中标方在养老服务中心投资种植的树木、花卉、草坪,在种植前,报石塘镇政府登记备案,合同期满,可移植的,由中标方在期满前移出养老服务中心,但不能影响整体美观。不移植的,归养老服务中心无偿所有,

7、投标单位中标后,仅可以将房屋及配套户外活动场地仅用于老人生活、健身、娱乐之用,不得对外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等。不得以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名义对外借款,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8、投标单位中标后,负责入院特困供养人员及养老对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石塘镇政府有权对中标方的经营管理、政府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9、运营期考核:自觉接受县民政等部门、石塘镇民政所对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石塘镇政府将组织民政、安全、市场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中标方运营情况进行考评,具体考核评分办法由石塘镇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每年若连续两次得分低于70分、或在上级民政、安全、消防等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管理漏洞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同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见附表一:肥东县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状况考核细则)

  • 运营期间政府、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捐赠资金及上级民政等部门对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奖励资金须全部交归石塘镇政府,由镇政府用于支付入院特困供养人员医疗等费用。社会捐赠实物可由中标单位安排分配,受益对象必须是院内特困供养人员对象。社会捐赠款物应登记造册,接收、发放要做到账目手续完备,有账可查。

11、消防设施验收以消防安全部门为主,运营单位配合,经费由政府承担,验收合格后的日常维护由运营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12、养老服务中心原有管理服务人员,中标单位根据经营需要本着自愿原则优先录用(聘用上述人员工资不低于县民政局文件规定)。

13、中标人应为入院特困供养人员及养老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关爱、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

14、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价招标,石塘镇政府按院特困供养人员数每月每人1000拔付中标单位,按入院特困供养人员每张床位电费补贴每年400元拔付中标单位,由镇政府按季度据实拔付。租期为5年,前三年免交房租费,后二年房租费用每年10万元予以结算,租金于每年前二个月由中标人缴纳塘镇政府。投标人无需报价。

 

 

 

 

 

附表一

肥东县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状况考核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说明

1

规章制度建设

院长目标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值班及交接班制度、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请休假制度、卫生责任制度、门卫责任制度、供养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护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供养人员守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备案制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20

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一项制度未上墙扣0.5分。

2

日常管理情况

1、院内人员配置齐全,有专职院长、炊事员、服务员,医务人员和专兼职会计,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达1:10;

2、建立管理人员健康备案制度,每年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3、设立安全专职责任人,按月定期进行院内消防、用电、食品安全检查,有检查记录、图片等资料;

4、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有培训记录;

5、严抓安全防范教育,做好消防、用电、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及相关记录、图片,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6、老年大学石塘镇养老中心分校按镇老年大学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授课活动,有教案、花名册、签到簿、有图片有记录等;结合开展老人日常娱乐、健身活动;

7、严格按照护理分级管理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8、值班、交接班及夜间查房有记录,记录要完整;

9、来访人员必须登记,记录完整;

10、供养老人进出必须先批准后出门,出入门记录完整;高龄、精神、智力、聋哑、肢体二级以上重残,无家房亲戚或工作人员陪同不得外出,外出返回有记录;

11、建立供养人员档案,档案记载完整,收住程序完善;

12、对每一位在院供养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档案整理规范;

供养人员衣着洁净,室内物品整洁有序,无异味;

13、严禁供养人员卧床抽烟行为,供养人员宿舍内无烟火、明火及产生烟火、明火设备;

14、院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均能使用;

15、厨房卫生消毒设备齐全,并做到定期巡查、每日按时消毒,有记录;食品做到48小时留样备案,未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16、厨房仓储粮、油无霉变、蔬菜禽蛋肉类新鲜无异味,无鼠害现象;
17、每周按期公布食谱,早餐:稀饭、牛奶、早点、鸡蛋,

中餐:三菜一汤,一荤一素一炒菜加一汤,晚餐:干稀结合,不少于两种晚餐;

18、在消防、卫生、防意外主要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识标牌;

19、院内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设施,并正常使用。
20、无消防安全设施及日常生活必须设施损毁未及时修复;

 

40

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

兑现竞标承诺

1、竞标时承诺的保障优先安置石塘镇“特困供养人员”床位,是否有效落实;
2、竞标时承诺的对“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服务项目是否全部得到落实;

3、入驻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医疗内科或心脑血管专业人员数符合竞标承诺。(提供从业资格证件,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

4、入驻石塘镇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等持有效证件人员数符合竞标承诺(以提供相关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

5、管理服务人员数与入住的特困供养入员数比例不小于1:10;护理员数与特护供养人员数比例不小于1:4。

25

一项未落实扣5分,扣完为止。

 

4

服务对象意见

1、日常管理中收到服务对象的投诉;
2、进行院内满意度调查

5

每项各5分,第一项收到1起有效投诉扣0.5分,第二项满意度得到90%以上得满分,以后每降低5个百分点减少得分1分。

 

5

管理部门意见

各管理部门对运营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业绩评定

10

根据管理部门数分值均分,每个部门给予优秀、较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评定,再根据该部门给予评定等级从好到差的顺序,依次得分为该考核分值满分的100%、70%、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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