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服务标准、要求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规范我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开发行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依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保护规划编制的通知》(苏水河湖﹝2019﹞10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南京市河湖保护规划工作的通知》(宁水办河湖〔2019〕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浦口区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南京市浦口区清流河、石碛河、高旺河三条河流,共计31.6km。
河湖保护规划为专项规划,是保障河湖健康和可持续利用的顶层设计,是今后一段时期浦口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利用的依据,是近期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支撑。
(1)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依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划定、复核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
(2)强化河湖功能保护:依据相关规划,明确相应功能分区,针对防洪功能、水资源与供水功能、生态功能,划定河湖行洪通道、供水通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并提出保障相应功能发挥的治理与保护措施。河湖文化景观功能保护融合历史水文化和时代元素,提出彰显江苏河湖文化特色的保护与建设措施。在优先保障河湖公益性功能的前提下,提出维护其它功能的意见与措施。
(3)突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确定不同水域岸线功能区保护目标,提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意见,重点提出水域岸线内非法侵占清退与治理的方案与措施。
(4)加强河湖范围内重要基础设施保护:提出河湖防洪堤、闸坝、穿堤涵闸、泵站、水文设施、桥梁、航道设施、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管道等各类基础设施的保护要求与意见。
(5)突出河湖空间管控:根据现状河湖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河湖岸线边界范围、河湖生态空间等,明确河湖空间管控范围,形成河湖空间管控布局。提出维护河湖空间完整的管控指标、管控措施与意见。
提供纸质报告捌份,提供报告及其相关过程图表电子版一份
五、报价说明:
报价为全包费用报价,磋商最终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概况和招标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经验,对本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制费、资料搜集和工作例会费、项目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后期修订报告所需的费用。
六、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的成果,经审查通过并批准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各阶段支付前,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3、付款条件:
(1)自合同签订起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2)乙方提交成果(送审稿)经审查通过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3)乙方提交成果(报批稿)经批准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不留尾款。
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及技术文件:
1、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投标综合情况介绍。
2、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供应商实力、服务水平的有关材料及评分办法里提到的其他资信证明(如果有的话)。
3、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及技术资料。