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声明为准,未提供联合体声明视为
非联合体投标)
二、 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三、服务要求
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省政府早在 2014 年就要求粤
东西北地区各市到 2015 年基本建成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是
2015 年、2016 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的主要内容。2017 年以来陆续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 年)》(粤府〔2018〕105 号)等一系列信用信息平台相关文件,对社会信用平台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省发展改革委计划 2019 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面对国家和省对信用信息化的进一步要求,茂名市现有的以网站发布和手工数据报送为主的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无法满足,为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相关平台对接,尽快启动茂名市信用建设,避免信用评级居后,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9 年提出《关于加快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请示》(茂发改贸【2019】251 号),获得市政府批复同意,拟基于国家、省政府建设社会信用公共平台的标准规范体系要求及建设实施要求,在广东省数字政府总体框架下,建设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省和茂名市政府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要求,遵循广东省数字政府总体规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连接省平台、服务全市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于省数字政府架构,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和省级公共支撑平台,实施全市各市直部门及区县一级部门对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信息归集和治理,形成全市社会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库,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 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联合奖惩、信用数据分析和“信易+”产品等应用,同时按照城市信用监测相关考核指标,建设完善信用茂名(政务服务)门户和信用中国(广东茂名)
门户,支持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茂名市的全面应用,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推进诚信政府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其成为提升茂名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门户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完成搭建上线,包括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及后台管理功能,设置了“双公示”栏目和其它信用数据公示栏,包括红黑名单、黑名单栏目,用于相应的信用信息公示。
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集中公示并同步推送“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同时具备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信用信息“全省通查”,可以提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人群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公众的不同信用信息查询需求。
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门户已设置归集数据的单位账户 70 个,其中已归集数据的单位数量为 48 个,基本涵盖市涉及信用建设及监管的主要部门。据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统计,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信用信息平台市本级已归集“双公示”数据共 97099 条,自然人数据 28254 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 68847 条,市本级红黑名单 1362 条,市本级黑名单 273 条,信用动态 928 条。其中行政许可 80560 条(自然人数据 20691 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 59869 条),行政处罚 16540 条(自然人数据 7563 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 8979 条)。除市本级归集的数据外,省级平台下发约 37 万条数据。
为保障与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信用平台对接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制定系统标准规范时, 必须遵循国家、广东省已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茂名实际情况编制发布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标准规范体系。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标准规范编制的需求包括:
1、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基于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结合茂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
本地化情况,编制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作为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数据
归集标准,各部门将按照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提交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事业
单位和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
2、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由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及到需要对接茂名市 50 多个部门及各区县一级部门,因此
需要对数据的获取、交换、共享等进行技术性标准规范的编制。
3、系统建设管理规范
由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涉及部门多、系统多,也涉及数据层、支撑层、应用
层、门户层多个部分的建设,因此,需要编制相关的系统建设管理规范。
4、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公共信用平台的建设是一个不断迭代、运行维护的过程,因此,需要对数据、业务、门户等应用进行运行维护,编制相关的系统运维规范,保证系统运维期间的稳健性、可用性。
基于茂名市各市直部门信息化的实际情况,提供基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填报、服务接口等方式的数据获取方式,对各部门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重点涉信人群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汇聚、加工处理和共享交换服务。
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库支撑平台的建设需求包括:
1、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管理
基于国家、省和茂名市信用资源标准,构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基于信息资源
目录体系,各个部门根据要求对相关的公共信用数据进行归集。
2、信用数据归集子系统
公共信用数据归集系统的建设是本次项目建设重点和关键内容,是需要对茂名市各部门涉及到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重点涉信人群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汇聚和加工。
3、信用数据加工处理子系统
由于各个部门的信息化水平不一,需要基于市政务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交换方式为主要手段,以填报、服务接口为辅助手段,对各部门的公共信用资源数据共 7 大类 300 多张表数据进行共享交换。
对汇聚的各类公共信用数据,最为关键的基础工作是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包括规则校验、去重、转换等,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处理,在保障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对数据入库。因此,数据治理是本次项目的重点工作,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保障各部门公共信用数据的归集和加工处理的实施。
4、信用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基于构建的标准、准确的公共信用数据库,构建信用共享交换服务,提供各市直部门对法人或自然人等信用数据的查询服务、红黑名单查询服务等。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管理、异议申诉及修复、
双公示数据报送、信用核查等信用政务管理功能,支持各部门信用业务全过程管理。
联合奖惩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和工作部署,实现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认定、启动、推送、接收、执行、反馈、形成报告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对激励或惩戒过程、激励或惩戒方式、激励或惩戒结果等的整体管理。
信用数据分析系统应用大数据技术,基于汇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
涉信人群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数据立方,开展信用数据钻取,实现信用数据可视化展示。
“信易+”产品将信用数据应用到各领域中,初期先从“信易+”投资审批、“信易+” 贷款、“信易+”旅游、“信易+”租赁、“信易+”出行五个应用进行试点,未来支持逐步向各领域推广创新的信用服务。
建设信用茂名(政务服务)门户,对茂名市市直部门及区县有关部门提供对信用数据报送、查询、代办消息、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应用管理,各有关部门能随时掌握公共信用信息的报送、数据质量和数据查询应用情况等。
建设完善“信用中国(茂名)”门户,根据社会公众对信用信息需求,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抽取数据,形成对外查询数据库,建设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平台,成为茂名市信用信息服务的互联网门户网站。
审批前置信用核查。
实现信用业务联动。
到新系统中。
1、访问速度方面
简单类查询速度≦2 秒,复杂类查询速度≦5 秒。
2、稳定性方面
在利用本系统正常的工作中,不应出现妨碍工作顺利进行的系统错误或意外中止的
情况。
3、资源利用方面
在进行海量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的过程中,允许 CPU 和内存的占用率提升及网络带宽占有量的加大,但在操作结束后,应该及时释放所占用的资源,不占用操作终端计算资源,以保证工作人员利用电脑顺利进行其它的工作。
4、系统处理能力方面
系统的用户较多,所以对系统的并发处理能力要求较高,最长时间不超过 20 秒。
5、使用灵活性方面
当系统与其它软件的接口发生变化,用户的操作方式、运行环境、对信息获取方式以及对期望获取的信息结果发生变化时,软件系统要做到易于调整,拥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弹性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信息系统同步建设原则,根据系统结构和应用模式, 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和安全需求,在系统应用和数据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本项目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结合公共信用平台数据和业务的实际保密要求,本项目的系统定级需求为第三级。
1、系统安全管理
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 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 应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2、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应配合采购人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告知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行病毒检查;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3、密码管理
应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4、变更管理
应配合采购人确认系统中要发生的重要变更,并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报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采购人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
5、安全事件处置
应配合采购人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计算机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方法和安全事件对本系统产生的影响,对本系统计算机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
应记录并保存所有报告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监督事态发展,采取措
施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基于所制定的信用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对信用信息资源实现目录管理功能,包括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编目等管理。资源目录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名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分类、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提供方、公共信用信息资源代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摘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格式、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类型、信息覆盖范围、更新周期、是否向社会开放、开放条件、发布日期、信息主体类型、信息性质类型、关联分类及类目名称等。
提供查询功能,可按业务、层级等多种条件,分类查询和检索已发布的数据资源目录信息。数据资源目录查询的功能包括:
1、按资源查询
2、按主题查询
3、按数据对象查询
对数据实现基于资源编目、资源类别、资源字段信息等多层面的授权管理。数据层面需满足以下三方面的权限控制:
1、资源维度,根据请求类型可以屏蔽相应种类的资源。
2、字段属性维度,对字段设置敏感级别,支撑上层控制不同角色可以查看不同的字
段。
3、数据维度,需明确各资源的管线范围、时间等关键元数据,支撑上层从用户角色
级别、管辖范围等方面,控制数据维度的权限。
数据归集子系统根据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要求,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接入单位和共享指标项进行扩充,归集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
目前,茂名市已建成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汇聚了全市各委办局政务信息资源,同时也打通了与广东省政务资源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通道,可以获取省政务资源平台所汇聚到的所有涉及茂名信用信息。综合国家、省、市有关政务资源的管理要求,信用数据归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对已有政务资源的归集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经涵盖的部门,对于已经共享的指标项直接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
2、对需扩充指标项的归集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经涵盖的部门,没有共享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需要的指标项,由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充,然后再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对政务资源平台未涵盖的部门信用信息的归集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没有涵盖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及其他信用信息系统,首先
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然后再将信用信息通过平台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和省级平台推送、全市政府部门及法院、银行、电力等单位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所产生的监管信息。
部门信用信息主要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
根据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数据归集信用信息标准,并将信用信息标准提交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
针对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库收集到的各市直部门信用行为信息,在归集库创建表空
间,依据信用行为信息逐一创建相应的数据库表。
调用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提供的各类数据接口方式(包括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接口、网页填报、文件导入等),开发数据抽取程序或者定时任务,实现从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源表到归集库目标表的数据插入。
数据归集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基于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基于文件导入归集、基于
填报方式归集。
依托茂名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通过服务接口或数据库前置机统一归集全市
各部门和区县信用信息数据,不直接对接各单位业务系统,因此:
1、需要基于信用信息资源标准实现数据接口服务,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调用服务接口获取政务资源平台信息并保存至源数据库,随后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支撑数据。
2、需要基于信用信息资源标准设计前置数据库,政务资源平台将根据要求将有关信用信息写入前置数据库,随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从前置数据库进行归集。
对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信用信息归集至政务资源平台的部门,可以通过所提供的归集文件模板填写信用信息,将文件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文件导入,完成信息归集。
对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信用信息归集至政务资源平台的部门,还可通过网页
填报的方式将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由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经
校验的填报内容交换至政务资源平台。
信用信息作为国家推行大市场监管的重要信息支撑,且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结合“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需要对信息归集进行监控,便于全面掌握信息归集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归集日志管理、归集异常反馈、归集情况报告等。
初始化全量抽取数据后,为了提高效率,之后的数据实行增量抽取。当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的信用信息变动时,按约定的原则增量抽取变动的数据,开发相应增量抽取程序。
实现数据增量抽取,需考虑消息提醒机制的开发。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与信用归集库
之间建立消息提醒通道,实现增量信息的获取同步。
从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抽取数据的过程中,当出现异常情况(比如网络中断)或者一些无法转换、无法解析的异常数据时,需开发相关的异常数据回退机制,将异常数据退回给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进行处理。
信用信息来源全市 50 个部门及各事业单位,信息分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 信用对象覆盖全市上百万企业及个人,因此需要构建信息加工子系统,基于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所汇聚的全市信用信息,结合信用信息标准规范,将对所归集的原始信用信息数据进行清洗、转换、比对、关联等加工处理,确保形成准确可信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并最终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对全市政府部门所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根据政府各部门所采用的数据标准、数据问题整理出加工处理规则清单(包括清洗规则、转换规则、校验规则等),实现对处理规则的管理,以支撑信用信息归集、加工持续、规范进行。规则管理包括处理规则分类管理、处理规则维护、处理规则查询等。
定义数据解析规则并对源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如地址采用“茂名滨海新区、滨海新区、茂名市滨海新区、滨海”等方式表达的情况,将基于地址解析规则进行处理。
由于政府各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大多未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导致同一业务意义的信息使用了不同的数据标准,如“性别”,可能存在采用“F、M,0、1”等情况,需要基于信用信息资源标准规范进行转换,数据转换包括数据转换规则定义、数据转换执行等。
由于信用信息归集于政府各个部门,为保证信用记录的唯一性,需要定义数据去重规则并对符合去重规则的数据执行去重处理。如司法部门对某个企业作出的法律判决, 市场监管部门获取并记录了相关信息以便加强企业准入的监管,同时银行机构或税务部门也获取并保存记录了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限制这类企业的融资、贷款、减税等申请, 因此存在信用信息重复记录的情况。
定义数据校验规则并执行校验处理,并记录不符合校验规则的信用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国家、省、市所规定的要求,或许可类信息中的“许可证号”不符合监管规定等。
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将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信用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形成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对于自然人将基于“身份证号码”,对信用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形成自然人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对信用信息完成数据转换、数据解析、比对去重、数据校验、关联整合等加工处理后,处理结果将加载至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有关基础数据库、应用数据库、双公示、红黑名单等专题数据库中。
对数据加工处理过程中涉及数据转换、解析处理、比对去重、数据校验、关联整合等需要进一步人工确认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人工无法确认的将标识为异常数据,人工可确认的将加载入库,同时对人工处理实现日志记录功能,以实现数据处理追溯。
对于无法转换、无法解析处理等异常数据,将根据归集来源退回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处理后再进行归集。
对数据加工清洗、数据转换、数据解析处理、数据比对去重、数据校验等通过并行
批量处理技术,支持海量数据限时加工业务场景。
对数据转换、解析处理、比对去重、数据校验、关联整合、加载入库等数据加工处理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基于对每一加工处理环节的监控日志信息可进行暂停、取消、启动等干预操作。
3.1.4. 信用数据共享服务
信用信息完成归集、加工处理入库后,立足向全市政府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便于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将相关信用信息嵌入业务办理环节中,切实实现市场主体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实现联合奖惩任务全流程闭环管理、全过程可追溯、看得见,有效解决失信惩戒落实难、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信用数据共享服务将经过平台归集和处理后的信用信息,以及信用应用系统产生的信用信息,以服务接口或数据库前置机方式,登记或推送到茂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市各部门可以按照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申请共享。
立足支撑全市政府部门实现信用监管要求,基于所构建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红黑名单查询、综合信用评级、双公示数据报送、联合奖惩公示及异议申诉及修复等业务功能。为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奖惩、政策制定、行政服务等提供必要的信用数据支撑。
为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奖惩、政策制定、行政服务等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经过身份认证的政府部门用户可以通过系统查询权限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的方式包括单笔查询和批量查询两种。重点涉信人群之外的其他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需要通过信用信息管理机构的审批。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根据信用分类
实现分类展示查询结果。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名称”等信息查询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并根据
信用分类实现分类展示查询结果。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名称”等信息查询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并根据
信用分类实现分类展示查询结果。
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
记录,根据“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查询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并根据信用
分类实现分类展示查询结果。
信用信息核查为政府相关部门对评优评奖、项目资金申报、科技项目基金申报、工程招标等涉及申请人的监管应用提供参考,提供信用主体在特定领域信用记录的批量查询,特别是对重点企业的行为提供监管,对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等重点职业人群进行重点跟踪等。
信用报告管理模块可以对信用报告的样式进行管理,可以任意添加信用报告具体内
容的信用目录,即可以通过新增、撤回等操作管理信用报告涉及的各个资源目录。
对于其他信用应用系统发送过来的信用报告请求进行批复,生成 PDF 版本的信用报告,并发送给申请人。提供信用报告目录管理、生成信用报告、批复信用报告、查看信息报告、下载信用报告等功能,应用流程如下图。
信用报告分类管理设置信用报告基础类别,包括企业信用报告、社会组织信用报告、事业单位信用报告、重点涉信人群信用报告。其中重点涉信人群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
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
根据信用报告所涵盖的基础信息、业务信息、司法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用事业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其他信息七大类信息,实现信用报告的模板的新增、发布、版本等管理,信用报告模板包括信用报告封面、信用报告目录、信用报告信息页等。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为主线,将信用报告对象相关的基础信息、业务信息、司法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用事业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其他信息等分类信息进行汇聚、串接。形成完整的信用主体信用报告内容。
根据信用报告模板,结合所汇聚的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基于文档生成支撑服务,生成 word 或 PDF 文件格式的信用报告。
根据信用报告使用的管理规定,对所生成的信用报告按规定流程以工作流形式实现审批。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等查询所批复的信用报告,报告内容将
基于 word、PDF 文件格式实现直观阅读服务与展现。
实现信用报告文档的下载,并记录信用报告下载的日志信息,实现信用报告安全下
载管理。
信用异议管理流程如下图:
申请人提交异议申请后,信用监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受理事项的对象、范围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提交申请。信息主体多次提交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正当理由而重复提交申请的,监管部门可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对异议申诉申请有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后,确认受理的
将出具受理通知书。
针对申请人对异议信息提供单位的异议,将申诉申请分派至异议信息提供单位,由
异议信息提供单位进行核查处理。
异议信息提供单位针对申诉申请异议内容展开调查核实,出具核查结论,并将核查结论反馈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申请人根据异议申诉申请受理号可查询相关处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后并认定异议申请属实的,将按信用修复管理要求对异议数据进行修复,
以消除对申请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信用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可向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失信行为信息不再列为公开披露对象或作为失信奖惩依据。
信用修复管理流程如下图:
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修复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确认申请后,系统将保存相关申请信息,并向申请人反馈申请接收信息。
信用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修复信用报告等内容进行初步核查后,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材料补充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
根据申请人向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所提出的修复申请,系统将该修复申请分派至失信行为认定单位进行处理。
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根据信息主体的申请,经调查、核实、讨论、审核后,填写修复
申请处理结果。
申请人登录公共信用平台后,可根据信用修复受理号查询信用修复处理结果。
失信认定单位作出同意信用修复结果后,信用监管部门将对失信行为信息进行调
整 ,调整后该失信行为信息不再列为公开披露对象或作为失信奖惩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1 号)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 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 号)要求,建设双公示数据报送管理子系统,政府有关部门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报送管理和及双公示查询。
根据 2019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中关于“(十五)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网或其他渠道,进一步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主要功能包括:
1、行政许可公示目录管理
基于全市各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公示目录,包括目录新增、修改、
删除、查询等。
2、行政处罚公示目录管理
基于全市各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编制行政处罚公示目录,包括目录新增、修改、
删除、查询等。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通过服务接口、文件导入、网页录入三种方式获取各政府部门的双公示数据。
对所获取的数据进清洗、转换、解析、关联等处理后,系统将对处理结果加载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统一进行存储管理。
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项目、企业名称、部门”等关键信息查询双公示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1、按部门查询
2、按企业查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 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 号)要求,平台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推送公示,包括推送到信用茂名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示和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是提升茂名市信用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的重要手段,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信用茂名建设, 营造诚信、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信用环境,意义重大。
红黑名单由全市各行政部门基于进行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
评定后产生,需要通过政务资源平台获取,对所获取的红黑名单统一进行管理,并向各
相关部门进行共享,方便各部门在联合奖惩和行政管理中进行应用。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通过服务接口、文件导入等方式获取各政府部门红黑名单数据。
结合全市各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的管理要求,各部门对不同的市场主体及监管要求实现分类管理,因此将对红黑名单实现分类新增、删除、修改、查询等管理功能。
根据各部门红黑名单管理要求,设计红黑名单信息展示页面,包括页面版式及展示数据源定义,以实现红黑名单信息的展示。
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查询红黑名单信息,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有效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定部门、连续公示年数等。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通过服务接口、网页填报等方式获取各单位对市场主体的信用
评级结果信息,包括信用主题、信用评定结果信息。以接口方式和填报方式汇聚。
基于茂名市政府部门及银行机构等事业单位对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个人的评级要求,管理政府综合信用评级公示模板,实现政府综合信用评级公示的规范性,政府综合信用评级公示模板管理包括模板发布、模板启用、模板版本等功能。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分为企业信用公示模板、事业单位信用公示模板、社会组织信用公示模板、个人信用公示模板等。
公示展示将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市场主体,选择相对应的政府
综合信息评级公示模板,根据市场主体读取政府综合评级主题数据库信息,生成公示展
示页面。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及到全市政府部门及事业机构,需要在用户管理、权限分配和
数据安全等方面实现统一管理。
对市直各部门及科室和中央、省驻茂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系统可以支持多层级机构。对市直各部门及科室和中央、省驻茂单位的信息可通过数据导入的方式进行获取,
并对部门信息可进行查询或更新。
对政府部门的用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可通过数据导入、系统对接等方式,获取相关的用户信息。主要功能为查询、浏览、增加、修改、删除等。
由用户进行自行定义,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可以定义多个角色。并且角色之间可以存在继承关系,角色继承关系自然的反映了一个组织内部权利和责任的关系,为方便权限管理提供了帮助。
对用户进行权限的分配,分配到相应的权限的用户才能访问到相关的功能。
1、用户资源权限分配
2、角色资源权限分配
3、部门资源权限分配
可以对系统的整个运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如数据传输、用户操作等日志。为系统
的错误追踪、故障恢复提供有力的保障。
系统将定期对日志进行备份、导出,然后清除系统中已备份的日志,以免日志过多而占用大量的存储空间,对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3.2.2. 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设
实现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认定、启动、推送、接收、执行、反馈、形成报告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对激励或惩戒过程、激励或惩戒方式、激励或惩戒结果等的整体管理,可在系统中对相关节点进行查看、审核与监督,确保惩戒工作在每个环节的透明度。
实现联合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法律法规、权力清单、奖惩对象认定办法管理, 对已签署的奖惩备忘录进行结构化拆解,建立联合奖惩措施库,构建联合奖惩工作基础支撑。支持各类文件的新增、发布、查询、检索、删除、下载、打印等功能。
从基础库获取红黑名单信息,对红黑名单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对奖惩对象轨迹
全生命周期跟踪。提供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失信法人代表信息管理功能。
基于联合奖惩备忘录、红黑名单等信息实现奖惩对象进行一体化分发管理、信息推送、奖惩措施执行等功能,满足各部门、地方联合奖惩业务开展工作需求,实现各部门、地方联合奖惩工作协同执行。主要功能包括:奖惩对象信息分发、奖惩对象信息查询、接口调用执行等。
针对市相关行政审批平台与公共信用平台实现业务联动的应用场景,提供联合奖惩相关的数据接口服务,由行政审批平台根据审批业务的实际办理要求,将数据接口服务嵌入对接的审批环节,实现在审批过程中,系统自动审查申报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 实现业务一体化联动,信用奖惩一键搞定。
本期至少实现与市行政审批相关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业务联动对接。以茂名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例,具体设计如下:
各部门、地方开展联合奖惩工作,要求将奖惩执行结果信息进行反馈,完成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的信息闭环。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奖惩执行结果反馈、奖惩典型案例反馈、异议信息反馈等,同时实现对各类反馈信息归集处理等功能。主要功能包括:执行结果反馈、奖惩典型案例反馈、异议信息反馈、反馈信息归集处理。
提供联合奖惩相关的数据专题分析、对奖惩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与考核,并实现督查督办与预警功能。主要功能包括:红黑名单多维特征分析、奖惩措施实施分析、奖惩工作效果评估。
建立开展奖惩工作实施情况工作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地方进行综合考评,并实现
督查督办与预警功能。主要功能包括:奖惩实施工作考核、督查督办。
对奖惩对象的信用历史信息具有关联追溯管理,实现信用数据的关联比对。
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红黑名单记录、备忘录、奖惩措施、权力清单等等,主要功能包
括追溯信息管理、历史信息追溯。
3.2.3. 信用数据分析系统
依托国家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合作第三方服务机构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和抓取的相关互联网信用信息,采用数据联动、数据钻取、等先进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从各类主体、区域、行业和主题等多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实现信用主体图表和分析多种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
通过对大量信用数据的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的需要,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信用状况进行快速定位和掌控,动态监控重点领域和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服务。
实现信息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合理利用,而且有利于对茂名市整体信用状况进行宏观、准确地把握,可快速、全方位地展现茂名市信用状况全貌。
具体实现的分析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不同的信用信息资源,按区域、按企业的类型进行信用情况分析,同时也满足针对单个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的分析。
涉及企业的信息资源内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信息、奖惩信息、信用评定信息等。
在个人信息资源中,针对重点人群里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奖惩信息等方面进行
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结合市场主体的区划情况,对各辖区的市场主体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可按时间、按行政区划、按企业类型、按信用评定信息等多角度的进行统计分析,方便监管部门实时掌握我市市场主体的信用动态。
针对茂名市涉及的红黑名单企业,根据监管业务的要求进行分析,可实现针对红黑名单企业的行业分析、红黑名单类型的分析,涉及的监管部门分析以及红黑名单个体的信用情况分析。
按信源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时间范围等多种条件组合,统计分析各单位、各资源目录信用信息的归集情况。
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双公示数据与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关联,构建企业生
产经营全生命周期信用全貌及轨迹。
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查询所有政府对市场所作出的政府综合信用评级
信息。
支持基于大屏设备对数据分析进行可视化展示。综合展示在数据归集、数据处理、数据应用、双公示、统一代码、联合奖惩、信用服务、社会治理、专项治理、重点领域信用管理等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建设成果,通过动画、图表、三维动态图形等进行展示。
创新化“信易+””应用包含多个专项信用应用,将信用数据应用到各领域中,初期先从“信易+”投资审批、“信易+”旅游、“信易+”贷款、“信易+”租赁、“信易+” 出行五个应用进行试点,逐步向各领域推广创新的信用服务,扩大信用应用面和宣传度。
审批领域信用服务,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办事群众享受“容缺受理”,享受绿色通道, 优先享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更便捷的审批服务,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
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为各政府部门审批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以提升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效率,审批的依据将更全面,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路,让守信群众少跑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旅游行业信用服务,着眼于让信用好的游客享受更优惠的旅游服务价格,享受更便利的购票、检票通道,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退房的住宿服务等,实现“信用越好,旅游越容易”。
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提供给相关景区单位,供景区经营单位为游客提供购票、餐饮、住宿、导游、购物、娱乐等分类分级旅游服务时参考使用。景区经营单位的管理模式将得到优化,旅游环境将更加有序,有效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
融资行业信用服务,“信易+”应用延伸到融资领域,主要针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痼疾。具备信用记录查询、企业评价查询等主要功能,帮助银行快速了解企业基
本信用情况,最终帮助企业顺利获得银行贷款。
租赁行业信用服务,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创业企业享受更优惠的租金折扣,享受更长久的租赁期限,享受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享受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
通过与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共同对创业企业进行市场信用评级和公共诚信评价,形成全信用评价,供租赁企业为创业企业提供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租赁服务时参考使用。租赁企业的管理成本将降低,租赁损耗将减少,有效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出行行业信用服务,着眼于让信用好的个人享受更优惠的出行服务价格,享受更低的押金或免押金,优先享受最新的出行服务,优先参与出行的优惠活动等,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
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提供给相关交通部门,供交通出行企业为个人提供公共交通、网络打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服务时参考使用。交通出行企业的用户稳定性将提高,用户出行体验将提升,有效推进绿色出行。
构建公共信用政府服务门户,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首页服务,具体包括各类工作需
要的待办、通知公告、工作的提醒、业务开展的所需的统计分析等。
政府服务门户要实现与其他应用系统的数据上报功能的集成,通过门户可以访问数
据上报相关功能(例如:双公示、红黑名单数据上报),完成数据上报。
通过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实现单点登陆,监管人员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
以访问相互信任的应用系统。
为各单位提供帐号申请,权限管理功能,对不同的用户通过角色的设置,来控制用
户权限。
公告信息发布功能实现对通知信息、公告信息等的发布功能,通过信息拟稿、审核、发布流程,公告信息可直接在门户首页以新闻栏目的形式实现滚动浏览,系统可针对不同岗位设置相应的发布浏览权限。
消息提醒功能,实现需要办理业务的工作提醒信息在门户的集中展示,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登录门户,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系统的提醒信息,在政府服务门户上统一集中展示。
政府服务门户是集中的、统一的业务办理入口,各单位工作人员登录门户后可直接
查看待办信息,方便工作人员工作开展。
本次项目的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7〕714 号)要求,实现内容和形式与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保持一致;实现页面,风格,栏目,UI 设计统一。
除此之外,本次也要对‘信用茂名’网站的服务能力和信用数据的范围进行扩充。
基于信用中国的 UI 设计要求,对信用茂名网站的整体 UI 风格进行建设。
按照 UI 建设的要求,具体涉及的内容如下:
1、UI 整体风格要与信用中国各栏目风格保持一致;
2、信用茂名应用的输入框、选择框等各类组件的风格要与信用中国的风格保持一致;
3、信用茂名网站的整体风格,栏目要与信用中国网站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
本次 UI 建设涉及整个信用茂名网站,具体的栏目范围包括以下:
3.4.3. 功能模块
系统提供关于信用信息服务的帮助性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文件,系统操作指引等相关内容,供社会公众、企业进行查阅、下载。
提供信用异议的入口,由市场主体登陆后,可根据情况发起信用异议的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并将申请信息发送到异议申诉及修复子系统中办理。
提供信用修复的入口,由市场主体登陆后,可根据情况发起信用修复的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并将申请信息发送到异议申诉及修复子系统中办理。
按照对象的分类,实现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查询。本次由原来的企业信用查询,扩展到以下三类信用信息查询。
1、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查询
2、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查询
3、重点人群信用信息查询
对于重点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行政处罚类信息、司法裁定类信息、荣誉信息、等级评定类信息、其他类信息等。
系统提供各行业因失信被行政或司法执行的情况,包括法人、自然人、个人的信息
以及失信的事件及处置结果。
系统提供因企业经常行为异常,而被监管部门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查询功
能,如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行为,将无法再查询。
针对不同的行业,由企业自身提出的守信承诺行为数据,对其数据进行汇总,为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提供守信承诺的查询功能。
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展示信用分析相关的报告。
开设联合奖惩专项,展示联合奖惩的典型案例,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联合奖惩参考依据,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开设专项治理栏目,展示专项治理的有关事项。专项治理包括:政府机构失信、涉金
融、电子商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开设公示数据展示栏目,将平台推送的公示数据在网站公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开设诚信文化栏目,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诚信文化资料,包括:企业诚信文化、
城市诚信文化、社会诚信文化、校园诚信文化等内容。
图文讲解信用的研究知识,开展信用研究专题。
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公众可在互动交流平台留言写意见与
建议,或填写调查问卷。
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信易+专题展示平台,从“信易+”投资审批、“信易+” 贷款、“信易+”旅游、“信易+”租赁、“信易+”出行五个应用信用服务案例进行展示, 提供跳转已嵌入信用服务的行业系统功能,扩大信用应用面和宣传度。
为其他信用网站提供导航链接,方便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访问。
基于“信用茂名”开发微信公众号,链接到“信用茂名”网站。
提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帐号注册功能,由申请人员填写相关信息后
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得到登陆系统的帐号和密码。
提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登陆系统的功能,通过申请得到帐号和密码登陆系统。
登陆帐号后,可以在用户中心维护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经办人信息、安全设置、密码修改等相关功能。
市场主体注册的帐号要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单点登陆,完成系统帐号的对接。
3.4.6. 后台管理开发
为信用茂名网站提供相关的管理功能,包括栏目的编辑功能、发布功能,以及栏目的权限管理。
对不同的栏目提供相关的内容编辑功能,具体内容包括:栏目的名称、发布内容的主题、发布的内容,附件文件的管理等。同时在编辑的时候也提供发布内容格式的调整等功能。
具体功能有:
1、新增内容
2、修改内容
3、删除内容
提供发布功能,对于已经编辑好的栏目内容,在核查无误的情况下,可通过发布功能,将内容发布到信用茂名网站上给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查看服务。对于发布错误的内容可提供撤销发布功能。
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1、发布内容
2、撤销内容
3、发布记录查看
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帐号进行管理,同时对于帐号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功能包括:
1、人员管理
2、人员帐号管理
3、权限管理
4、人员授权管理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 年)》(粤府〔2018〕105 号) 的要求,茂名市属于粤东西北地区,支撑应用系统的运行环境基础平台直接使用省数字政府基础平台,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部署在政务云平台上,应在政务云平台资源框架下正常运行。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2018 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发改信用〔2018〕180 号)文件的要求,建立信用数据案例归集季度通报制度,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地方和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联合奖惩、
“双公示”等专项工作绩效开展评估。
需按照“信用广东”平台的相关要求,归集信用信息,联合奖惩信息、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等相关的信息,并通过茂名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各类信用信息至“信用广东”平台。
基于信用广东平台,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需要上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类信用信息数据
2、双公示数据
3、红黑名单数据
4、联合奖惩信息
通过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粤省事”对接,在“粤省事”上开通信用查询的入口,由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实现在“粤省事”上秒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根据广东省、茂名市有关政务服务建设要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需要基于省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规范及所提供的接口服务,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入,获取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基本信息,经认证后进入业务系统。根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身份认证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1、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登入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可以使用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入,获取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基本信息。
2、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点登录进入业务系统:
3、业务系统单点进入其他已经接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在业务系统使用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户登录后,可直接单点登入本项目相关系统。
由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查询服务接口,对接省市政务业务系统,实现审批前置信用核查,支持实现信用业务联动。拟对接的省市系统包括:
由于省数字政府总体规划要求,现有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门户系统不满足新的架构
要求,需要移交信用数据内容,导入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资源库。
信用数据包括: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一项信息化工程,除搭建系统运行支撑环境和安全监控体系外,有效开发和利用信用信息资源,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业务流程,必须做好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
为保障与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对接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制定系统标准规范时,必须遵循国家、广东省已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国家、广东省已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茂名实际情况来完善或编制一套适合茂名的系统配套标准规范体系。
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标准规范建设依据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原则开展,在遵循国家标准、省级标准、保证国家、省、市系统互通共享基础上,根据市自身发展阶段和管理要求进行扩展,从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信用信息资源利用、系统技术等方面编制完善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标准规范体系。
依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参照国家和广东省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结合对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包括各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的信息类、信息项、数据格式、共享方式等,还包括对政府部门涉及信用信息的业务系统梳理出可共享交换的存量数据资源。按照广东省信用办的要求,编制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标准规范建设依据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原则开展,在遵循国家标准、省级标准、保证国家、省、市系统互通共享基础上为确保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纵向贯通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横向打通全市所有政府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通道。需要从技术上制订一套系统标准规范,包括技术框架、数据库管理、数据存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采集、门户应用等方面技术标准规范。
为保障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进行、顺利达成项目目标,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系统建设管理规范开展工作,系统建设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规范、软件开发管理等方面规范。
为确保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正常、高效运行,需要严格按照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对本项目进行运维。相关规范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运维规范、系统应急规范、环境管理规范、设备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系统管理规范、介质管理规范等。
主要是用于对外部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数据库体系,完善的共享交换体系是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重要信用数据通道。外部有涉信数据需要共享给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要提供灵活的数据交换通道,也需要有安全、合理的数据存储体系,而共享交换库体系则是重要而灵活的涉信数据存储体系。共享交换库涉及的信息有法人、自然人、红黑名单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库、个人信用信息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库、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库、政府单位信用信息库等核心数据库,主要存储五大主体的信用档案信息。从共享交换库体系中抽取信用源数据,经过清洗、转换后形成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政府单位的信用档案数据存入相应的数据,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库、个人信用信息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库、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库、政府单位信用信息库。
主要是用于对外部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数据库体系,完善的共享交换体系是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重要信用数据通道。外部有涉信数据需要共享给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要提供灵活的数据交换通道,也需要有安全、合理的数据存储体系,而共享交换库体系则是重要而灵活的涉信数据存储体系。
包括资质许可类、“双公示”信息类、红黑名单类、守信信息类、失信信息类、重点人群类等主题库。通过数据加工、数据整合、数据关联,建设主题信用库。为推进建立联合奖惩与守信激励机制,促进茂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提供支撑。
信用信息资源库建设是茂名市实现信用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实施工作复杂、难度大,涉及全市近 50 个部门以及中央、省驻茂单位,全覆盖政府监管业务领域,面对大量不同技术架构的业务应用系统。因此归集实施工作需要在牵头部门统筹安排下,进行周密的调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厘清各方职责和要求。具体阐述如下。
信用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工作是一项全市性工作,覆盖全市所有政府部门,需要全市政府部门按要求完成实施工作,实施工作内容主要有:
1、制定目录编制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方案,指导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开展。
2、依据权责清单发布目录梳理任务: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清单编制任务(包括权责清单梳理、信用记录清单编制任务梳理两份文件)。
3、协助各成员单位完成部门信用信息清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涉及的成员单位,统一发函至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资源目录编制动员大会及培训大会,由各成员单位梳理各自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4、信用资源目录编制:汇总整合各政府部门所报送的资源目录,检查各政府部门所编制的资源目录的有效性,结合资源目录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编制。
5、信用资源目录发布:汇总、形成《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最终审核通过定稿后,正式印发,发送市政府部门给各成员单位存档。
6、《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作为《茂名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一部分,登记在茂名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各单位根据目录,经过信用管理单位授权上传本单位负责的信用信息数据或使用所需信用信息数据。
(一) 采用多层的 B/S 结构;
(二) 采用 JAVA 语言,基于 J2EE 的分布式计算技术进行系统架构设计和系统开发;
(三) 系统透明支持 MySQL、Oracle 或国产达梦等数据库。
(四) 必须保证系统具有开放的体系与接口,能支持跨平台运行,保证系统可以运行在各种操作系统平台上,如 UNIX、 Linux、Windows 等平台;可与业务系统进行界面或数据的挂接,可实现跨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
(五) 利用 XML 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
(六) 必须明确提供完善的、可行的系统安全方案(最少包括系统数据安全、基于 PKI 平台的远程访问安全、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无毒化等)。支持 7*24 不间断连续工作,故障恢复时间在 5 分钟内。
本项目需做信息安全测评和第三方验收测评。
信息化项目安全测评是根据信息化项目合同及安全设计方案的内容,结合国家、地方的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从项目功能、性能、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着手,评估信息化项目是否完成安全设计方案的建设目标, 信息化项目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项目建设及和后续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第三方验收测评主要工作是检查本信息化系统的功能、性能等指标是否满足建设方案、招投标文件以及《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要求。从而为本项目的验收提供验收依据。
在项目的终验前,采购人需要聘请拥有第三方测评资质的单位为本信息化项目进行信息安全测评和第三方验收测评, 系统安全测评与第三方验收测评的测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纳入本次招标的范围内。
中标供应商需要配合信息安全测评与第三方验收测评工作,中标供应商在配合测评工作时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招标范围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