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标需求
根据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袁省长讲话、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专题调研综合报告〉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防指〔2019〕18号)以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水灾防〔2019〕24号)等精神和要求,明确了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需要开展新一轮山洪灾害补充调查工作。借此之机,吴兴区需通过本次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全面落实山洪灾害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并建立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为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奠定基础。
一、建设内容
(1)开展74个山洪灾害重要村落调查评价工作。
(2)开展51个二期山洪灾害重要村落防御对象清单复核。
(3)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完善。
二、项目技术要求
2.1总体要求
根据山洪灾害调查的目标要求,基于吴兴区2015年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以山丘区所有镇、村为调查对象,积极开展部门间协作,采取内业调查和外业调查、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通过前期准备、内业调查、外业调查和测量、危险区划分和预警指标分析、测站关联、检查验收等工作阶段,全面查清吴兴区山洪灾害的区域分布及防治重要村落名录,分析确定预警指标,建立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形成山洪灾害防御“一张图”。
2.2技术要求
1)本轮山洪灾害调查以2019年10月15日为基准时点,涉及的各类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准。
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投影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标准分带。
3)采用水利厅统建的水利一张图提供的地图服务(提供含影像图、交通图,符合OGC标准的WMTS服务,作为山洪灾害调查工作中空间数据绘制的基础工作底图。采用最新的1:2000比例尺地形图为确定防治区内重要村落名录及绘制危险区图提供高程数据信息。
三、调查评价工作内容
3.1前期准备工作
3.1.1工作组织方式
1)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山洪灾害调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山洪灾害调查工作,协调应急、自然资源、民政有关部门资料收集和有关镇(街道、管委会)资料填报及核对工作。
2)镇(街道、管委会)应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调查与相关资料填报工作,并落实下辖各行政村(社区)联络人,联络人应熟悉本村基本情况及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情况,确保调查成果符合实际。
3.1.2基础工作准备
1)编制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人员组织、调查评价范围、工期安排、组织实施、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
2)落实调查测量队伍。根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成立熟悉业务的调查测量队伍,注意各个环节之间的街接与配合,做到单位人员分工明确、工作任务不重不漏。
3)基础资料准备。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提前沟通,落实工作底图(全县1:2000地形图、高分影像图)、工作表格(相应附表)以及绘图软件(Arcgis、Autocad)等。
3.1.2确定调查名录
3.1.2.1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村落名录确定
1)风险识别原则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村落根据受山洪灾害威胁及损失的程度分为一般村落及重要村落。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列入重要村落名录:
a.离河道水域50m范围以内分布有房屋(有人居住)的,且最低宅基高程与河道岸坡顶部的高差在2m以下的村落,简称“临河隐患”;
b.房屋基础占用河道水域或位于盖板涵式溪沟两侧的村落,简称“阻水隐患”;
c.村落上游存在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简称“工程隐患”;
d.村落上游及下游一定范围内存在滑坡体、高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简称“地灾隐患”;
e.可能受山体冲沟降雨汇流冲击影响的村落,简称“冲沟隐患”;
f.历史上发生过山洪灾害的村落,简称“历史山洪”。
2)识别方法
①在工作底图上,叠加病险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历史山洪灾害等信息,结合地形图高程信息,按照上述识别原则复核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已确定的重要沿河村落,按照不同类别纳入重要村落名录;
②按照上述识别原则对山丘区内其他村落进行分类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村落标识为新增对象,与原有重要沿河村落一并纳入重要村落名录。
③将初步确定的重要村落名录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核实确认。核实确认工作应考虑村落搬迁、撤并等情况,由基层人员根据上述识别原则,结合掌握的山洪灾害发生及可能威胁情况,提出增补或删除意见,并注明调整理由,核实后签章上报。
初步确定本次吴兴区山洪灾害新增重要村落数量为74个,最终确定的重要村落名录以实际实施过程为准。
3.1.2.2重要村落现场调查
划定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范围并上报防御清单,开展影响河道控制断面测量以及历史洪水调查工作。
1)威胁区域范围划定
根据原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工作底图及地形图数据,通过现场调查复核原有沿河村落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范围的合理性,有变化的应进行更新。
针对风险识别原则中a、b、c、d、f情况的村落,根据区域地形地貌、沿河分布、居民房屋高程分布情况,现场查勘洪水痕迹,走访农户,综合考虑各类隐患影响,判断山洪灾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村落中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在工作底图上实地标绘威胁区域范围及影响河道走向及中心线。
针对分布在山体冲沟汇水影响区的村落(e情况),应根据冲沟上游集水面积、沟谷坡度、土体稳定性及居民房屋分布,现场调查冲沟位置,重点询问强降雨期间汇水情况,综合划定可能威胁范围,并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山体冲沟的位置。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与访问情况,如核实受山洪灾害影响可能性很小,可对重要村落名录进行调整。
2)河道控制断面测量
对本次调查新增的沿河重要村落开展所在河道断面测量。要求如下:
1.每个沿河村落至少测量3个河道断面,尽量选择在河势平稳、河道顺直处,上下游断面间距可根据村落大小进行调整,一般为间距300-500米左右。
2.每个断面应至少测量8个能反映河道形态的特征点,对于地形变化复杂的断面,应加密测点以反映河道真实形态,并标识成灾水位及洪痕点位置。
3.成灾水位以村落内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最低水位标示,一般根据最低宅基高程或堤防高程而定。若河道两岸只有一边有住户,按有住户的一侧;若两边都有住户,按宅基高程或堤防高程较低的一侧。
4.至少有1个断面测点布置应穿越整个山洪灾害威胁区域,以反映房屋高程分布情况。
5.横断面水上部分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位1.0m以上;对于漫滩大的河流可只测至洪水边;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水侧的地面;无堤防,但临近隐患50m范围内有房屋分布的,应测到房脚,并向上延伸2m或最高历史洪水位1m以上。
单河道测量断面布置
双河道测量断面布置
成灾水位标识:有堤防情况,取堤防高程
成灾水位标识:无堤防情况,取房屋宅基高程
3)历史山洪灾害调查
①根据建国以来发生的历史山洪灾害记录,对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典型场次洪水,按照历史洪水调查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调查,考证洪水痕迹,对洪痕所在河道断面进行测量。洪痕测量可单独开展,也可结合河道横断面测量一并开展。
②收集历史洪水对应的降雨资料,并估算洪峰流量和洪水重现期。内容包括:山洪灾害发生位置、山洪灾害类型、山洪灾害发生时间、调查时间、降雨开始时间、最大雨强出现时间、降雨历时、总雨量、最大雨强、最大雨强至灾害发生的时距、降雨发生至灾害发生时距、调查最大洪水流量、调查最高水位、重现期、可靠性评定。
4)山洪灾害防治区测站关联情况调查
收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成果相关资料,统计能共享到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的自动站点,整理区域范围内所有自动监测站信息,包括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以及自动水位雨量站,整理现有村落测站关联信息。
3.1.2.3成果复核
1)利用吴兴区2015年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结合吴兴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大比例地形图,叠加最新卫星影像图,复核已调查评价沿河村落居民户高程测量数据、危险区划分成果。
2)根据危险区复核成果,重新划定已调查评价沿河村落危险区范围并绘制危险区划分图。
3)对于复核过程中发现原分析评价成果数据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的沿河村落,建议列入现场调查沿河村落名录,重新调查评价。
3.1.2.4分析评价
基于现场调查成果,针对小流域、沿河村落等具体防灾对象开展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小流域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沿河村落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分析计算等。
1)小流域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①设计暴雨
根据小流域面积和产汇流特性,确定小流域设计暴雨所需要考虑的暴雨历时。本次设计暴雨成果应包括1小时、6小时和24小时三个时段对应的5年、10年、20年、50年和100年一遇设计值及降雨时程分配。
a.时段雨量
设计暴雨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暴雨取样为年最大值法,计算时段为1小时、6小时和24小时。面雨量计算采用泰森多边形面积权重法或点面系数折减法,适线采用P-Ⅲ型频率曲线。同时,要对设计暴雨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运用暴雨图集作为参证,在综合比较本流域或邻近流域有关工程的设计暴雨成果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b.设计雨型
采用《浙江省短历时暴雨》图集所推荐的雨型确定降雨时程分配。
②设计洪水及洪水位
设计洪水及洪水位以沿河村落附近的河道控制断面为计算断面,进行各种频率设计洪水的计算和分析。
a.产流计算
产流计算采用简易扣损法,假定土壤最大含水量为100mm,土壤前期含水量为75mm,则初损为25mm,最大24小时雨量后损为1mm/h。根据小流域汇流时间设计暴雨计算成果,扣除损失,得到净雨。
b.汇流计算
汇流计算根据集水面积大小分别采用浙江省推理公式法、瞬时单位线法或综合单位线法。流域面积较小(<50km²),可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洪峰流量,再采用概化方法计算设计洪水过程线;流域面积较大(50~200km²),可采用瞬时单位线法或综合单位线法。通常要采用两种以上计算方法对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综合比较本流域或邻近流域有关工程的设计洪水成果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各沿河村落控制断面的设计洪水成果应包括5年、10年、20年、50年和100年一遇对应的洪峰流量及洪水过程。
c.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根据设计洪水成果和沿河村落控制断面地形资料,点绘5种频率设计洪水洪峰流量及其对应水位,分析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倾斜程度和突变情况,初步确定关系曲线的类型,同时结合河谷形态分析成果及控制断面附近上下游河流地貌,综合确定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类型。
2)危险区划定及预警指标分析
针对开展河道测量的沿河重要村落,参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编写的《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及《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指南》开展暴雨洪水分析,在工作底图划分不同等级的山洪危险区范围,本次需要对重要村落对现场调查的危险区范围进行核对与修正。危险区等级划分按照下表。
危险区等级标准
危险区等级 |
洪水重现期(年) |
说明 |
极高危险区 |
小于5年一遇 |
属较高发生频次 |
高危险区 |
大于等于5年一遇,小于20年一遇 |
属中等发生频次 |
危险区 |
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历史最高洪水位 |
属稀遇发生频次 |
3)预警指标分析
沿河村落的雨量预警指标推荐采用模型分析法进行分析确定。基本方法是根据成灾水位反推流量,由流量反推降雨。重点通过分析成灾水位、预警时段、土壤含水量等,计算得到防灾对象的临界雨量,根据临界雨量和预警响应时间综合确定雨量预警指标,并分析成果的合理性。水位预警指标采用上下游相应水位法或由成灾水位直接分析确定。
对于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重要村落,其雨量预警指标可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计算分析成果而定。
对于受冲沟集中汇流影响的重要村落,其雨量预警指标难以准确分析,有历史成灾资料的可按历史降雨统计资料分析致灾临界阈值;缺乏降雨和灾害资料的,可采用其他相似环境、地形条件地区的致灾临界阈值;或综合考虑上游集水面积、沟谷坡比、下垫面情况及房屋结构型式等因素,采用经验估计法按某一重现期的 暴雨标准来初步确定。
3.1.2.5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填报
根据重要村落威胁区域划定成果,由区水利局组织相关镇(街道)填报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包括居民户、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等类型。
3.1.2.6测站关联分析
收集吴兴区已建雨量遥测站的基础资料。包括站名、站址、降雨资料、所在流域信息等。
重要村落与自动监测站的测站关联原则上按照同流域单站就近原则进行关联,关联原则如下:
a.选择位于村落附近或者上游的本流域内的测站;
b.若a不符合,选择位于村庄下游的本流域测站,距离最好小于1-2公里;
c.若a、b不符合,选择村庄上游周边流域测站,距离最好不超过4-5公里,最大距离不超过10公里;
d.若a、b、c不符合,选择村庄下游本流域或周边流域测站,距离最好不大于4-5公里,最远不超过10公里。
对于集雨面积大于30km²的村落,可采用代表测站按暴雨点面关系修正后作为面雨量或采用泰森多边形法、算术平均法等计算流域内多站面雨量进行关联。
按照以上要求,对重要村落现状测站关联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提出优化方案。对于一般村落也需尽量按照要求进行测站关联,以实现防治区村落测站关联全覆盖。根据浙江水文所有山区行政村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山丘区自动监测站点加密后基本可实现就近关联。
四、调查评价工作成果要求
基于山洪灾害补充调查成果,针对小流域、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等具体防灾对象开展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吴兴区山洪灾害调查成果报告、分析评价成果报告;
2)吴兴区山洪灾害重要村落分布总图、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山洪灾害威胁区域分布图(img格式);
3)吴兴区山洪灾害调查成果空间数据库。
五、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完善
5.1基础数据更新维护
收集、整理、汇总山洪灾害基础数据,按照省级提供的山洪灾害基础数据管理模块,进行山洪灾害基础数据的录入、审核、更新与维护。
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包括:防治对象名录、重要村落防御对象清单、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河道横断面测量成果、自动监测站名录、村落测站关联情况、重要村落预警指标成果,以及相应的空间数据。
根据省级水利数据仓提供的数据服务,开发数据调用接口,从省级水利数据仓获取和同步山洪灾害基础数据。
5.2预警短信接口衔接
对短信机运行状态、预警短信发送状态进行可视化监控,统计、查看短信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失败量,并统计发送成功率。
分类统计短信发送情况,包括人工发送量、实测降雨触发准备转移预警短信发送量、实测降雨触发立即转移预警短信发送量、气象预报预警短信发送量等。
对接省级提供的预警短信上报服务,开发数据上报接口,将县级平台预警短信发送量上报至省级平台。
(5)重要村落名录
2020年吴兴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重要村落名录表
序号 |
镇(街道) |
行政村 |
自然村 |
1 |
埭溪镇 |
上强村 |
蒋坞 |
2 |
茅坞村 |
小圣堂 |
|
3 |
朱家里 |
||
4 |
北山坞 |
||
5 |
里毛坞 |
||
6 |
沙泥路 |
||
7 |
下施家 |
||
8 |
下元山 |
||
9 |
红旗村 |
大城 |
|
10 |
石郎 |
||
11 |
乔溪村 |
富家岭 |
|
12 |
山背村 |
七庄 |
|
13 |
军马龙 |
||
14 |
庄上村 |
关上 |
|
15 |
钱坞 |
||
16 |
佃坞 |
||
17 |
大冲村 |
金山脚 |
|
18 |
太平桥村 |
仙村 |
|
19 |
贾介 |
||
20 |
车埠 |
||
21 |
塘村 |
||
22 |
轸岭 |
||
23 |
盛家坞村 |
盛家坞 |
|
24 |
五石坞村 |
五石坞 |
|
25 |
崇塘 |
||
26 |
余山村 |
蒋家坞 |
|
27 |
余食坞 |
||
28 |
余食坞 |
||
29 |
芳山村 |
黄泥山 |
|
30 |
堂子村 |
||
31 |
谢字圩 |
||
32 |
芳山 |
||
33 |
王家 |
||
34 |
道场乡 |
道场浜 |
道场浜 |
35 |
社头 |
||
36 |
道场浜 |
东浜 |
|
37 |
道场乡 |
上凌家浒 |
|
38 |
红里山 |
杳村 |
|
39 |
上云 |
||
40 |
菰城 |
窑头村 |
|
41 |
冠路村 |
||
42 |
东林镇 |
南山村 |
木排兜 |
43 |
青联村 |
上干 |
|
44 |
永年庵 |
||
45 |
三合村 |
杨干里 |
|
46 |
景坞堪 |
||
47 |
陆家坞 |
||
48 |
横路桥 |
||
49 |
胜利村 |
木岭 |
|
50 |
前山坞 |
||
51 |
妙西镇 |
关山村 |
上堡 |
52 |
下堡 |
||
53 |
稍康村 |
新农村 |
|
54 |
罗村 |
||
55 |
唐里 |
||
56 |
妙山村 |
扁担湾 |
|
57 |
莫母岭 |
||
58 |
丁家村 |
||
59 |
龙山村 |
方坞村 |
|
60 |
陈村 |
||
61 |
妙西村 |
妙西老街集镇 |
|
62 |
外毛塘 |
||
63 |
楂树坞村 |
楂树坞 |
|
64 |
馒头山 |
||
65 |
后沈埠 |
朱家文 |
|
66 |
后沈埠 |
||
67 |
潘村村 |
潘村村 |
|
68 |
施坞里 |
||
69 |
殿脚下 |
||
70 |
五星村 |
沈店村 |
|
71 |
长远里 |
||
72 |
郎村 |
||
73 |
杨湾村 |
杨湾 |
|
74 |
陈村 |
(三)任务清单
2020年吴兴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任务清单概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
|
|
1 |
山洪灾害调查 |
|
|
(1) |
基础资料收集及整理 |
项 |
1 |
(2) |
防治区村落名录确定 |
项 |
1 |
(3) |
新增重要村落现场调查 |
|
|
① |
威胁区域范围划定 |
自然村 |
74 |
② |
河道断面测量 |
自然村 |
74 |
(4) |
重要村落防御对象清单填报 |
自然村 |
125 |
(5) |
村落测站关联情况调查分析 |
项 |
1 |
(6) |
山洪灾害调查报告编写 |
县 |
1 |
2 |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
|
|
(1) |
危险区等级划分 |
自然村 |
74 |
(2) |
预警指标计算 |
自然村 |
74 |
(3) |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报告 |
项 |
1 |
3 |
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制作 |
县 |
1 |
二 |
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完善 |
|
|
1 |
基础数据更新维护 |
项 |
1 |
2 |
预警短信接口衔接 |
项 |
1 |
(四)进度要求
(1)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调查评价成果数据整理及填报工作;
(2)2020年2月底前完成调查对象清单填报及测站关联分析工作;
(3)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工作。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通过省、市审核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按成且没有通过省、市审核,则按中标价的50%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