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通过整合主题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为贯彻落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推进会精神,根据《绍兴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要求,由绍兴市发改委牵头,正积极谋划、编制《绍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以下称《规划》)。为使《规划》能立足绍兴市大运河历史及文化资源实际,深入研究挖掘大运河核心价值,分析梳理大运河文化发展空间,科学规划绍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目标和重点项目,高标准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结合绍兴市实际情况,现对绍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项目进行采购。
(二)项目范围
本项目规划研究对象为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及外围可纳入绍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范围的区域,覆盖绍兴市范围,其中核心区为浙东运河沿线的越城、柯桥、上虞3个区。
(三)研究内容
1、基于绍兴大运河现有历史及文化资源研究,整合历史文化资源特色,分析价值特征。
以国家文化公园解析和绍兴大运河历史及文化资源现有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摸清家底,梳理整合绍兴大运河相关的文物、历史街区、历史村镇、工业遗产、生态背景环境、农业景观等资源,分析研究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主题资源结构、载体名录及大运河文化生态保护体系,提炼总结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资源特色、价值特征。
2、基于绍兴大运河现有发展空间和资源,研究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
借鉴杭州及江苏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内实践经验,基于绍兴大运河用地空间、文化、生态等资源和发展空间的梳理与评估,对应核心价值,分析研究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方法与内容。研究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构架,研究提出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定位与目标,搭建覆盖全市的顶层框架与整体布局,研究制定重点区段与项目实施路径与管控要求。
3、结合建设规划研究,提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绍兴大运河遗产资源状况和相关要求,提出各阶段绍兴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目标;深入分析绍兴大运河重点区域的地域文化、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等现状,研究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梳理规划提出绍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四)成果要求
图文结合的建设规划报告,包括核心价值分析、建设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主要内容。
(五)进度要求:
2021年2月份完成初稿;
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终稿。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360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绍兴市
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14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提供课题文本初稿时支付40%;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后14天内,支付剩余30%合同款。
4、质量保证: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5、验收:由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三、其它说明
1、本磋商所提的要求仅为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对响应材料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其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